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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谈兵役法修改情况:应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林平
2021-07-29 11:55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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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修改草案要求完善兵役登记制度,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7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国防军事立法集体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在介绍有关兵役法修改进展时透露,新法重申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初次兵役登记,明确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应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新中国第一部兵役法是1955年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的,是我国较早制定的法律之一。澎湃新闻注意到,现行兵役法是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的,1998年、2009年、2011年分别作了部分修正。

“这次兵役法修改是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涉及的系列立法修法任务之一。”童卫东表示,这次修改是一次全面修订,修改幅度比较大, 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拟安排今年8月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童卫东介绍,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党的领导。规定“兵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二是调整兵役制度。将“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修改为“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突出志愿兵役制的主体地位。三是完善兵役登记制度。将兵役登记单列一章,重申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初次兵役登记。为了方便登记,明确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同时明确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四是做好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的衔接。删除了现行兵役法的民兵、军事训练三章。民兵法单独立法,军事训练由国防教育法等规定。关于军人的待遇和退役安置,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做了衔接性规定。

    责任编辑:钟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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