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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东亚(十四)〡清俄碰撞:欧亚相遇中重塑“中国”

宋念申
2015-12-09 18:06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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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顺治、康熙两朝,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在南方,先有南明政权的抵抗,继有三藩之乱及郑氏政权对峙海上;在西北,则有准噶尔汗国以伊犁为根据地强势崛起,并向南向东扩张,与清竞争对南疆、藏地及漠北(喀尔喀)蒙古的主导权。与此同时,另一个日后被认为有全球史意义的冲突在黑龙江流域发生,这就是由俄罗斯东扩所带来的清俄碰撞。这几方面的争夺相互纠缠影响。清俄战争虽规模不大,但欧亚两大帝国的相遇及其后的制度安排,为传统东亚世界秩序增添了新的因素。

和清相似,俄罗斯在成为沙皇国后,在意识形态上也自诩中央帝国。在罗曼诺夫王朝建立之前,俄罗斯的势力已开始越过乌拉尔山。1578年,一支840人的哥萨克雇佣兵在叶尔马克•齐莫菲叶维奇(Yermark Timofeyevich)率领下东侵,于1582年攻陷西伯利亚汗国,标志俄国正式拓殖西伯利亚。其后,俄国不断沿着主要河流向东推进,一边向当地住民收取贡赋,一边建造据点。到1647年,俄国人在鄂霍茨克(今天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的北部)建立堡垒,这是他们在太平洋沿岸建立的第一个据点。此时距离叶尔马克攻取西伯利亚汗国,仅过去65年的时间。

苏里科夫绘制的“叶尔马克征服西伯利亚”

俄罗斯的扩张,最初并非以扩充领土为目的,而是受经济利益,特别是皮毛贸易的刺激。叶尔马克率领的哥萨克并不直接受雇于沙皇,而是受雇于斯特罗加诺夫商业家族,以沙皇的名义进行商业拓殖。在16至18世纪,对貂皮、水獭皮等名贵皮毛的需求,是早期全球贸易网络形成的主要动力。这跟当时的小冰期导致全球变冷有关。(甚至有说法认为,气候变化也解释了明末灾害频繁、饥民叛乱及游牧政权南侵。不管这种联系是否真的如此直接,该时期欧洲市场对皮毛的需求确实因气候变化而急剧上升,以致名贵皮毛有“软黄金”之称。努尔哈赤也因垄断和明的皮毛贸易而迅速积累起财富。)

随大航海时代而来的对美洲的开发,以及俄罗斯对西伯利亚的拓殖,其背后很大一项动力都是获取新的皮毛产地。北美和西伯利亚迅速成为两个最重要的皮毛来源地,串联起全球性的供销链条,其中获益最大者就包括荷兰和俄罗斯。皮毛利润对俄罗斯这个农业国尤其重要,历史学家阿兰•伍德估计,在彼得大帝财政改革前,该项利润占到俄国全国收入的10%。对此有学者甚至估计得更高。

另一方面,从皮毛贸易中获利并不是欧洲国家的最终目的。该项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被用于前赴后继的地理探险,其目的是绕过阻断了传统欧亚商途的奥斯曼帝国,寻找通往东方(印度、中国、东南亚)的新的贸易通道。与西欧国家的海上探险不同,俄罗斯的陆上东扩可谓一石二鸟,既收获皮毛,也开辟商路。

在对西伯利亚的殖民过程中,俄国势力拓展到中亚、蒙古草原和东北亚,与当地族群,特别是通古斯人群和蒙古部族,既有冲突也有融合,初步奠定多民族帝国基础。到1650年代,俄人进入黑龙江流域,劫掠向清纳贡的达斡尔等部族,从而开始了和清帝国30多年的争夺。与此同时,俄国亦屡次试图和北京建立商业关系,但因双方在黑龙江流域的分歧而未能达成。到了1680年代,康熙终于平定了三藩之乱并将台湾纳入版图,可以腾出手处理北方边扰。他几次派兵围攻雅克萨和尼布楚城,最终迫使俄人坐到谈判桌前。

清军围攻雅克萨图

1689年8月,俄国代表费耀多罗•戈洛文伯爵,与清方代表索额图、佟国纲在尼布楚第一次会面,谈判划界及归还逃人等事宜。除了部分交流是用蒙古通译外,主要的谈判是在俄方的波兰翻译Andrei Belobotski和中方的耶稣会士(葡人徐日升、法人张诚)之间,以拉丁文进行的。

不少研究都指出此次谈判的对等性:两个帝国都没有将对方纳入自己奉行的等级次序中,从谈判方式、手段、语言,乃至座位,都务求平等。更为重要的是,清俄谈判双方的人员组成都是国际性的,俄方有俄罗斯、哥萨克、蒙古和波兰人,清方则有满、蒙古、汉人及欧洲传教士。谈判过程颇为艰巨,双方时常强硬,也都有妥协,但所依据的谈判精神,是当时在欧洲才出现不久的国际法原则。两位耶稣会士对此起关键作用。

