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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集中出台楼市去库存新政,沈阳全国首提购房“零首付”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2016-03-01 17:00
来源:澎湃新闻
地产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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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一天时间内,沈阳市、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三地出台楼市新政,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沈阳市:毕业生购房“零首付”, 公积金最高可贷90万

3月1日,沈阳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22条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根据《意见》,沈阳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意见》中鼓励大学生、中职生购房,首现“零首付”购房。

《意见》规定,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在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方面,二手住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居民互换住房的,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办证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先征后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一年内先买房后卖房或先卖房后买房的,购买房产面积大于出售房产面积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同时,自住型公寓也可享受住宅政策。《意见》规定,居民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用于自住的,可以视为住宅,交易税费按照住宅标准缴纳,同时在落户、入学、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已经购买的用于自住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享受住宅同等政策。

根据克尔瑞数据显示,1月份,沈阳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70.36万平方米,共成交7923套,销售均价为5841元/平方米,下降5.12%。沈阳当地房产中介芒果不动产数据显示,沈阳2月份的楼市成交量及价格环比出现了一定的下降,但同比来说,出现量价齐涨的现象。成交价格同比增长0.17%,成交量同比增长37.12%。

河北楼市新政:加强北京周边房地产管控,取消“7090”政策

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称要加强北京周边房地产管控,加强对三河、大厂、香河、涿州、固安、崇礼等县(市、区)房地产土地出让和市场交易的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管控措施。

同时,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取消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强制要求。

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实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优化房地产供应、推动房地产转型升级、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北京周边房地产管控等十项措施。

同一天,内蒙古自治区也出台了加快房地产去库存的措施,规定凡是未完成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任务的地区,今后一个时期将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供应。

据新华网3月1日报道,按照自治区新出台的政策,从2016年起,内蒙古将实行房地产去库存与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供应挂钩制度,从严控制开发土地供应。同时,各盟市将结合本地房地产库存量等市场状况,引导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转换用途,用于国家和地方支持发展的新兴产业,特别是养老、文化、旅游、科教、体育等产业设施的开发建设。

2015年末,内蒙古商品房屋库存仍居高位,全区商品住宅库存约76.8万套、8213万平方米,地区间、住宅与非住宅、住宅户型类别等结构性矛盾明显,约40%地区去库存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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