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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再降杠杆: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提至100%,新老划断

澎湃新闻记者 唐莹莹
2015-11-13 16:0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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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

此调整将自2015年11月23日起实施。

所谓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决定了客户融资买入交易的杠杆率。

例如,当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时,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最多可以向证券公司融资200万元买入证券,该笔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为2倍。而当融资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0%时,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最多只能向证券公司融资100万元买入证券,此时融资交易的杠杆率为1倍。

但一般来说,以原来的标准为例,客户用100万元的保证金通常只能融到120至150万元,并不能融到足额的200万元,而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后,投资者进行场内融资的金额更将大幅缩水。

券商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监管提高融资保证金一是严控风险,减少市场短期波动;其次是为了A股市场能发展成一个健康的慢牛。此外,降杠杆有利于增加对冲工具的交易流动性。

上证所方面表示,近期,随着市场回暖,融资规模和交易额再次快速上升,部分客户追涨行为明显,融资买入涨幅高、市盈率高等高风险股票金额较大。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必要实施逆周期调节,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适当降低杠杆水平,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今年发布的融资融券新规规定,证券交易所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指标浮动管理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逆周期调节。

新规规定,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种类、折算率,由证券交易所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等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

当日(11月13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指出,结合近期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的情况,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订,适当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

张晓军同时表示,各证券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客户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确定具体比例。

据张晓军披露,截至11月10日,市场融资余额约1.14万亿元,与9月30日最低值相比增长26%;在交易量方面,10月日均融资交易额约1020亿元,较9月增长76%;11月以来日均融资额1375亿元,环比增长35%,占A股交易额的比例也由11月2日的10.7%上升至11月9日的14.2%。

张晓军表示,适当提高融资保证金比例,降低新开仓合约杠杆水平,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在具体操作上采取新老划断。上证所方面表示,此次调整仅限于新开融资合约,调整后的《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因此,现存融资合约不需要立即了结,合约的金额和期限也不受影响,投资者不需要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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