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朱列玉代表建议:看守所划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防刑讯逼供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付丹迪
2016-03-02 14:5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字号

河南省滑县看守所给在押人员分发午餐。 东方IC 资料

3月2日,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将提交《关于所有看守所划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建议》。

朱列玉说,佘祥林案、赵作海案、钱仁凤案等一系列被指由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与我国现行的“侦押一体”制度的弊端有关。

他建议,为防止看守所暴力伤害事件再发生,防止刑讯逼供,将看守所脱离公安机关的管辖,划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实现“侦押分离”。

朱列玉认为,公安机关一方面承担着侦查和打击犯罪的职责,另一方面却又管辖看守所,预审和看守是一体,一旦侦查人员急功近利、破案心切,就可能对被羁押人员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

“看守所受公安机关管辖,受制于同一个领导,比较难与其办案需要、利益纠葛完全脱钩。这种‘侦押一体’的制度,虽有利于提高侦查效率,但无法最有效地维护和保障被羁押人员的权利,造成一些负面影响。”朱列玉说。

朱列玉认为,把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剥离出来,则可以实现看守所的中立,不再依附于侦查部门,能够更好地承担预防、保护被羁押人员的作用。“而且看管部门独立于公安机关,有利于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和审讯行为,能够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大幅度降低超期羁押的可能性。”

朱列玉认为,看守所划归司法行政部门也有利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解决“会见难”的问题。

朱列玉说,根据刑诉法规定,被羁押人员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就有权介入、会见并提供法律帮助。但实践中,由于看守所和侦查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律师有时会被看守所以各种理由阻止会见。

“把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剥离出来,保持其中立性,看守所不再和律师的辩护处于直接对立,律师会见难自然解决。”朱列玉说。

朱列玉说,“侦押分离”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英国的“羁押官”和“审查官”制度,法律赋予了看守警察保障被羁押人员权利的职责,增加了被羁押期间人权保障的有效性。

最后,朱列玉还指出,与公检法三机关均与被羁押人员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不同,司法行政机关能保持相对中立,而且还具备相关的法律专业素养,以及管理看守所的相关经验和条件,是看守所最理想的管辖部门。

其实,学界对看守所该谁管的争论由来已久。

2014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即提交了建议“侦羁分离”的提案。

2015年4月1日,中国法学会组织十余名法学专家研讨《看守所法(送审稿)》。该稿由公安部起草,其中规定看守所仍划归公安机关管辖,一时在学界引发争论。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