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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性临终心态:坦然接受、遗憾担忧、痛苦而死、勇于赴死

么振华 吕璐瑶
2021-09-2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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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之存于大欲,莫不爱生而怵死;叶休愿则怡然自康,语咎征则惕焉深忌。由是密权利之厚,安金石之固,不知有终,奄忽而往者,乃举俗同,致物之常情。恶识乎形而即灭,未异于存殁之境;睿而无穷,不留于荣枯之分。

唐玄宗开元十年(722),行礼部员外郎袁晖曾在为道士杨曜撰写墓志时,表达了上述自己对死亡的看法。恐惧不安,为此而追求权力与长寿,这也应该是很多人对待死亡的态度。另有一些唐人则从理性上认识到人皆有老、会死亡的事实。怀州刺史贾敦实(?-682)年九十余病笃之际,曰:“未闻良医能治老也。”无名氏唐人所云“人生要死,死者天下之大期;物盛必衰,衰者古来之常运。”至德二年(757)十月,坚守孤城睢阳近两年、以阻止安史叛军南下的张巡(709-757)被执,见其众哭,曰:“安之,勿怖,死乃命也。”他们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安天顺命。

生死离别之际,很多人会选择和他们的亲朋告别。但也有人在意识到死亡的临近时闭门绝俗,想自己一个人静静地面对。比如张行满(587-648),62岁时以患卒于家,他“知命之纪,道场游观。听法既觉,则悟己无常;睹相思空,则知非一合。”彻悟之后,“遂闭门绝俗,不交非类。”榆林窟第25窟唐代壁画“老人入墓图”中的老人,在入墓之际和儿孙们告别后,也要独自修行,走完自己最后的行程。这些临终心态与做法是唐人生死观与人物性格的反映。相比男性,女性的临终心态更加感性,本章就专门对唐代女性的临终心态进行探讨。

《簪花仕女图》

坦然接受型

不少唐代女性将生死视作必然之事,从而心态坦然,没有忧惧之心。至于坦然接受死亡的原因,则各有不一。

一、淡然接受

老年女性更容易感觉到大限将近,能够更坦然地接受人生必有死的事实。第一章21号太子左春坊典设局典设郎郑公之妻崔氏(689-755),天宝十四载(755),67岁卒。疾亟,内外亲人皆归探视,崔氏对其夫表达其对生死的态度:“死生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言未及终便逝。崔氏视生死为自然之道,遗令薄葬、返葬洛阳,十分平静。其中,具有佛、道信仰的女性对生死的执着之心更加淡然。第二章22号行中书令、南阳郡王袁恕己之妃张氏(668-732),因丈夫为酷吏所害,信仰佛教,“深达因果,专求道门,荣贵都捐”。开元廿年(732),张氏65岁终于洛阳。临终之际,“湛然归定,神将坐迁,生死之中,了然无惧,从容自在,功用难穷。”第一章61号唐玄宗淑妃杨真一(692-749),厌倦了争宠猜忌,“栖心服道,恳愿从真。”得内度为长安玉真观女道士。天宝八载(749)六月,58岁归神于本观。将殁之际,抚侄杨寀而泣曰:“生必有灭,物无不化。且居生灭之境,岂逃物化之间哉?所叹嫂年已衰,尔禄未及,是吾遗忧矣!”

也有年轻女性从容面对生死,尤其是佛、道二教的信仰者。第一章28号将作主簿韦虚舟之妻李氏(703-729),喜览贤妃哲妇之书,亦通佛教。开元十七年(729),年仅27岁终于京第,所生子女尚在童稚。李氏“识通物理,推分天和。虽婴疾弥留,而秉心渊塞。临当奄忽,精爽逾明。”与内外懿亲、平生法侣长辞,“喻存殁而同贯。”第一章9号肃宗第二女和政公主(729-764),广德二年(764),36岁薨于京第。她与驸马都尉、太仆卿柳潭“并受法箓”,尝谓驸马:“死生恒理,先后之间。若幸启手足,必当襚我以道服,瘗我于支提,往来行言,时见存恤,则所怀足矣!子若不讳,我若此身未亡,洒扫茔垄,出入窀穸,奉君周旋。”谈及生死问题和身后事项,从容不迫。

