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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为广场舞就近提供场地,上海提供良好范例

澎湃新闻记者 陈均
2015-09-06 16: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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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结构性欠缺、噪声扰民、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凸显。 许海峰 澎湃资料

据文化部网站消息,近日,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内涵、审美品位和健身功能,便于群众接受的广场舞作品,培育一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广场舞品牌活动,实现城乡基层广场舞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

这份《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指出,广场舞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对于丰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展示群众良好精神风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活动场地和设施结构性欠缺、噪声扰民、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灯光问题日益凸显。

广场舞将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为此,《通知》强调了以下四点:一、要推出好的广场舞作品,要培育一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广场舞品牌活动和广场舞工作队伍;二、要为基层群众就近方便地提供广场舞活动场地,通过免费发放教学光盘、公益培训、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普及推广活动为广场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三、要加强对广场舞互动的规范管理,将广场舞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四、要积极推动将广场舞工作纳入当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的工作内容。

很显然,有关部门已经看到了广场舞存在的积极作用,希望通过各方面的配合促进广场舞的良性发展。与此同时,对于广场舞活动中存在的软硬件缺失也相当关注,希望通过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为广大基层群众创造更好的广场舞活动条件。

场地成为最关键问题

《通知》发布后的第一时间就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烈回应,关于政府对广场舞活动的日益重视给予了好评:“凡是百姓正当、合理的需求就应当尽可能给以满足、支持,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非常赞同!这是很好的群众体育文化活动,即锻炼身体、身心愉悦、又能建立良好的和谐关系,当然,要组织好、管理好,不影响其他人的生活。”“想想看,全中国普通人每天坚持健身的除了跑早操的学生就剩广场舞大妈了。为了全民健身的目标,大妈们理应得到政策关怀。”……

当然,网络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声音,主要集中在广场舞的扰民与政府是否有些“管得过宽”上面。

一位叫做王耀飞的网友试着给出较为冷静与理性的回答,“广场舞可以丰富中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如果说扰民,打扰了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必须取缔,那么这个观点完全找错了根源。事实上,就是因为之前缺乏管理才会造成扰民现象,现在政府进行合理的安排和管理,广场舞活动只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那些长年参与广场舞活动的阿姨们也有话要说,“最关键的就是场地,我们长年一起跳舞的阿姨们早就注意到音响音量造成的扰民问题,因为我们都注意控制音量,如果相关部门能够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活动场地,那么就是我好、你也好了。”上海市徐汇街道的王阿姨这样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张阿姨则表示需要有关部门更大程度地把周边的公园、学校“利用”起来,“上海中心城区很难开辟出新的场地,如果政府能够帮助我们协调一些现有场地设施,我们最高兴了。”

上海提供良好范例

显而易见,阿姨们更期待解决现存的一些矛盾,而在这些问题上,作为全国广场舞活动开展最为领先的上海市恐怕已经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

在四部门印发通知之前,上海市政府已经开始新建50条健身步道,并且还有50个活动场地作为“灯光工程”配上夜间照明,这些工作都将在年底完成,目的就是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群众活动场地,其中自然也包括支持深受大家喜爱的广场舞。

至于广场舞存在的噪音扰民问题,上海市排舞运动协会会长史济星曾做过专门的解读,“上海市对于城市噪音是有相关法律约束的,加之全上海有4万多群众体育指导员的存在,上海的广场舞一直在约定范围内有序的进行和开展。”

简而言之,广场舞与扰民之间不存在等号关系,只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有效、措施得力,广场舞的存在只会进一步丰富老百姓的业余生活,进一步彰显其正能量。

此番《通知》的发布意味着广场舞在全国的开展得到了政策的有力支持,相信属于广场舞的明天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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