最后,促成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以条约形式确立边界的因素,是欧亚大陆的多边地缘博弈:俄罗斯在西边仍然有波兰等强敌威胁,无法投入更多资源在黑龙江流域;清则面临准噶尔在喀尔喀蒙古的扩张,不愿同时与准部和俄国为敌。

9月7日,清俄签署《尼布楚条约》,划定边界,并规定人员往来原则。俄退出黑龙江,但保有贝加尔湖以东的领土,还获得与清贸易的权利。

在美国学者濮德培(Peter Perdue)看来,《尼布楚条约》不是一项双边合约,而是由多种因素、多边博弈而达成的。对东亚到中亚的地缘格局而言,清俄定约、通商,建立合作关系的直接后果,就是进一步挤压了准噶尔蒙古的生存空间,使得准部后来很难再在清俄竞争中获益,最终在清、俄、准三边博弈中出局。

对中国而言,《尼布楚条约》是第一次与欧洲国家按照国际法原则、以对等方式谈判达成的平等条约。更为关键的是,以今天眼光看去,《尼布楚条约》大概是最早明确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大清的国际法文件这里的“中国”显然不仅指中原,而是包含蒙古和东北在内的整个清帝国。虽然俄方代表以“博格达汗”,即蒙古人对清帝的称呼,来指称康熙皇帝,但清方所代表的,绝不是清帝国下的蒙古(或东北)部分,而是整个国家。

这样一份文件,最初却并非用汉语写成。《尼布楚条约》以拉丁文、满文和俄文为正式文本,拉丁文是基准。满文本中没有使用Daicing gurun(大清国)这个词,而是Dulimbai gurun,这是汉语“中央之国”的直译。关于领土划分,条约用语亦是某处某处“属中国”。另外,条约(拉丁和满文本)中还规定要使用拉丁文、俄文和“中文”(满语Dulimbai gurun i bithe)镌刻界碑。翌年碑成,一面是拉丁文和俄文,另一面则有满、汉、蒙三种文字。历史学家赵刚指出,这说明清方所指的“中文”,不是单一文字,而是包括了满、汉、蒙三语的复数中文。

虽然在条约签订之前,清在与俄的(满文)通信中就已频繁使用“中国”一词,但在国际条约中,以多语言文本将“中国”概念固定成包含满蒙汉诸地域的国家,《尼布楚条约》是首例。

1689年之后,无论在满文还是汉文文献中,“中国”和“大清”越来越成为可以互换的概念。可以说,清的多元帝国构建,最终表现在对“中国”一词的重新塑造上。这首先是大清对自身认同的改变:这种转变在入关前的多边互动中就已经开始,到了康熙时代,“大清”已经明确等同于“中国”。同时,这更是中国概念的一次大的演化:其外延远远超出了明代中国,其内涵则容纳了汉满蒙藏等政治文化体。清对“中国”的这种诠释,一直保持到其结束的那天。宣统的逊位诏书,就写明了“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现代“中国”概念,正来自于清所塑造的中国观。

塑造了现代中国的清朝,并不是一个欧洲意义上的现代民族国家。这一“矛盾”也体现在签订《尼布楚条约》的行为中。以条约方式确定边界和规范人员往来,一般被认为是主权国家体系的专利。但《尼布楚条约》签约双方都不是所谓现代民族国家。汪晖认为,这“证明国界概念、主权概念(包括相互承认的主权)以及贸易准入问题均不是‘海洋时代’的特产,也不能被看作是民族/国家的排他性特征。”

从世界史角度看,《尼布楚条约》算是最早的现代条约之一,条约文本经由耶稣会士,很快就传递到了欧洲。这是否提示我们,清代中国不但没有自外于“现代”条约体系,反而很早就是其中一份子?我们当然可以说,它只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例,并非中国已经“现代”了的标志(这里的“现代”是狭义的欧洲意义上的)。但主权条约制度能够被纳入清主导的“天下”制度,这不是正说明,所谓的“现代”和“非现代”之间,民族国家和传统帝国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条清晰的边界么?

1727年,清俄双方又签署了《恰克图界约》等一系列条约,确定了北部边界、准许俄商在北京贸易,并开设恰克图边市。恰克图及买卖城成为沟通欧亚的重要商业口岸。由全球贸易刺激下的自由贸易体制,亦引入清俄关系之中。而早在1684年,清朝便已开放海禁,允许私人在东南沿海从事对外贸易。这些对外制度安排不同于传统的朝贡,令宗藩制度主导下的“天下”,展现了更为多元和灵活的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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