二、无憾而卒

有的女性认为自己的人生已经圆满,故无憾而卒。第一章66号唐睿宗贤妃王芳媚(673-745)天宝四载(745)八月疾亟,时为73岁,阖门求医。顾谓亲人曰:“吾年过耳顺,待终可也。何药之为?”“因摄心谛观,归于愿力。”对自己的富贵长命表示满足。第三章29号光州刺史张策之女、吕藏元之妻张氏(?-759),临终遗命诸子孙曰:“吾行年八十有三,教训汝曹,未尝愠色。汝既忠于国,孝于家,及吾无身,吾亦何患。忽乖寝膳,祷药靡效,谁谓荣蓼集于我家。”对自己教育得法,长子吕諲身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而感到欣慰。第一章69号河东节度判官、监察御史里行韦庆复夫人、闻喜县太君裴棣(783-846),会昌六年(846),64岁病逝于京。寝疾,谓子女曰:“吾是年前三岁周甲子。亦不谓无寿,况廿年,骨肉间如吾类,不啻十辈,与吾及者几希矣。今没无恨。”以上三人,一为皇妃,一为宰相之母,一为地方低层官员之妻。

有的女性因临终之前,因自己关心之事结局完满而十分欣慰,故无憾而卒。第一章28号守秘书省校书郎卢大琰之妻李氏(797-824),日常诵经念咒,信仰佛教,长庆四年七月,28岁构疾终于京第。其时其父李佐公已从“谪宦江徼”而至入朝为大理正,李氏认为一家团圆,善莫大焉,“方喜晨昏,及启手归全,意无所恨。”第一章11号守内侍省内侍伯员外置同正员朱公之妻赵氏(760-834),作为宦官之妻,中年丧偶,守寡22年,遂“专意内典”,信仰佛教。其嗣子朱朝政奉命赴鸡林三岁,平安回归,并自宫闱令拜合门使。赵氏遗命其子:“汝忠于国,又孝于家,海外三年,吾期重见,于此尽矣,更何恨焉?”以见到平安归来的儿子而欣慰不已。

有的女性的人生虽然有所遗憾,但因自己别无所求,故殁而无憾。濮阳郡临濮县令元有邻之妻韩氏(691-739),丈夫“有内宠,谋其广嗣。”韩氏“施惠及下”,柔顺,“无愠色”。开元廿七年(739)遘疾,49岁终于洛阳私第。生前“常以礼者忠信之薄,命者死生之说,吾将生□□厚,死归于顺,既厚且顺,此外何求?”第三章32号焦某之妻赵氏(773-847),临终命诸子告曰:“吾年七十有五,死无恨焉。所媿者以吾性好闲□,疏于义方,养汝弟兄,遂亏礼训,斯实□恨,余无悔焉。……与汝永别之辞,隔生之念,痛□□□。”与诸子生死永别之际,虽然小有遗憾,但无恨无悔。第二章54号太守崔府君之妻徐玉京(823-870),因丈夫崔某先卒,栖心道教,道号瑶质。病逝前,每谓其嗣曰:“吾生四十八年,亦不为过夭矣。殁侍泉下,我之夙志矣。人谁无往,此往岂复恨耶?”以上二人,韩氏为求子嗣而别娶妾室,徐玉京年未百年便逝世,都有一些遗憾,但她们总体上感到死而无憾。

还有人因亲人陈冤得雪,了却平生遗恨而卒或就死。第三章38号唐太宗孙女、贝州刺史裴仲将夫人东光县主(652-705),是纪王李慎第三女,极为孝顺。武后垂拱年间(685-688)纪王慎被害,草草下葬。县主因之号恸呕血。神龙初,中宗诏州县普加求访,祭以牲牢,复官爵,诸王皆陪葬昭、献二陵。东光县主闻之,感恸而卒,敕其子曰:“为我谢亲戚,酷愤已雪,下见先王无恨矣!”在了却父亲冤案的心理负担后,东光县主情愿追随父亲而去。其丈夫贝州刺史裴仲将墓志载,临终当天,她顾谓诸子曰:“天纲载维,幽明协庆,吾之今日,死且不朽。所恨园陵方閟,弗逮哀荣。”可见其孝心之强烈。

三、视死如归

视死如归的典型之例如:第三章43号幽州节度使张弘靖幕府韦雍之妻萧氏(?-821),长庆初,死于幽州朱克融军乱。朱克融统军务,囚其帅张弘靖,韦雍亦被劫。其妻萧氏闻难,与丈夫皆出。韦雍被劫,临刃,萧氏呼曰:“我苟生无益,愿今日死君前。”刑者断其臂,乃杀韦雍。萧氏是夕亦死。军乱之际,萧氏在自己在手臂已断情况下,亲眼目睹了丈夫死在自己面前,知必不可免死,故抱定必死之决心。

