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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在岗位上认真工作,意志消沉之说非主流

王振洲/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6-02-19 16: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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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正风反腐的深入推进,某些人抛出这样的说法:反腐败导致党员干部意志消沉,甚至不作为。这种论调,是典型的因果混乱,难以站住脚。

应当看到,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工作,履职尽责,意志消沉之说根本就是非主流。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干部作为不作为,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其内心的信念、担当意识等,环境因素只是外因。将干部不作为归因于反腐败,是典型的外因决定论,不符合辩证法的要求。

按照“反腐败导致干部不作为”论者的逻辑,不反腐败,干部就会有积极性,就有作为。这实际上是将腐败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显然是违反常理的。古往今来,哪个国家、哪个地区因为腐败实现了良俗善治?那些腐败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即便一时实现了发展,那也是支撑不了多久的“虚假繁荣”。用腐败的方式调动“极少数人”的积极性,必将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不仅不能实现和谐稳定,更不会促进改革发展。

“不作为”论者的另一个逻辑就是,干事就要讲效率,讲效率就必须钻空子、打“擦边球”,违纪违法在所难免。这一看法同样失之偏颇。实际上,反腐败与有作为不矛盾,积极作为与违纪违法无必然关联,改革创新绝不等于就要突破法律纪律底线。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是因为违纪违法,而不是由于有作为、干了事。反腐败针对的是“逆纪”“逆法”行为,是强化规则,约束干部在纪律和法规制度框架内行使权力、履职尽责,归根到底是在保护干部。“在纪律和规矩的范围内享有充分自由”,只要树立纪律思维、法治思维,坚持按原则、守规矩办事,再怎么干也不会出事。

从现实情况看,反腐败与有作为是正相关而非负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纪委通过巡视巡查、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渠道,加强执纪监督,实践“四种形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处理,该红脸的红脸,该调整的调整,该挪位的挪位,该处分的处分,形成了有力震慑。从2014年开始,国务院连续开展三轮大督查,聚焦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不作为问题,刹风整纪,1456名干部被地方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促进了干事创业的风气形成。由此来看,正风反腐不仅不会导致不作为,反而是“浪里淘沙”“沙中磨金”,有利于促进那些德才兼备、遵纪守法的干部振奋精神、奋发有为,让那些品行低劣、慵懒散怠的干部受到警诫。

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些“不作为”论者之所以罔顾事实,极力渲染反腐败导致不作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把群众指责其不作为归为反腐败,把“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痞气”推给反腐败,刻意渲染、煽风点火,或为自己开脱,或企图把水搞浑。这种言行,不是发发牢骚那么简单,实际上是在跟中央“唱反调”,有违反政治纪律之嫌,说其别有用心也不为过。

谬论终归是谬论,假的真不了。对“不作为”的论调,我们必须保持清醒,一方面要认识其本质,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人曾经把反腐败比作“海底捞”,浮在上面的乱作为者被“捞走”,剩下的“守摊子、混日子”等不作为现象逐渐浮出水面。这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行为,理应作为作风建设中重点治理的对象,必将坚定不移打击,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真正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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