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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发生后,天津市机关单位、学校以及社区等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
8月28日晚,天津日报官方微信发文,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出台《关于规范社会组织为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救援募捐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津社字〔2015〕22号),要求依法规范捐赠活动:
(一)自愿捐赠,严禁摊派。
(二)依据章程,公开募捐。
(三)依法完善捐赠手续。
(四)尊重捐赠者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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