某些具有佛、道教信仰者,基于其本身的信仰与追求,表现出视死如归的态度。一些道教徒认为死当归真,至少是回归自然,不以死亡为意。第二章69号许州扶沟县主簿郑道之妻李氏(631-707),于诸子成人后,“受法箓,学丹仙”。神龙三年(707),77岁卒。晚年尤精庄老,曰:“夫死者归也,盖归于真;吾果死,当归于真庭,永无形骸之累矣。”第二章18号长安至德观主元淳一,大历中至河洛,因病返真于东都开元观,时年60余岁。临终,她谓门弟子曰:“吾方欲撷三芝,练五石,干白日、升青天。虽事将志违,而道与心叶。适去顺也,归夫自然。”虽然没有能够完成白日飞升的志愿,但因心向道教,离世时其内心十分平静。佛教徒视死如归之例,如第二章11号试太常卿李良之妻任氏(736-810),嗣子五人,夫妇“年将知命,齐议道门,求持净戒,舍名职,归法地,弃世宠,期梵天。”元和五年(810)十,任氏75岁,殁于东都河南县。临终之际,“都捐世俗,视身终如归”。

四、达观知命

鼓盆当师,不以寿夭婴心,是达观知命的典型体现。第二章29号宰相张弘靖外孙、试太常寺协律郎郑当之妻王缓(807-833)虽然年仅27岁便病逝,却是达观知命的典型。临终前一日,她告丈夫以“寿夭阴定,非人能易,勿药俟命,鼓盆当师。”然后命女奴送掉自己的衣服首饰等,并平静得抚摸着其五岁的儿子曰:“愿以此故,无远吾门。”第二章56号守太府寺主簿卢府君之妻李真(786-839),“食贫乐道,以禅诵自安。”开成四年(839),54岁殁于东都。因其“达观彭殇之分,不以寿夭婴心”。故“豫戒终期,形于文字,藏在箧笥”。

有的女性对死亡有理性清醒的认识,临终前十分平静,这也是达观知命的一种表现形式。第三章75号衢州刺史徐放(766-817)之妻元氏(775-835),大和九年(835)61岁卒。病且亟,她“视子妇如他日,言与气无溃挠,几望三日安其归”,这被其女婿湖南观察推官杨发评价为“其达于性命者欤!”第二章75号泗州仓曹参军刘某之妻张氏(792-857),39岁丧夫寡居,62岁又失爱女,自此之后久病在床,大中十一年(857)终于洛阳私第。在其所留遗命中提到:“吾心崇释教,深达若空,人之死生,岂殊蝉蜕。汝当节去哀情,无令害己,俭薄营葬,勿遣妨生。”元氏说话与神情无异于平日,张氏认为死亡就如同蝉蜕,不需要过分哀伤,以死妨生不可取,她们平静如水的态度是以对死亡的理智认识为前提的。另外,第一章3号唐高宗王皇后(?-655),在永徽六年(655)武瞾被立为皇后之后,和萧淑妃一起被废为庶人。但高宗对她们仍怀有同情之心,武曌得知后,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瓮中,数日死。初,诏旨到,王皇后再拜:“陛下万年!昭仪承恩,死吾分也。”显然,王皇后因与武后多年为政敌关系,现在武曌上位,她对自己必死的结局已有预感,因此选择坦然接受死亡的来临。这也是她接受自己命运的表现。

达观知命的另一种表现是预知寿数将尽,不愿饵药,不欲浪费金钱,预先为临终做准备。第一章64号李君之妻裴氏(655-711),57岁病逝于京第。预知自己病重不治,她十分清醒平和,对于亲族的求药治病之举,她说:“天命有恒,生涯有极,修短定分,药饵何功?”第二章38号汝州长史崔暟之妻、安平县君王媛(648-721),74岁病逝于东都崇政里第。她平时禅诵,且精通阴阳历算之数,预知寿限将近,“初构疾也,便命具汤沐,易衣裳,发箧中,告别,不营医疗,精爽自如。”面对儿女进药,曰:“强为汝饮之,知无益也。”王媛心知医药不能治老,十分平和地面对死亡的临近。中国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说法,一些唐代女性自知寿命将尽,服药无益,故不欲服药。类似的唐代男性如司空、太子太师李勣(594-669),总章二年(669)76岁病逝,“自属疾,帝及皇太子赐药即服,家欲呼医巫,不许。”诸子固以药进,辄曰:“我山东田夫耳,位三公,年逾八十,非命乎!生死系天,宁就医求活耶?”并与子孙奏乐宴饮。左金吾卫大将军、京兆尹兼兵部尚书吴凑(730-800),贞元十六年(800),71岁病逝,“及属病,门不内医巫,不尝药”。两人均为官谨慎,得以在风云变幻的政坛以富贵而令终,又高龄逝世,非常知足,因此拒绝延医服药。

