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台湾华航修改孕妇搭机规定:怀孕28周以上需提供证明

中新网
2015-12-22 16:22
来源:澎湃新闻
港台来信 >
字号

中新网12月22日消息,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今年10月一名临盆孕妇在华航飞往美国航班上“高空产子”,造成航班转降,上百名旅客行程受到延误,为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华航在本月初公告修改怀孕旅客登机规定,要求怀孕28周以上孕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才可登机,较原本的32周缩短4周,日前就有孕妇因此被拒绝登机。

华航原本将怀孕未满32周的孕妇视为一般旅客,可以正常搭机,仅要求超过32周孕妇要提出医生开立的适航证明,仅不受理预产期在4周内孕妇搭机。不过,历经前一次的机上产子风波,华航12月在官网公告特殊需求项目中,已修改怀孕旅客一般须知,要求怀孕28周的孕妇,需在48小时内备妥7天内由妇产科医师填写的适航申请书、同意书及诊断书,并经华航医务部审核、同意后才受理搭机。

日前就有一名怀孕超过28周的孕妇因不知道华航已修改相关规定,无法在搭机时提出适航证明,而遭华航拒绝登机。华航指出,新办法公布后,确实有孕妇因未符合相关规定,而无法搭机,但后来该名孕妇依规定提出医师开具的适航证明,已协助安排机位,圆满解决。

不过,华航也强调,如果是怀孕超过36周孕妇,或32周以上的多胞胎孕妇,基于安全考虑,就无法受理登机。另外,除事前通报外,地勤人员在孕妇报到时,也会要求出示妈妈手册再确认。

长荣先前即规定怀孕28周以上的怀孕旅客,必须出示适航证明,怀孕超过36周或怀多胞胎32周的孕妇,也不受理搭机,与华航修改后的标准相同。台“民航局”表示,航空公司对孕妇搭机规定属于运务手册内容,有修改只要在官网公告即可,不必向“民航局”通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