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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常态化机制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6-03-25 16:00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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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有代表委员提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检察机关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天职”。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这种使命意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在今年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指出,最高检工作报告连续多年不回避冤错案件,释放了尊重事实的司法自信,也彰显了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希望进一步总结纠正冤错个案经验教训,从制度上完善预防和纠错机制。

对此,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底线意识,恪守客观公正立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勇于自我纠错,坚决防止冤错案件发生。

“对从办案和申诉中发现确有冤错的案件,要敢于监督、敢于纠错,该抗诉的坚决抗诉。”曹建明说,对提出监督意见后拒不纠正的,逐级上报、持续监督。要对监督纠正的冤错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找准检察机关自身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

在今年两会上,还有代表认为,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建议检察机关把好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第一道关口。而在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最高检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专题报告。

曹建明说,要以此为契机,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强化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要学习借鉴广东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建侦查监督平台的经验,依靠信息化手段解决监督信息不畅等突出问题。研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探索建立对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高度重视律师在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律师会见、阅卷、取证等执业权利,加大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

针对代表委员指出的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不公平、不公开的问题,曹建明表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对刑事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和强制医疗的监督力度,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继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最高检将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曹建明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即将发布的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统筹推进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提高民行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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