第一章1号唐太宗长孙皇后不因病重而接受赦囚祈福之举,也是达观知命的一种表现。长孙皇后(601-636),贞观八年(634)从幸九成宫时染疾病危。当时,太子李承乾入侍,密启母后:“医药备尽,尊体不瘳,请奏赦囚徒,并度人入道,冀蒙福助。”长孙皇后曰:“死生有命,非人力所加。若修福可延,吾素非为恶;若行善无效,何福可求。赦者国之大事,佛道者示存异方之教耳,非惟政体靡弊,又是上所不为,岂以吾一妇人而乱天下法?”因其“固争”而止。此事发生于长孙皇后卒前两年,据之,她对生死问题看得相当透彻,不欲通过赦免囚徒而祈求病愈。

遗憾担忧型

相当一部分唐人会带着各种遗憾离世,这些遗憾大多事关情感与亲情。

一、牵挂家人

唐代女性临终前多表现出对子女、丈夫及父母等家人的牵挂。第三章61号户部侍郎、御史大夫、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张滂继室郭仪(?-798),因张滂得罪裴延龄,被贬为汀州长史,郭氏随夫贬谪温湿的闽瓯之地。贞元十四年(798),郭仪40余岁薨于汀州开元寺别院,临终谓女奴云:“死生常理,何恨如之。但忧其夫近来多病,男又童稚,未及与婚。有弟之丧,寄在燕赵;有妹之墓,旅于江湖。时日末良,不及启□,是其遗恨。”临终之前,郭氏既担心丈夫的身体,又挂念儿子的婚事,还遗憾于弟、妹未及归葬。

当然,女性牵挂子女之例是最多的。第一章45号大理卿崔公之妻、荥阳县君郑氏(667-703),37岁于京第大渐之际,顾命长子司农丞崔璘、次子华州参军崔琏等曰:“汝免过失,吾殁无恨。两房兄弟,足可协睦,若生异端□违吾意。”又训诸女:“必崇内则,尽礼夫家,以弘妇道。”惦念诸子勿犯过失,希望女儿恪守妇道,以保平安。第一章21号行蜀州金堤府左果毅都尉张晕之妻姚氏(722-788),育有子女各三人。贞元四年(788)夏,67岁终于京第,临终“属念诚深,忧之季男,恤于仲女。仲女久披缁服,竟无房院住持;季男初长成人,未有职事依附。缅想尔等,栖栖者欤!吾言及痛心,不忍瞑目,深思两遂,在尔诸男,速宣勉旃,无负吾志。”姚氏在遗言中并未提及丈夫的归葬和自己的丧葬事宜,而是担心早出家的女儿因未获度牒而没有隶属的寺院,刚刚成人的小儿子还未获得安身立命的职事。十分关心子女的婚姻问题。第一章69号河东节度判官监察御史韦庆复(?-809)之妻裴棣(810-846),丈夫先逝后,守寡38年,“以成就门户为念”。其女适前进士于球,不幸无与偕老,儿子韦退之任将仕郎前监察御史里行。会昌六年(846),裴氏64岁病逝。值其寝疾,子女问安之际,必曰:“今没无恨。然吾子家未立,且艰难于名,今方整羽翼,所未忍舍之。以是汲汲于医药。”第三章4号凤翔府麟游县令李钦说之妻赵氏(838-871),咸通十二年(871)秋,34岁病逝于奉天县官舍。将临大渐,斋沐俟时,“视儿女以哀伤,泫然血泪”。以上四例中,有三例女性在临终前对儿女的担心都有体现,并没有表现出重男轻女的倾向,仅裴棣一例特别表现出对儿子的关心,这或许与其丈夫早逝,她希望儿子能够承担起韦家的门户有关。不同于裴棣,第二章2号吏部郎中、河南少尹苗府君(卒于805年之前)夫人杨氏(756-807)则十分担心其子的未来生活。元和二年(807)秋,她52岁卒,“临决付命,遗恨悲于弟妹。念汝少孤,遭世不愍。吾之疾苦,未卜前途。抚育之分,未能使汝免于饥寒之忧。仰惟先轨,骨肉标擗,痛毒何追。”因离开早孤的弟妹而遗憾,对其子苗让依依不舍。

