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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市短债发行已近2千亿,交易所推进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
近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以下简称“短债”)试点范围从20家公司扩大至所有证券公司,同时,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
沪深两市短债发行金额已达1942.7亿元
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先后发布公告表示,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上述两项业务落实。
自2014年10短债试点发布以来,截至目前,上证所已有累计13家证券公司(含证金公司)在上证所申报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备案金额达1464亿元;其中27只已完成发行,发行金额合计914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5.35%。
而根据深交所的公告,已有发行资质认可的20家券商积极参与。截至6月30日,在深交所取得无异议函(或备案通知书)的短债发行人为9家,共完成发行35只,金额总计为1028.7亿元。
此次扩大试点范围至所有证券公司后,上证所将在项目申报管理上提高处理效率,项目材料齐备的,将由专人负责,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
深交所则在短债转让条件确认申请采用便捷的电子化申报渠道,完备性核对采取绿色通道的形式,如申报材料齐备且符合非公开发行相关要求,即可最快在两个工作日内获取《转让条件确认无异议函》。
深交所两融资产证券化已有挂牌确认项目
上证所方面表示,截至目前,总体上,两融(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较为完善,属于证券公司的优质资产。
所谓两融资产证券化,是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中产生的融出资金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证券公司的优质存量资产,为证券公司提供合规和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促进融资融券业务的良性循环。
上证所称,前期,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证所已与相关证券公司对两融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项目方案。
深交所前期则已就基础资产界定、基础资产管理和附属担保权益安排等方面进行多方论证,已有项目进入挂牌条件确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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