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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校外培训机构反映退租难,呼吁理解与支持

澎湃新闻记者 陈宇曦
2021-08-09 18:2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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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校外培训机构房租有关问题的行业意见书。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表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尽快转变业务模式或转行退出,众多机构原先承租的办学场所需要紧急退租,并将租金用于退还学费、裁减员工补偿等。但一些机构向协会反映出现退租困难并存在被要求支付违约金,且押金和已预付的租金无法退还等问题。

对此,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实地调研走访,以及向参与立法人员、法学专家、专业律师等人士进行专门咨询,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得出论证意见:在“双减”文件印发前,校外培训机构如已签订合同承租房屋,用于开展学龄前儿童线上培训或学龄前儿童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培训的,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主张构成情势变更,并与出租方重新协商变更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也可以与出租方协商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不应将此视为违约,不应收取违约金,并应退还押金和所预付的部分租金。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呼吁,相关利益方从支持国家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体谅校外培训机构所遇到的特殊困难,以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本着公允的原则,对有关校外培训机构退租等问题给予理解和支持。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网资料显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由国家教育部和民政部正式批准,于2008年5月17日正式成立的国家一级社团法人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是由全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附: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校外培训机构房租有关问题的行业意见书

    责任编辑:是冬冬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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