有的女性对不能再侍奉老人表示遗憾。第二章7号试左内率府胄曹参军裴简之妻崔氏(789-814),婚后一年半过世,留下尚在襁褓中的幼子。临终前与裴简及父母诀别,“临殁辞所事所生,以不克为妇为子为恨,谓所从以不疏己宗为托。”以不能继续进孝于姑婆、侍奉丈夫为遗憾。第二章26号前华州华阴县尉夏侯敏续弦崔氏(798-822),与其姊先后嫁夏侯敏为妻。长庆二年(822),不幸在婚后两年因诞育子嗣而生病,她对前往探视的姑婆泣而言曰:“妾不才,幸为姑之冢妇。今形貌羸瘵,不类于人。所憾者,事姑之节未彰,埋魂之祸将及。苟气不绝息,命或更生,则愿髡髪居家,没齿侍姑之左右。”当年四月底,年仅25岁终于东都私第。临终前,崔氏为不能对公婆尽孝而遗憾。第三章41号前沧齐协律北平田宿之妻李鹄(834-859),好读书,儒籍外亦好释老氏书。不幸婚后一年半病逝,年仅26岁。临终谓其夫曰:“所沉恨者,来子家未再周,舅姑知我厚,不得尽供养之道,以报慈爱,死且不瞑矣。”深以不能尽孝舅姑为憾。

有的因病而亡的女性,尽管自身很痛苦,但不忍言己苦以焦其母之心。第一章33号岭南节度使薛珏孙女薛氏(799-822),10岁时其父河南府缑氏县尉薛弘庆(?-808)亡,其母为范阳卢氏。因疾未嫁,“虽有甚苦辄不出于口”,忍痛不言。及既甚,人问其故,答曰:“生之短长,命也。予未大尽,天其自瘳。予命苟至矣,言之又何求耶?且吾奚忍以将尽之身前,焦吾母之心哉。”为了不让寡母担心,薛氏女忍痛不言。

二、未及与亲人诀别

与亲人诀别是唐代女性一项重要的临终关怀事项,女性逝者在临终之前很希望与亲人见上最后一面(详见第六章第一节相关内容),如果未能与想见面的亲人见面则会深感遗憾。以下试举三例说明。

第三章6号同州夏阳县令陆翰夫人元氏(770-804),生两男两女,贞元末,35岁终于夏阳私第。辞世之日,陆翰“职于使,又不克董丧”,“縻职他县,至则无及矣。”元氏兄弟四人或游远,或守官,或归养,皆不克会葬。将诀之际,子号女泣,问其遗训,则曰:“吾幼也辞家,报亲日短,今则已矣,不见吾亲。亲乎,亲乎!”她以未见及父母兄弟诀别而伤感。

第一章12号荆南监军使、行内常侍吴德墉之妻赵氏(807-863),咸通四年(863),57岁终于京第。临终召左右曰:“夫万品修短,各有其分,吾于生死,苟无惑焉。□我所天,掌国命,监抚藩维,恨不得面诀存没,永谢幽明。”因未得面诀夫君,长吁数声,复以遗言诫令叮嘱诸子。赵氏身殁之前领悟了生死要义,已不再困惑,另一方面又以不能面辞在外监军的丈夫为遗憾。

第二章57号鄂州中丞郑鸾第二女郑张八(861-877),因病17岁终于乾符四年(877)。其长姊适高氏,“别离数年,未克会面。每至望恋,言与泪俱。”及其抱病,又遭季兄之祸,“积其悲惋,成于膏盲。”其舅乡贡进士绶曾闻其疾病中之语,遗意昭然彰显了其孝爱之心。

三、其他遗憾

有的女性遗憾于不能与丈夫偕老。第一章51号右补阙高盖之妻刘宝(713-755),天宝十四载(755),43岁病逝于长安宣平里。危亟之际,在给丈夫高盖的遗言中,表达出其临终的遗憾心态,“获观先人,诚惬所仰。但阻偕老,顾深吞恨。”

有的女性以父祖未及祔葬为遗憾。第三章54号河南府河南县丞进士李涣之妻河东裴琡(814-849),大中三年(849)秋,李涣将述职河南县丞时,裴氏36岁,以疾殁于扬州。临终希望薄葬,“唯曰二代未袝,越在他乡,此志不申,殁以为恨。”其父成都府新繁主簿裴敬、祖祔江陵县尉裴翊未能祔葬,成为其遗恨。

