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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通报:河南平舆取缔环境违规企业不力,书记县长受处理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2015-09-14 19: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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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首页头条区刊发《监察部公开曝光4起失职渎职典型问题》报道,4起案例中21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因环境执法未落实受处分,被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通报指出,平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因对上级有关取缔环境违规企业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对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不严,致使应予取缔的20余家企业长期违法违规生产,违规排放废气、废水等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

平舆县委书记王兆军、县长张怀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平舆县副县长杨荔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平舆县环保局副局长胡超峰、平舆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霍林分别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通报的失职渎职问题中,有的不依法履行职责,疏于管理、执法不力、把关不严,有的对所负责工作敷衍应付,对群众利益诉求不闻不问,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懒政怠政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官僚主义仍然严重。这些问题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纪律所不能允许的。

据环保部此前通报信息显示,2014年8月-12月,驻马店市环保局先后3次致函平舆县政府,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7家皮革企业。但平舆县政府处理相关问题的进度缓慢,有关要求落实不彻底,直至2014年12月,无环评手续的企业才全部停产。

但在2015年2月,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赴平舆县现场检查时发现,园区内皮革企业增至30家,且仍正常生产。3月25日,环保部因此公开约谈驻马店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

新《环境保护法》中曾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在约谈中要求,驻马店市政府务必督促平舆县政府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皮革企业,依法予以彻底取缔,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顶格处罚并监督整改到位,落实皮革工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平舆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线索,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该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昕彼时代表市政府表态,表示约谈指出的问题是客观的,是实事求是的,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妥善解决约谈中提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据新华网报道,平舆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阮淑娟、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皮革园区中队中队长李东山也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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