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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中的血腥残忍,我们为何会觉得挺正常

戴桃疆
2015-08-24 07: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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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小猪》中的老三站在被告席上。

从成人的视角回顾童年听过的故事,总有一种汗毛倒数、不寒而栗的感觉,那些曾经伴随童年欢乐时光的故事充斥着阴谋、虐待和残忍的杀戮。事实上,许多童话故事的原型就来源于审理凶案的法庭。在信息传递手段有限的十九世纪,街头的艺人将从法庭里传出的凶案故事用歌曲的形式唱出来,用以吸引观众,并以此营生。当这些口耳相传的童谣与童话故事中的主角回到法庭,就成为了一部叫做《童话法庭》的日剧。

《喀吱喀吱山》里看似纯良的白兔

这部在NHK教育电视台播出的日剧短小精悍,三集的时长总和才与普通电视剧一集时长相当。《三只小猪》故事里的第三只小猪“豚三郎”、日本童话《喀吱喀吱山》里为老婆婆复仇的兔子、《白雪公主》里的王后,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童话角色站在被告席上,成为日本刑法审判的对象。

三集分别讨论的是:豚三郎杀掉狼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白兔对狸猫的报复性谋害是否可以因其认罪态度良好而适用缓刑;在证据证明力不足时,能否判定王后有罪。

《童话法庭》并不是一部普法教育片,即便它援引日本刑法法条及罪名对童话人物进行了开庭审理,法官、被告、公诉人、辩护律师、证人、陪审员等诉讼参与人一并俱全,法官手中的法槌“当当”作响,严肃而庄重,检察官与辩护律师的交叉质证环节看上去也有模有样。遗憾的是,形式上的一本正经并不能掩盖内容上的胡说八道。

童话法庭采用的法律程序是混乱的。日本刑事案件判决并不需要依赖陪审团决定罪名成立与否,即便在实行陪审团制度的英美法系国家,当被告人在预审中认罪后,正式审判中也无需陪审团出席,但在《童话法庭》中,陪审团不仅与法官并排而坐,而且还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白兔认罪的《喀吱喀吱山》一案中。

童话法庭上的逻辑也并不严谨。仍以《喀吱喀吱山》一案为例,检察官认为白兔对狸猫仍心怀杀意,白兔的监护人老爷爷能力不足,不能预防并阻止白兔对狸猫再次进行加害,因而要求法庭否决白兔缓刑的请求。控辩双方在执着于讨论白兔的内心状态时似乎都忽略了一点,即白兔再次加害狸猫的客观条件已经不成立了。狸猫杀害老婆婆的行为是既遂的、明确的,当逃犯狸猫不以被害人而是被告的身份出现在这个法庭上时,面临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惩罚,监狱将是狸猫的必然归宿。如果狸猫被监禁起来,就在客观上阻断了白兔对狸猫的再次加害,然而整个法庭还是为判断白兔是否彻底悔罪、是否仍旧心怀杀意而焦头烂额。

作为一部在教育电视台播出的短剧,《童话法庭》并没有显示出任何颠覆经典的野心,也没有类似《胜利即正义》中古美门律师说教大众的企图,每一次审判在实质上都是对童话故事的复述,只是这一次的视角略有不同。

《白雪公主》里的王后

《童话法庭》在三次审判中都为观众设置了一个具有代入感的角色——陪审团里的女大学生。女学生的视角是不带有任何先入为主偏见的,随着控辩双方对证人展开质询,观众也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受到女学生心声的引导,并在不断加重的困惑中试图寻找答案。童话法庭的每一次庭审都没有给出判决,既有的善恶判断最后似乎陷入了一片灰色地带。

“讲故事,塑造人物形象,抓住观众。试图让他们接受我们想让他们知道的东西。好的律师就是这样的。不再有真实,只有好的或坏的虚构故事。”在美剧《波士顿法律》第二季中,律师丹尼·克瑞恩这样说道。《童话法庭》拟这句话而行之,它将既有的结构打碎,再对这些既有的元素进行重组,最终编织到法律程序上呈现在观众眼前。它仍然是一个故事,但抓住观众的不再是善恶交锋、不再是有趣可爱的虚构角色。如此这般费尽心机,目的并不是利用童话这一噱头解读刑法法条或是说明刑法理论,而是引发一种思考:用极端的手段对付恶人是完全正确的吗?

童话故事在惩治恶人的手段上往往也极端残忍:《三只小猪》中的狼死在沸水中;《喀吱喀吱山》里,看似纯良的白兔在报复的同时暴露了残忍的内心:白兔为了给老婆婆报仇几度折磨狸猫——先把狸猫烧伤,再给他涂抹辣椒油,给狸猫泥船,在狸猫落水后用船桨敲打他的头。

自卫或报复或许使故事的主人公获得了正义的支持,但正义能够成为开脱他们极端手段的全部理由吗?标榜崇尚法律并充当旁观者和审判者角色的我们是否也在不知不觉间被左右,正如《波士顿法律》第二季中女律师雪莉·施密特所言“如果你让陪审团去做一些道德上正确的事,即使不合法他们也会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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