个别女性因长期忧愁不寿而早卒。荥阳郑琼(809-841),字德润,盐铁司、殿中御史郑博古之女,出嫁兖海沂密等州观察推官、文林郎、试大理评事杨牢(801-858)。其夫出身关中高门之家,《新唐书》卷188有传,年少以孝著名。28岁擢进士第,当年娶同为高门的郑琼为妻。然杨牢因“性狷急”,“累居幕府,主人同列多不容。”而郑琼虽“有志行”,夫妻感情并不融洽,这从杨牢在外有别宅妇并生有一子可以看出。故她性本悲怯,每自疑不寿,自云:“吾年七岁,时在京城中有以周易过门者,先夫人为吾筮之,遇乾之剥,以□之寿不能过三十。”由是恳苦求助于佛道,衣黄食蔬斋戒,讽诵道德经,抄写佛经,晦朔放生,以图庇佑。同时十分在意平日吉凶征兆,恶闻哭声,喜吉语。开成五年(840)春,郑琼得疾,服药未效,自以焦氏易林筮之。遇□字辞乾坤,既恐惑,因多恶梦。踰年殁于东都。郑琼出身官宦之家,善守妇道,但性格悲怯,因幼年卜卦而深忧自己不能以寿终,变得疑神疑鬼,事事小心,最终因过分忧虑33岁便过世。

以上诸例,从侧面反映出虽然唐代女性中颇有一些巾帼英雄,但大多数仍是扮演着传统的相夫教子、赡养老人等角色。

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三彩女立俑

痛苦而死型

古代社会,女性不事生产,她们的身份、地位具有依附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丈夫的离世会对她们造成重大打击。从唐代女性遗言的临终心态来看,在离世之前痛苦而死者以多年寡居女性和丈夫先于女性离世者为主,她们因各种原因痛苦而死。

一、追随丈夫求死

第三章19号汝南郡真阳县尉裴处琎(?-750)之妻赵氏(?-750),其丈夫天宝后期病逝于真阳县廨宇。自丈夫卧疾,赵氏“恒求代死之师。倏忽云亡,旋作辍弦之谶。”13日之后,其预言成真,亦卒于真阳。同样情形的还有第一章57号校书郎殷保晦之妻封绚(卒于881-882年间),其祖父封敖在宣宗朝曾任礼部侍郎、户部尚书,还曾任地方节度使。唐末黄巢入长安时,夫妻共匿于兰陵里,殷保晦逃走。贼悦封氏貌美,欲娶之,并以死相逼。封绚骂曰:“我,公卿子,守正而死,犹生也,终不辱逆贼手!”因遇害。唐代战争期间与唐末战争期间的此类女性,与隋末乱世战争遗言具有相同内容,由此可见战争与乱世带给女性的痛苦是十分巨大的,她们往往难以承受。

一些唐代女性在在遭遇非常之变时,特别是丈夫被害的情况下,自己也选择追随亡夫而去,表现出逝不生还的决心。第三章67号端州司马杨收夫人韦东真(?-870)因丈夫前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杨收冤死而悲愤不已,“动思冥佑,逝不生还。”一日即其子而命曰:“承家事死之道,尔宜保其旧;积善流庆之报,庶可濯吾冤。有生必谢,吾奚独存于是?”遂“击心而嘷,一往不返。”

二、寡妇以未亡人自居

有的女性则在丈夫卒后,为了照顾孩子或孝顺舅姑,以未亡人心态生活,心如死灰,生活缺少希望,最终哀痛而死。这类女性一般夫妻感情较好。唐前期之例如:第三章11号太府卿裴友植继室、平原郡夫人渤海封氏(670-726),开元十四年(726),57岁病逝于河南陆浑县山舍。其丈夫先逝,并已与前妻郑氏合葬,封氏以未亡人自称,且遗言不与丈夫合葬:“吾性略近俗,事存远风。后起孤坟,无循合葬。”又如德阳郡什邡县令京兆韦长卿(685-741)之妻河东薛氏(698-744),在丈夫卒后,“孀嫠至艰,缟练行变。”天宝三载(744)“自蜀还秦”,护送丈夫灵柩返回长安。此后“久客思乡,以从怀土之恋”的薛氏,以“未亡为称,但深同穴之悲。”当年染疾,47岁终于西京昭国里私第。当年七月,夫妻合祔于长安城南毕原。

