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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智障人员数万低保金,南京一街道民政科长被党内严重警告

澎湃新闻记者 袁杰 通讯员 吴德
2015-10-16 08: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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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一街道民政科科长利用职务便利,两年间挪用智障人员郭某的低保金近两万元。

挪用公款竟然打起了智障人员的主意,南京市玄武区一街道民政科科长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南京市纪委获悉,2012年2月,南京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原南京市玄武区后宰门街道民政科科长杨定忠,占用了五保户郭某低保生活费数万元。

郭某系政府供养人员,有智力障碍。玄武区原后宰门街道办事处安排其入住玄武区锁金护理院。

2008年5月起,玄武区民政局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郭某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逐月汇入其银行存折上。鉴于郭某存有智力障碍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依法保管其银行存折,具体由民政科负责。

经查,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间,该街道民政科科长杨定忠,利用保管、管理郭某低保金存折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擅自从该银行存折中提取现金19640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案发后,杨定忠将该款退出并存入郭某银行存折上。

2012年11月19日,杨定忠因挪用公款违纪行为,被玄武区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纪委认为,杨定忠作为民政科科长,其工作职责就是负责辖区内困难居民的低保金发放、低保人员管理工作等。然而,其不但没有对弱势人员多加照顾,还擅自挪用郭某的低保金归其个人使用。

案发后,杨定忠向纪委忏悔道:“我私自从街道五保户郭某存折中提取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给单位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这是南京市纪委10月份发布的第7例群众身边的“苍蝇”案件。本月,南京市纪委发起了“老石说纪宣传月”,共将晒出17例“苍蝇”腐败案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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