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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玮专栏:2015年,在大城市里的你思乡吗?

张佳玮
2015-12-30 17: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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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是什么呢?

大概是食物吧。张翰出洛阳见秋风起,想起故乡的鲈鱼莼羹,于是回家去了。

或者是口音。贺知章认为自己“乡音未改鬓毛衰”。王小波写,老华侨回国,听见北京姑娘用正庄京片子骂人,又惊又喜,虽然被骂,也爽快得很。

应该是家人。父母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姐闻妹来,当户理红妆。阿弟闻姐来,磨刀霍霍向猪羊。

又或者是其他细节,比如家乡的哪棵树,家乡的哪个邻居,家乡的猫狗,家乡自己跑过的某条路、跌过交的公园。总有一个密码会扣中你的。

思乡的人最欣慰的便是:出去一趟,回来,故园还在。树犹如此,人何以堪。外面风云变幻,家里还是温暖港湾,最好。

思乡的人最难过的便是:哎呀,一回家,物是人非,父母也老了,见白发了!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家里只有一片残垣断壁了!

这里有个疑问:时间流逝,故乡变化,不是极正常的事么?

好吧,这是思乡者们的一个美好念想:

总希望回到故乡时,一切都是不变的。所谓“还是那个味儿”。

我十八岁前,一直住在无锡,中间我八岁时,搬过一次家。十八岁到二十九岁,在上海。之后至今,在巴黎。

我去上海时,第一二次回无锡家,思乡情切,在火车上都要哭了;到家,爸妈摆好满桌宴席,简直荣归凯旋。那几天,父母态度尤其好。平时在家难免有些小龃龉,独那几天,呵护备至。要走时,和爸妈殷勤牵手,不忍离别。

后来回得勤了,似乎也就好些。我通常一个月回家一次,多回几趟,也就常来常往了。到要走时,提着箱子到门口:“妈我走了!”妈一边拿着Pad打牌一边头也不抬:“路上小心!”

上海和无锡,本来相隔便不远。轨道交通发达之后,从上海到无锡,几乎到了午间随时出门,下午茶都可以在另一个城市吃的地步。这时候就不太想得起思乡了:思乡那么沉厚,路程那么轻盈,总觉得配不上似的。

我出发去巴黎那天,我父母从无锡开车到上海,直送我到浦东机场。我到巴黎之后的第一个冬天,难免思乡。说来也奇怪,那时想念故乡,竟有些模糊。不知道是该想念八岁之前那个家呢,十八岁之前那个家呢,还是上海那个家。

想到家,想的也不是无锡的那些风景名胜,或是上海的高楼大厦,而总是些最熟悉不过的。无锡两个家附近的菜场与小吃摊,上海那个家周遭的便利店与野猫出没的院落。

所以……我思的,到底是哪个家呢?

我认识几位北京朋友,最听不得我说北京的不好。当我要他们说北京的好处时,他们会满怀向往地,说起玉渊潭、八一湖、北海公园,说起单位筒子楼里,包饺子很好吃的大妈。现在的北京呢?嗯,也挺好的呀,是挺好的,因为,朋友们都还在那儿呢……

我有几个朋友,在巴黎时,嚷嚷着要回国,想家了,想爸妈了。真回去了,便在微信上撒不满。交通糟糕啦,小城市亲戚很聒噪啦,空气不舒服啦。“这个季节巴黎应该很凉爽了!好想回巴黎!!”

我的一个姐姐辈的人物,住在汉堡。来巴黎玩儿,抱怨说汉堡闷死了,天气还冷。我们则说,汉堡比巴黎干净多了,还清净敞亮,多好啊……类似的话,谁都有。每次有人跑去西班牙或南法旅游,回了巴黎都要念叨:南法和西班牙的气候多么温煦,饮食多么适合亚洲人,真是好,比起来,巴黎的天气太差了……那您怎么不去南法和西班牙呢?嗯,呆久了也闷的……

从19世纪开始,市民文学就有一个永不过时的主题,即淳朴的乡村少年或少女,去到错综复杂的大城市,然后永远地失去了天真。这个套子,先是法国通俗小说用(大仲马《三剑客》、巴尔扎克《高老头)),然后散见于美国文学。无意间,建立了一个对抗:

大城市=五光十色的诱惑,乡村=质朴粗放的民风。

思乡令人情切,所以有逃离北上广,所以有“干完这一票我就回老家”。

但这个对立,在2015年,似乎有些尴尬了。

因为在大城市见过世面后,人和故乡,很容易产生“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和家乡不那么先进的境况”之对比。

人总想要很多东西。在大城市,希望有家庭的温暖,在家庭,希望有大城市的热闹。永远不满足,永远都是别的地方好,最好鱼与熊掌兼得。

而现代大城市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可能,姑且叫做“现代生活便利度”。体现在上海,便是遍地的宵夜外卖和便利店。体现在巴黎,便是四通八达的地铁交通与同时上映23部电影的电影院。

习惯了大城市生活之后,小城市无法在深夜找到便利店、没有苹果专卖店、没有好地方玩耍的坏处,便出来了。

而科技的发展,在缩短故乡与异乡的距离。电话、微信、视频、朝发夕至的列车。思乡在缓慢失去其庄重的仪式感。

每个从大城市回到过故乡的人,一定经历过类似的尴尬。即:希望回到故乡时,一切都是不变的。所谓“还是那个味儿”。但事实上,一切都在变。许多人会因此,带着“哎一切都变了”的念想,回到大城市去。

但这里其实有个悖论。万物皆流。指望故乡一成不变地等你回去,本来就是一种幻觉。

原貌不变的故乡,青山绿水,炊烟依依,恒古不变,很美好,但不大现实:那只是个农耕时代的神话。马尔克斯和村上春树都描写过类似的故事:小镇被工业文明改造了,变成了他们不喜欢的样子。但现实就是如此。

我今年秋天回去苏州、无锡,有朋友请吃了高档的苏帮菜,“知道你喜欢这个口味”,我吃了,但并没怎么欢喜;倒是吃到了熟悉的馄饨、汤包、糯米糖藕、干丝、肝肺汤,笑逐颜开。后来我才意识到,我思念的,我喜欢的,也许不是故乡的饮食,而是我吃惯的饮食。

就像许多人思念的,也许不是故乡本身,而是自己小时候,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里的那个故乡,是还没有老去的父母,是家乡的哪棵树,家乡的哪个邻居,家乡的猫狗,家乡自己跑过的某条路、跌过交的公园。自己想吃的,也许不是2015年父母按照自己口味做好的故乡菜,而是十年、二十年前,自己还无忧无虑时,做的菜。

所以,对大城市的抵触,对故乡的想念,如果真的抽丝剥茧地剖解,你会发现:那可能只是一个仪式化的姿态,以自己某个凝固的、被美化过的回忆,来对抗一下现实的压力。与其说是思乡,更像是“我想在那段时光里的家乡休息一下,暂时不考虑现实”。

所以,大城市本身是无罪的。它们讨厌,也许仅仅因为它们在当下,在这个讨厌的现实中。就像故乡也许并不那么美好,只是因为它们恰好在你无忧无虑的过去中,在记忆中,永远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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