唐后期此类例子更多。第二章53号秘书郎、兼摄虢州朱阳县令席府君续弦杨云(716-774),安史之乱时期,“河洛再陷,关辅大恐。交兵建燧,群盗蜂起”,其丈夫席府君“忧愤即世”,其前妻韦氏所生四子亦“歼逝”。杨云遵守丈夫遗言,将其归葬于龙门山北趾,并为因战乱而未及立茔碑的舅公建碑。之后,她才“殁无恨”,“于龙门茔域,溉柏扫墓,启手待终而已矣。”直至大历九年(774),59岁终于河南县敦行里私第。此例中,杨云在丈夫死后,已经心灰意冷,只是为了处理丈夫和舅姑的丧事,才勉力生活,之后便“启手待终”了。尚书屯田员外郎于申夫人京兆韦懿仁(755-807),大理少卿韦光弼长女,太子仆韦昭训孙女,户部侍郎李峄外孙女。大历三年(768),初及笄,归于京兆尹、御史大夫于颀元子进士于申(754-793),两年后成礼。婚后23年,贞元九年(793)八月,于申即世,“夫人哀深昼哭,言称未亡,誓固柏舟,事光彤管。槟落荣辱,栖息空门,耽味玄言,深入禅悦,孀婺斋洁,一十五年。”韦氏以未亡人自称,寡居15年,以信佛为精神寄托。元和二年(807)五月,终于京师宣平里第。三个多月之后,长女之婿冯翊令清河崔泽,护其丧,祔于兴平县于申旧茔。其铭文载:“屯田旧茔,松槚森列,夫人归祔,双凤同穴。”第三章3号太学博士班繇之妻李氏(?-831),生数子,但“唯长子及甫孝侍于侧”,其余均夭折。丈夫死后,李氏“旦暮不食,而及甫号擗过礼。”曰:“吾所未亡者以尔,吾闻西方教日一食,吾从之,以抑其心。”大和五年(831)春末终于京兆渭南之别业。

在唐代,有部分女性出于未亡人的心态而不欲就医服药。第一章2号唐太宗充容徐惠(627-650),太宗崩逝后,“追思顾遇之恩,哀慕愈甚,发疾不自医。”病甚,谓所亲曰:“吾荷顾实深,志在早殁,魂其有灵,得侍园寝,吾之志也。”并为七言诗及连珠以见其志。太宗崩逝后一年,徐惠24岁便病逝。第一章6号顺宗李诵(761-806)王良娣、谥庄宪皇后(763-816),生前“深抑外家,无豪丝假贷,训厉内职,有古后妃风。”元和十一年(816),54岁崩于长安南内咸宁殿,祔葬于顺宗丰陵。遗令曰:“皇太后敬问具位。万物之理,必归于有极,未亡人婴霜露疾,日以衰顿,幸终天年,得奉陵寝,志愿获矣,其何所哀。”第一章50号国子监丞、兴州刺史郭镠之妻韦珏(813-877),乾符三年(876)冬,其丈夫病逝,韦氏为丈夫服丧礼毕后得疾,以未亡人自称,拒绝“骨肉家隶的“趍召医药”。其曰:“妇之失俪,谓未亡人待亡者也。”故“巫医不征,药饵不前”,乾符四年二月,65岁卒。其骨肉最后似遵从母命,并未求医服药。还有一位女性则因已完成今生任务而拒绝医药。第三章52号陈后主叔宝之玄孙颍川郡夫人陈照(697-744),初为东海徐文公之妻,生子徐昆,后依其伯父衢州长史陈希寂、叔父衡州刺史陈希固之命,改嫁扬州江阳县令卢全寿。陈氏博学多识,儒释道兼通,且造诣极高。其子徐昆参军荥阳军事,又亲迎南安庞氏成亲,陈照曰:“吾恐不及此,及此非天乎。睹其从宦与成其室,吾事毕矣,焉用生焉!”故“构疾不医,奄至薨背。”天宝三载(744)正月,48岁薨于江阳县之官舍。陈照未满知命即拒绝医疗,撒手人寰,表明她已经对人生没有了其他的希望,故不愿再活。

以上,徐惠、韦珏都是在丈夫死后,以未亡人的心态欲追随丈夫于地下,一般是夫妻感情较好,故做此选择。庄宪王皇后以得奉顺宗陵寝为己愿,她是在顺宗卒后10年,54岁病逝的。沈伯弘在其《唐代医疗设施及其效益评估》一文中以徐惠和李勣、吴凑两位官员之例,指出前者是出于不想独活于世的心愿,后者是出于对此生的满意,已经看透生死的心态。作者提出唐人得疾不延医的思想,认为其相当特别,但又言“也不能排除这种思想在唐人间的普遍性”。其看法具有一定矛盾,并进而上升到另一个层面,提出这种思想是唐代医学普及的最大阻力。就笔者目前所见,唐人得疾不延医,除了沈氏文中所谈到的这两种心态,还有前述唐人预知自己寿数将,医药已经无力回天,故不再服药,不欲浪费金钱和医药资源,这是其达观知命的一种表现,例证见第一节的问题四。真正符合沈氏所言得疾不延医,不助于医学普及的就是出于未亡人心态而拒绝就医,还有看透人生,将人生视作一种已经完成的任务,但这种情况,就笔者所掌握的唐人遗言700余例来看,这只占极小的比例,故绝非普遍,这种思想并不可能成为唐代医学普及的最大阻力。

