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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法治人物巫昌祯:婚姻法应有效地把“小三”等现象管起来

微信公号“长安剑”
2015-12-13 11:4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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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见面人物:巫昌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著名法学家

年度法治人物事迹

86岁的巫昌祯,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教育家,也是法律援助律师,更是一位立法反家庭暴力的推动者。1977年和2001年两次参与《婚姻法》修改,1992年和2005年参与起草、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直到2015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巫昌祯孜孜不倦进行学术研究,积极奔走、努力呼吁,让更多的人转变观念,向家庭暴力说“不”。她说,“立法就是给你妇女撑腰,告诉你立法有解决的,你别怕。”

你问我答

@细嗅蔷薇:很多常年被家暴的女性,派出所、居委会都管不了。您推动反家暴立法后,您觉得解决这个问题了吗

巫昌祯:过去派出所、居委会的确管不了,有个被家暴的妻子要离婚,逃到父母家,施加家暴的丈夫找了好几个流氓去威胁父母。一家人都担心,老父母也害怕:“你一个人的婚姻,让一家人都不安宁”。现在,反家暴法草案中规定,是可以管的。

反家暴法草案在第23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这就可以包括禁止家暴者对女方的亲人作出威胁,可以用行政手段制止家暴者到女方家、父母家门口去。

过去上海等地地方法规有这方面的探索,现在草案把这一制度上升到了全国层面。立法通过后,公安机关也可以管,不是人身伤害犯罪也可以管!

@小蝴蝶:您认为对一个女性来说,是干得好还是嫁得好更重要?

巫昌祯:当然是干得好!这就不用问了。

@月亮上的孩子:事业有成的男士,多有稳定的婚姻。而事业有成的女性,却往往要付出婚姻的代价,事业再成功也不被人羡慕。对此,您怎么看?

巫昌祯:羡慕是人家的事,她自己觉得这样做是对的,就可以了。

@芦苇兔:这些年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了,您觉得这是好事吗?

巫昌祯: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经常有妇女找到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要我替她做主。原因是丈夫抛弃了她,法院判决离婚,而她却死也不肯离婚,到处“申冤”。而现在,社会大环境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都有了很大变化,大家普遍接受“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的观念了。

离婚的年轻人的确比以前多了,不好说对不对。婚姻是自愿决定的,离婚也是个人自由。有的年轻人可能是对结婚这个事不够慎重,选择对象马马虎虎,离婚的结果也得自己负责。

@普罗旺斯一年:在您看来,现在法律对女性权益的保障完善吗?

巫昌祯:过去法律对女性权益的保障不够完善,现在我们都在努力,不断让它完善。反家暴法草案通过多年努力,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就是一个正在完善的证明。

@麦穗快快长:您觉得我们国家距离真正的男女平等还有多远?

巫昌祯:现在比过去强调男女平等了,保障得多一点了。

@凯特司普丽:现在“包二奶”、“小三”越来越多,甚至都拍成电视剧了,您怎么看这种现象?会不会觉得“世风日下”?

巫昌祯:社会上现在这种现象不少,人们不能对它视作平常,它是违法的。这是违反婚姻法的,也破坏了正常家庭的安宁。婚姻法应该有效地管起来,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清风徐来:现在教授在外讲课都收费不低,我认为这也是对知识的尊重。但听说您讲课从不收费,为什么?

巫昌祯:因为有的人有困难,我就去尽一份义务,需要什么我就讲什么。过去我们到农村、到工厂去讲法律、普及妇女权益,从来都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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