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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西安一区人大代表当庭打律师”:怎么得到选票的?

光明网评论员/光明网
2016-03-28 17:50
来源:澎湃新闻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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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3月24日,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路航在陕西西安长安区法院出庭辩护时,旁听席上的西安市长安区人大代兰天由于对律师的观点不满,冲上前辱骂、殴打律师路航。此事的最新进展是法院已做出对兰天予以拘留10日,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光明网今日(3月28日)发表评论题为《人大代表法庭打律师,暂停职务行吗》指出,敢在法庭出手伤人,无赖杀手不敢干的事,区人大代表却敢干!他哪来那么大的胆?

文章指出,西安市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给被打律师写书面检讨声称自己不懂法,这种说法,就如同在法庭上受审的杀人犯为开脱自己杀人而说“不懂法”一样荒谬。

以下为全文:

今天(3月28日)有媒体报道了西安市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在法庭上辱骂殴打律师的事件。3月24日,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路航在长安区法院出庭辩护时,旁听席上的兰天由于对律师的观点不满,冲上前辱骂、殴打律师路航。

这起恶劣事件引发陕西省律师协会和西安市律师协会的关注。据报道,陕西省律师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3月28日省律协还准备到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和长安区法院维权,同时他们还准备慰问受伤律师路航。媒体报道说,此事的最新进展是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已做出对兰天予以拘留10日的决定,并将此决定报请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同意。昨日,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此后,长安区法院随即拘留了兰天,并罚款10000元。

张口就骂,抬手就打,这是地痞恶霸的习气。法庭本是定纷止争的地方,是讲道理的地方,是依法寻求和平、公正解决问题的地方。这些常识,可谓尽人皆知。泼皮无赖、冷酷杀手,在法庭上也少见其满不在乎、趾高气扬,更甭说敢在法庭出手伤人了。但是,无赖杀手不敢干的事,上述那个区人大代表却敢干!那么,他哪来那么大的胆?

媒体报道说,据被打律师的同事透露,法庭殴打事件发生后,这个人大代表表示要请被打律师吃饭来“私了”。3月25日,在法庭打人的人大代表给被打律师写了书面检讨,声称“一是自己不懂法,二是自己性格不好,容易激动暴躁,三是不尊重别人……请求你能宽恕和谅解,请你高抬贵手放过我一码”(“码”系“马”之误)……

这么说来,这个人大代表的胆子来自于“不懂法”、“性格不好”和“不尊重别人”。如果对普通人来说,“性格不好”、“不尊重别人”,即使程度有轻有重,却也都属人格缺陷,其发展到极致,也可由精神专科的医生进行调理和治疗。但是,对于一个人大代表来说,其“性格不好”而致离群寡处,其“不尊重别人”而致唯我独尊,这不明摆着不适格担任代表吗?这种“性格不好”和“不尊重别人”,究竟是怎么得到被他代表的人的选票的?是选民不察其“性格不好”、“不尊重别人”的缺陷,还是其隐藏了这种动辄怒发冲冠、不分场合地点的“性格不好”、“不尊重别人”的本性?

更可笑的还在于其自述的“不懂法”说。一个“十七届人大代表”,想必不是新任人大代表,即使当选时“不懂法”(这其实已经再次构成不适格人大代表),当选这么多年,多少也应该懂点法了吧?否则,一个“不懂法”的人,连续出席了几年的人大会议,审议了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举手(或不举手)赞成(或不赞成、弃权)有关法律文件,也着实不大好混下来呀!这样一介人大代表,腆着脸说“不懂法”,丢的绝不仅仅是自己的脸。

不过,即使退到底线而言,一个于法庭大打出手的人,其所作所为与懂不懂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这种说法,就如同在法庭上受审的杀人犯为开脱自己杀人而说“不懂法”一样荒谬。然而,问题在于,上述那个人大代表恰恰懂法、而且还很懂“法”。不是么?这个在法庭大打出手的人,当法院准备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时,却突然声称自己是人大代表……这说明,他“不懂法”,但却懂得于其有利的那点法。若其不是人大代表,若其真“不懂法”,他反倒不敢法庭撒泼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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