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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院原常务副院长鲁志宏被带走,此前刚调往司法厅工作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郭琛 宋江云 实习生 周航
2015-09-10 16:1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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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志宏

9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了鲁志宏卸任湖北省高院常务副院长职务,并履新司法厅的消息。

9月9日,湖北省司法厅秘书科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证实,鲁志宏前不久刚到司法厅报到。该工作人员还证实,鲁志宏此后并没有到司法厅上过班。

9月9日晚间,多个独立信源向澎湃新闻证实,鲁志宏近日已被有关部门带走。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8月底,鲁志宏调任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履新不到一天即被有关部门带走。目前尚不清楚其是协助调查还是被调查。

多名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鲁志宏被带走或与其赴湖北省高院任职前的经历有关。

9月10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湖北省纪委宣传部门,求证鲁志宏是否被带走,一位负责人让记者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解。

公开信息显示,鲁志宏(1957.7)现年58岁,安徽淮南人。

1979年9月,鲁志宏进入安徽师范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本科结束后,鲁志宏又攻读该专业硕士学位,三年后顺利毕业。

在进大学校园之前,鲁志宏还当过兵,在安徽省蒙城县自来水厂做过工人。

鲁志宏工作经历主要集中在安徽、湖北两地,并在湖北政法系统工作多年。

1986年8月,研究生毕业的鲁志宏进入安徽省委,十年间先后担任政策研究室干事、副处级调研员、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等职。

1996年8月,鲁志宏跨省调往湖北省,进入湖北省委办公厅,并再次担任正处级秘书一职。1999年,鲁志宏调任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并被明确为副厅级,当年9月跻身湖北省委政法委委员。

2002年10月,鲁志宏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6年7月,49岁的鲁志宏被明确为正厅级干部。5年后,鲁志宏任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一职。在政法委任职期间,鲁志宏长期担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职。

在湖北省委政法委工作十多年后,2013年4月,鲁志宏调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一个月后任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澎湃新闻记者检索发现,鲁志宏最后一次在媒体公开亮相是在今年8月中旬。据光明网报道,8月14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志宏同志率领援疆考察团一行6人赴博州开展援助考察工作,并在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对口援建工作座谈会。

上述消息称,座谈会后,双方还举行了捐赠仪式,鲁志宏代表湖北省高院向博州中院捐赠了40万元援助资金。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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