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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4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开庭,扯出灰色公关利益链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戴高城
2015-10-29 18: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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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4名腾讯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方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查证案件涉及金额达1000万余元。

这4名被诉的腾讯前员工分别为:

岳雨,曾任腾讯公司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1980年生;

张东波,曾任腾讯公司网络拓展部、综合拓展中心、战略BD组长,1982年生;

樊丹,曾任腾讯公司网络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组员,1982年生;

肖峰,腾讯公司前员工,1978年生,2005年离职后创办深圳华晟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腾讯广告代理商。

岳雨(前左)2014年6月与刘春宁(前右)出席某个新闻发布会。 网络图片

这4名被告当庭有3名对上述罪名表示认罪,但同时认为侵占的部分财务费用主要用作腾讯公关,其中一名员工还称腾讯高层对此也知情。

对此,腾讯10月29日发表声明称,“岳雨等人虚构、夸大对外合作,诱使腾讯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协议,并把大量合同费用转为个人所有,这些款项去向包括购车、购房、出国自驾游等”。

声明未对被告提到的公关行为和公关费用解释。

腾讯之前曾对外表示,公司在2014年的一次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前两年的视频团队存在贪腐疑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最开始锁定了四五名员工,并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牵出前腾讯高管、后投奔阿里巴巴出任副总裁的刘春宁。

刘春宁在今年6月被深圳警方带走。

腾讯一名内部员工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称,上述被公诉的4人中有两名曾为刘春宁在腾讯时的下属,其中岳雨还涉及到刘春宁的受贿案中,同为刘春宁案件中的被告。

据了解,目前刘春宁案件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灰色公关费用

该案发生的背景是2011年腾讯推广微博的过程中,当时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的较量在业界并不是什么新闻,尽管晚于新浪微博推广几个月,最后失败也为业内定论,但当时腾讯仍将微博作为“战略级产品”开始推广。

此时被告人岳雨任职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总监,张东波和樊丹为其下属,岳雨其中一个工作就是微博推广,与各大电视台和电台联系。

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2011年初,岳雨三人在联系业务时,在与相关媒体签订免费的资源互换的合作合同后,向腾讯编造还需要与这些媒体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华晟腾达公司签订付费合同。在腾讯付给华晟腾达的1000余万元的款项中,除了支付给媒体合作的确实需要的合同款项,其余部分在扣除税点后,肖峰转给上述3人,公诉机关认为3人收到款项后用于个人私用。

对于上述指控,肖峰表示认罪,但他认为此番卷入该案主要是在帮腾讯的忙,因为当时老同事岳雨找到他帮忙,告诉腾讯需要一个第三方公司走账套现,此事公司领导也知道,而且他也知道腾讯有过类似操作模式,遂答应。这些钱款合计在1000万元左右。不过,肖峰否认从中获利,均按岳雨要求转给3人。

上述款项中,公诉机关认为岳雨侵占了高达552万元之外,张东波侵占了68万多元,樊丹侵占了67万多元。

不过岳雨和张东波在庭上均否认侵占了这些资产,其中岳雨认为这部分钱除了付给媒体,有部分系用作公关,另一部分则是和肖峰之间的借款。同样,张东波认为侵占的68万元中有4万多用于公关费用,其余的是和岳雨之间的借款。不过上述借款说法并没有借据来支撑。

而樊丹则承认分给她的部分钱财用来公关及用作工作,其中有28万元用于商业贿赂,部分则个人使用侵占了。

由于岳雨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涉及人数、证据较多,10月28日法官宣布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侵占案背后的刘春宁

此次被起诉的案件与腾讯前高管刘春宁有密切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刘春宁在腾讯有过近十年的工作经验。2004年,刘春宁被任命为腾讯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协助公司最高领导进行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制定和管理执行。

刘春宁离开腾讯前,最后担任的是在线视频部总经理,而此案被告中的岳雨在离开网络拓展部后成为刘春宁的下属。

2013年7月刘春宁离职,同年8月出任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总裁,负责游戏、视频和音乐等互动娱乐业务,而手游恰恰是腾讯最具有优势的业务。。

一名腾讯员工曾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当时有很多员工离职去了阿里,尤其视频部走得厉害,都是在刘春宁去阿里后前后脚走的,无论是有意和无意,都给了外界很明显的想象空间”。

刘春宁离职后,腾讯在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刘春宁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其追讨在腾讯就职10年的全部股权收益,高达数千万人民币。2014年底,深圳南山区的一审判决支持了腾讯这一主张,这也被视为”互联网竞业禁止协议索赔第一案”。

刘春宁随后提出上诉,不过在这一起民事诉讼还没有结束之时,刘春宁又被岳雨等人案件牵出。

腾讯举报刘春宁在腾讯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影子公司”从视频版权采买的费用中抽取私利。2015年6月24日,刘春宁被深圳警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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