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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公安机关连续查处多起传播暴力恐怖视频案件

2021-07-29 17: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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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微信已经成为我们网络社交必不可少的工具

在微信中随手转发的小视频

就可能摊上大事

近期

通辽市公安机关破获多起

利用微信群非法转发、传播暴恐音视频案件

科左后旗公安局

7月20日,科左后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接到上级转办2起案件线索:有本辖区群众在微信群中涉嫌传播疑似暴恐音视频。

接到线索后,科左后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缜密调查,在警支大队和督察法制大队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查明了白某和赛某出于好奇传播暴恐视频的违法事实。7月27日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白某和赛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暴恐音视频系当前暴恐案件多发的重要诱因,特别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通过网络传播暴恐音视频速度快、范围广、方式隐蔽,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和影响非常严重。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切勿有意或因好奇制作、传播、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一经发现,警方将依法处理。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和第九十条的有关规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类似这种行为,千万别以为是小事,因为这已经构成“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在微信、QQ、网站上编造、传播恐怖事件信息,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德场景,也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呼和)

扎鲁特旗公安局

近日,扎鲁特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在特巡警支大队的大力支援下成功打击两起非法传播暴恐音视频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两名,两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对非法传播宣扬暴恐音视频的行为,供认不讳。

扎鲁特旗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对违法人员二人进行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

利用互联网制作持有、下载存储、传播一些“血腥”“暴力”“恐怖”的音频,并宣扬含有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警方提示:如果你的身边有人观看或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网友若发现或收到涉暴恐音视频信息,请立即拨打110或就近到辖区公安机关报警。(于知峰)

广大网民切莫

为满足好奇心非法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而不自知

文明上网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大家要以此为戒

不给网络暴恐信息

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

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原标题:《通辽市公安机关连续查处多起传播暴力恐怖视频案件》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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