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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物价部门就“大虾事件”道歉,游客称已收到644元退款

@北京青年报
2015-10-09 15:3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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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 官方微博10月9日消息,当天关于青岛相关部门尚未道歉的新闻发出后,肖先生在共收到了两次市北区物价局的电话,对方向肖先生的遭遇表示道歉,并询问了肖先生的银行卡号和当时吃饭的菜单,肖先生表示,“把应该退我的钱退给我就成了”。

当日稍晚时候,肖先生称已收到退款644元,但退钱短信显示为“石某梅”,并非网传店主范某杰。短信为“石某梅已于10月9日向尾号为8268的工行账户汇入644元。【工商银行】”,至于汇款人身份为店主还是相关单位,肖先生表示,暂时不知。

青岛“大虾事件”持续发酵

10月5日

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爆料网友肖先生称,10月4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10月6日7时49分

@青岛市北发布 公开发布“处理意见”称,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第一时间赶到位于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10月6日 19时17分

@青岛市北发布 通过其官微发布通报称,10月6日下午,市北区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九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该告知书已于6日下午送达该店。

10月7日

北青报记者从青岛工商部门获悉,目前涉事商家压力较大,没法营业,已关闭店铺。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表示,经营主体的信息,经营者的名称、联系方式都在档案里有记录。如果涉嫌逃逸,有关部门可以一起调查。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青岛市旅游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要求严厉查处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旅游业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青岛市消保委发布《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对近日发生的青岛市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宰客行为作出严厉谴责,表示将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消费者关心的消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公布投诉监督电话0532-85725315,欢迎消费者和游客对消费侵权行为进行投诉。

当日稍晚时间,齐鲁壹点消息称,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作出批示,市长张新起立即召集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措施。

10月8日

据央广网消息,中消协就青岛天价虾事件发声,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法经营者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处罚。各地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长效、联动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处理渠道,建立旅游市场不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10月9日

据青岛新闻网消息,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起8日下午主持召开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他强调,要依法全面治理服务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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