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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律师参与信访案应保持独立,不能成政法机关说客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周超
2015-11-11 15:12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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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在济南召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在作辅导报告时说,开展这项工作是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搭台”,律师“唱戏”,各级政法机关要结合《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 指出要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王其江说,政法机关对参与这项工作的律师要高看一眼,厚待一层,开通与律师沟通协调的直通车。比如,要实行“即时会见”或“预约会见”,保障律师会见的优先权,不受限制地及时与律师沟通交流;对律师工作中形成的日志记录、就案件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第一时间处理。

王其江还要求,政法机关要保障律师知情权和阅卷权,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要保障律师申请调取证据权,借鉴一些地方做法,签发“调查令”,授予律师“尚方宝剑”,决定不予调取的,应及时说明理由;要保障律师发表意见权,及时反馈;要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权,及时制止和处置接访、化解过程中危害律师人身安全的情形。

如何对待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化解建议是能否发挥律师作用的核心和关键。王其江要求,对律师认为案件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应当认真审查,慎重研究,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启动程序,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对律师提出给予当事人司法救助的建议,应当及时审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审批兑现。

王其江在报告中也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要求,即在化解工作中要保持独立性,在代理申诉中要保持公正性。他说,律师不是受雇于政法机关,不能成为政法机关有错不纠的“说客”,也不能为多收代理费,成为委托人无理诉求的“代言人”,而是只服从于法律,服务于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充分尊重信访人的主体地位和主观意愿,不能搞强制化解、强制代理。

在律师筛选上,王其江要求政治上靠得住,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要有良好职业道德,不沽名钓誉炒作信访个案;要业务精通,善于做群众工作,把理说到信访人心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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