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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纪委:被举报女县长经调查未发现问题,举报者已自首
针对网帖举报称“渠县县长苟小丽贪污千万”,12月22日深夜,四川省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称:内容失实,系重复反映,此前在达州市纪委调查期间,已有举报参与者因害怕其诬告陷害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主动到调查组自首。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曾报道,12月19日,微博网友@媒体爆料007 转发了一条“千万县长 钱从何来”的网帖,随即收到盖有“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章的公函,称帖文所述之事不实,属诽谤性言论,现渠县公安局已立案,为打击谣言,要求自行删除此博文,公函落款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
《达州渠县县长苟小莉:千万县长,钱从何来?!》的发帖者自称“渠县一名普通群众”,在帖文中罗列10项渠县县长苟小莉“贪赃枉法”事项,涉及渠县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移民局、国土局、城乡住建局等部门。因原创网帖早已删除,难以追溯具体的发帖时间。
针对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求删帖的公函,有网友提出疑问:网友转发举报网帖当天,官方就定性“诽谤”,而且落款时间还是一个月前?举报“县长违纪”应该是纪委调查,还是网信办?
渠县纪委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网信办只是发布初步的调查结果,调查实由纪委部门进行;县长级别的管辖超越县纪委的权限,此事应找达州市纪委。达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则未就事件接受澎湃新闻的采访。
达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12月22日深夜的通报中称,2015年11月底,达州市纪委收到了反映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苟小莉的信访举报。达州市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要求迅速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达州市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至12月8日对信访举报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证实信访反映的问题失实。
通报还称,另据了解,12月17日,网上出现了《渠县县长苟小丽贪污千万》的帖文,经达州市纪委逐一核对,系重复反映,没有新的问题。12月18日,达州市纪委再次收到信访举报,经对比,立即对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反映失实。根据通报,在达州市纪委调查期间,已有举报参与者因害怕其诬告陷害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主动到调查组自首,达州市纪委已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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