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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被查:东莞任职十余年,担任书记近六年
刘志庚简历:
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
1973.10—1979.08 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1983.07 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
1989.03—1990.02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2—1991.12 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1992.12 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1993.08 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1995.07 深圳市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07—1995.08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区长;
1995.08—2002.04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其间:1996.09—1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2004.02 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2—2004.03 东莞市委副书记;
2004.03—2004.04 东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2004.05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05—2006.03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3—2006.04 东莞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6.04—2006.05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6.05—2011.11 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东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11— 广东省副省长
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八、九、十次党代会代表,省九、十届人大代表。(简历来源:广东省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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