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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女孩22年黑户生活:上学就医处处碰壁,全家学法打官司

澎湃新闻记者 杨璐 实习生 宋奇波
2015-12-06 15:1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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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日,北京,22岁的李雪和母亲。视觉中国 图

22年来,北京女孩李雪一家都在为她的身份四处奔波。一家人甚至自学法律,打了12场官司,试图将她从黑户的深渊里打捞出来。

黑户意味着什么?不能上学,无法就医,买不了车票,住不了酒店,难以找工作,不能登记结婚,生下的孩子还将成为“黑二代”……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约有1300万人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其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李雪便是其一。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公布,全面开放二孩。11月21日,公安部开会商讨解决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给李雪们带来了一丝曙光。

二胎黑户

李雪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993年,她出生在北京天坛医院,医生说要打疫苗,让家人先给她上户口。

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没有街道办事处的便条,就不给上户口。崇文区永外街道办则称需要等待。

然而,一家人等来的却是由街道办开出的李雪母亲的辞退信和一张5000元的罚单——因为,李雪已经有一个亲生姐姐。

李雪的母亲白秀玲原本在街道办的第三产业永明釉材厂上班,“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她的工作饭碗被端掉了。

对于罚单,李雪一家并不服。她们认为,街道办只给了一张白条罚款单,而没有依照法规规定给出相应格式的通知书。

罚单上称:不服罚款,可向上级单位崇文区计生委复议。李雪的父亲李鸿玉试图提起行政复议,然而,崇文区计生委却连门都没有让他进。一家人随后开始信访,多年也没有任何结果。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婴儿出生后的登记是无条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要求对违反该法生育子女的公民予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罚,但并未规定不予上户口的处罚。

而根据1991年的《北京市人口计划和生育指标管理办法》,已婚夫妻未取得生育指标而怀孕第二个子女的,经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查,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给予批评教育,准予补办生育子女证明,并对夫妻双方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015年11月3日,北京,一家四口照了全家唯一的一张合照。 视觉中国 图

自学法律

被崇文区计生委多次拒之门外后,李鸿玉深感懂法的必要。只有初中文凭的他,托人买了一套《北京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汇编》,从此李家走上了自学法律的道路。

1998年,李雪5岁,眼看就要到入学的年纪了,却仍然没有户口。李鸿玉央求居委会给李家附近的桃杨路三条小学写了一封信,请求照顾李雪入学。然而,校方却仍旧不让李雪入学。

也是在这一年,李鸿玉开始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为李雪争取户口,每一次诉讼的起诉、开庭、上诉等都由李鸿玉自己完成。

1998年,白秀玲起诉永外街道办,要求其恢复工职,并补发工资,给其所生的二胎上户口。北京市崇文区法院认为,永外街道办依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作出的处罚决定,对白秀玲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5000元整,白秀玲未申请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后计生办申请强制执行。白秀玲起诉要求内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予受理。白上诉,北京市二中院驳回。

白秀玲不服,2001年,又向崇文区计生委提起行政复议。崇文区计生委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就此,她又向崇文区计生委提起了行政诉讼。崇文区法院认为,计生委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法院予以维持。白上诉,法院再次维持原判。她又向崇文区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未予同意。

这一年,受家庭遭遇的影响,李雪的姐姐李彬中考失利。为了李雪的身份,李彬也开始在家自学法律。受限于家里的经济条件,李彬一开始只能去书店抄写法律条文,“很多时候一抄就是一整天”,重点学习的是行政诉讼和信访相关的法律。

后经友人提醒,李彬办理了图书馆的借书证,学习条件才稍好一些。之后,李彬通过自学考取了法律大专文凭,“总共有14门科目,可以一门一门考,题目是北大出的,文凭也由北大下发”。

2003年,在李杉的帮助下,李鸿玉又以他的名义重走了一遍妻子当年的维权路,得到了一样的结果。

诉讼之路

2003年,只有10岁的李雪对永外街道计生办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为其办理户口,但对方未给出答复,因此起诉要求对方出局上户口的相关手续。法院判决,永外街道计生办需在30日之内作出答复。

随后,街道计生办答复称,李雪父母补交罚款后,计生办会出具收据,李雪父母持收据可到永外派出所办理户口。

对于这个答复,李家不满。李雪又状告了永外街道办计生委,请求法院判令上述答复不合法,予以撤销。法院指出,永外街道办的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判决维持其答复。

一家人没办法,又找到了派出所,对方仍旧拒绝为李雪办理户口。李雪将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行政赔偿因其下属的永外派出所长期不予办理户口登记给李雪造成的损失53万元。法院驳回了李雪的诉讼请求。李雪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2004年,李雪又起诉了永外派出所、崇文分局,请求法院判令两者不给李雪户口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法院认为,崇文分局不具有被告资格,对永外派出所的诉讼已超过法定期限,驳回了李雪的起诉。上诉后,二审要求发回重审。崇文法院依旧判定崇文分局不具有被告资格,诉永外派出所已超出法定期限,再次驳回。

李家与永外派出所、崇文分局的官司几乎没有间断……然而,每一场官司,李家都是败诉的一方。

败而不弃

2009年,16岁的李雪开始学习法律,帮助父亲打官司。李雪的学习资料仍然是姐姐抄录的法条和从图书馆借来的法律书籍。

有了微博之后,李雪注册了一个账号,名为@xiaoxue永不放弃。一些在京高校的大学生关注了她的微博,邀请她去旁听法学课程,“还有一些记者朋友也会介绍我去参加一些课程”。李雪称,包括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在内的各方面法律她都有所涉猎,但看得最多的还是行政诉讼法。

2012年,她向永外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派出所答复称:登记户口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李雪属超计划生育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手续齐全后即可办理。就此,李雪状告永外派出所,要求判决其根据李雪的申请给其办理户口。一审法院以李雪的申请重复为由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李雪称,根据《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实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

2014年,李雪告永外派出所,请求判令永外派出所不给她办理户口的行为违法。一审以重复诉讼为由予以驳回,二审维持原判。李雪的申诉、抗诉均被驳回。

这一年,李鸿玉去世,李雪独自扛起了诉讼的担子。当被问及获得户口后,是否会继续学习法律时,她说要先考一个像姐姐那样的法律大专,“那个门槛比较低,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考了”。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公布,全面开放二孩。11月21日,公安部开会商讨解决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给李雪们带来了一丝曙光。

12月3日,李雪向公安部寄出了一封信件,希望解决22年来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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