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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重读|湘潭大学情杀案律师:林肯在世,能救曾爱云否?

钟致远
2015-07-21 10:55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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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湘潭大学研究生曾爱云,因“情杀”案于被关押12年,三次被湘潭中院判死,一次被湖南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今天(7月21日),湘潭中院在开庭2年零3个月后,终于做出第四次一审判决:曾爱云无罪!

2014年3月2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一号专案”微信公众号发表曾爱云辩护律师钟致远先生的文章《拨开“湘潭大学研究生勒杀同门案”的层层疑云》,并附钟律师写给狱中曾爱云的一封信。

在曾爱云无罪释放的今天,澎湃新闻重刊此文,向不死的“死囚”曾爱云致意,向花甲之年仍为曾爱云的辩护呕心沥血的法律援助律师钟致远先生致敬!

“湘潭大学情杀案”喊冤被告人曾爱云的辩护律师钟致远笑着走出法庭。  澎湃新闻记者 贾亚男 图

拨开“湘潭大学研究生勒杀同门案”的层层疑云

很多年前,有一位证人在法庭上说,被告人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开枪打死了人,因为自己回屋里看了时钟,是11点1刻。而且说,因为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虽然距离有二三十米远,我看清了他的脸。

这时,辩护律师转过身来对大家说,证人是一个骗子,因为10月18日是“上弦月”,11点1刻月亮已经西沉,没有月光了。即使有月光,也因为背光了,证人无法看清被告人的脸。

辩护律师说完话后,法庭上一片寂静,接着便骚动起来,终于爆发出来雷鸣般的掌声。这位辩护律师就是美国的林肯。

不幸的是,我在2008年5月13日的湖南省高院本案(湘潭大学情杀案)开庭的《辩护词》中,提出了目击证人陈华章指认被告人曾爱云“10时15分的样子”杀人作案的时间,与被告人曾爱云电话通讯详单中,他与李霞“10时17分50秒”的通话记录相冲突,是伪证,不能采信;但是湖南省高院并没有采纳我的意见。

特别有意思的是,陈华章本人,在湘潭市中院2009年5月25日的“庭审笔录”中,仍然坚持自己的错误。好像“谎言重复千遍,就会成为真理。”

按照林肯的逻辑推理,因为10月18日是“上弦月”,晚上11时1刻没有月光了;所以证人说有月光,看清了被告人人的脸,是说谎。

本案其实也是同样性质的问题,居然还搞出一个李霞的“曾爱云10:28-10:48离开了20分钟”的证言来,目的就是要纠正杀人现场目击证人的错误。

李霞的所谓“曾爱云离开了20分钟”的证言和陈华章的证言并不能相互印证,按照矛盾关系的逻辑推理,两人的证言不能同真同假,其中必有一真,必有一假。即曾爱云只能在这两个人“证明”的一个时间段作案,不能同时在两个时间段作案。

如果认定了李霞的这个“10:28-10:48作案”的证言是真的,那么陈华章的目击证言就是假的。如果认定了陈华章的看到曾爱云“10时15分的样子”杀人的证言是真的,则李霞的证言就是假的,陈的证言必然与被告人曾爱云的电话通信详单相冲突,则陈华章的证言仍然不能成立。

道理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有人把水搅浑了而已。

以前侦查、起诉和审判这个案子时,是当局者迷。因为他们的思路是这样的:我们只采信陈华章指认凶手的证言,而排除其指认作案的时间;不是还有李霞“离开了20分钟”的证言吗?

当然,不是还有,而是“可以”有。因为,在案卷中,违法办案的事实,不胜枚举。

我相信,这个案子,将不可避免地进入历史。每个相关的人,都会要对历史作出自己的交待。

林肯律师以其丰富的知识,为当事人成功辩护的故事,已经成了世代传诵的佳话。而在本案中,就算林肯再世,也只能徒唤奈何了。

因为1840年代的林肯律师能够面对证人福尔逊,当庭质询。但是湘潭市检察院在2004年5月9日就把证人李霞关押起来,后来还判了刑。而曾爱云的几任辩护律师多次在开庭前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至今,李霞没有出庭一次。证人不出庭作证,居然不影响法院三番五次地对被告人曾爱云判处死刑。

《刑事诉讼法》(1996年修订,非2012年修订本)第四十七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如果在本案开庭时,能够依法让证人李霞出庭作证,律师还能够问她,你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证言?发挥律师在法庭调查中的作用。证人不出庭,违法的逼供出来的伪证被法庭当作“证据”,真实的证据被法庭当作“伪证”,不予采信。

林肯就是有三头六臂,可能也只能像我这个普通律师一样,在法庭上感慨:“抚着这叠隐藏着数不尽的疑问和荒唐的厚厚案卷,我只能够和这位被告人一样大声呼喊:苍天何在?”

当法律被任意践踏时,刘少奇说:“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历史也永远是公正的!

附:钟致远写给曾爱云的信 (2014年1月22日)

曾爱云先生:

你好!

在这新春之节前夕。时刻关注你的我,当然还有很多记者、网民朋友,向你表示衷心地问候!

记者和网民经常向我打听你的判决情况,这不只是对你的关心,也是对新一届中央严格依法办案,平反冤案的关心与期待。公平正义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证,也是执政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绝不是一张空头支票!

我向本案的主审法官多次询问判决的情况,但还没有会立即判决的迹象。十年不是一个寻常的数字,它是一个被冤枉的公民血与泪的凝结与交织,摊在任何人的身上都不好受。作为你的律师,仍要不懈地努力呼号与争取,直至与你在青天白日下拥抱在一起!

致礼!

钟致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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