三、因其他原因痛苦而死

有的女性临终前表达了自己饱受病痛折磨之苦。第一章27号京师兴圣寺主尼法澄(630-729),同州冯翊县令孙同第二女。开元十七年(729)冬,因风疾卧病二旬,饮食绝口月余之后,除饮水之外,坐绳床七日不动方卒,90岁。

有的女性在临终前感叹人生之孤苦。第二章42号殿中少监王汶(?-824)之妻、乐安郡太君蒋氏(754-826),吏部侍郎、大理卿蒋钦绪孙女、巩县主簿蒋清(?-754)之女,其子王衮官至吏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安史之乱期间,其父巩县主簿蒋清与御史中丞卢奕同殉国,时蒋氏仅出生一月,因母亲范阳卢氏携之藏于井中而幸免于难。宝历二年(826),蒋氏73岁,病逝于东都宅第。因其幼孤,早年随母在军旅中颠沛流离,深感人生之孤苦。故其“诵妙法莲华经,广自在惠因,法诲实相义。”晚年“亦探黄老之术,受正一箓,道号道微。王衮馈药之辰,尝有命曰:“昔我孤苦,每怀忘生。复思□情,谁与追远。尔念此诫,有时而行。是以偷视晦明,忍死未敢。”

被政敌冤杀者则不仅抱憾而终而已,还在临终前诅咒仇敌。第一章4号唐高宗萧淑妃(?-655),在被皇后武瞾害死之前表达了对武曌的仇恨。武后得知高宗对王皇后、萧良娣仍有感情后,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投酿瓮中,数日死。初,诏旨到,萧良娣骂曰:“武氏狐媚,翻覆至此!我后为猫,使武氏为鼠,吾当扼其喉以报。”武后后诏六宫毋畜猫,这也是她搬至洛阳办公的原因之一。

勇于赴死型

人生有限,畏死为常态,但一部分女性会在一些特殊时刻主动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有的女性因不肯受辱于贼人而勇于赴死。第三章66号安乐公主府仓曹流人符凤之妻玉英(约卒于唐睿宗时期),极姝美。符凤知安乐公主驸马武延秀有不臣之心,谓之大周可再兴,每劝武延秀著皂袄以应之。其后,武延秀夫妻死于唐隆政变,公主被追贬为悖逆庶人。符凤流放岭南,在广州为獠所杀。时玉英亦同徙,獠贼“胁玉英私之”,她谎称:“一妇人不足事众男子,请推一长者。”更衣盛服,立于舟,骂曰:“受贼辱,不如死!”之后跳海而亡。第一章57号户部尚书封敖孙女、校书郎殷保晦之妻封绚(卒于881-882年间),唐末黄巢入长安时,有贼悦其姿色,逼娶之。封绚骂曰:“我,公卿子,守正而死,犹生也,终不辱逆贼手!”遂遇害。玉英和封绚在出于绝对弱势的情况下,不肯忍辱偷生,被迫结束自己的生命。

某些在政变中的官员家眷,选择宁死不屈。大和九年(835年),宰相李训、凤翔陇右节度使郑注因甘露之变失败被杀。礼部郎中钱可复曾为郑注寮属,将死,其女仅14岁,为父祈免,曰:“杀我父,何面目以生!”抱可复求死,亦被斩。同样受郑注牵连,曾任郑注掌书记的右拾遗卢弘茂之妻萧氏亦舍身赴死。大和九年(835年),萧氏临刑诟曰:“我太后妹,奴辈可来杀!”兵皆敛手,免死。她的结局较好,幸而获存。

有的女性具有一定的政治身份,因不忍受辱,在自己政权灭亡之际选择自杀,主动结束自己的生命。第一章34号唐宣宗第四女广德公主(?-881),在中和元年(881),在丈夫尚书右仆射于琮为黄巢所害后,并贼号咷而谓曰:“予即天子女,不宜复存,可与相公俱死。”誓与国家共存亡、与夫君共死生。同日,自缢于室中。另外,第三章68王世充兄女王氏(?-620),在王世充将败时,其丈夫郑政权荥州刺史杨庆欲携其同归长安,王氏谓之曰:“国家以妾奉箕帚于公者,欲以申厚意,结公心耳。今叔父穷迫,家国阽危,而公不顾婚姻,孤负付属,为全身之计,非妾所能责公也。妾若至长安,则公家一婢耳,何用妾为!愿得送还东都,君之惠也。”鉴于自己的特殊身份,不欲归唐,表示愿回洛阳,杨庆不许。王氏“遂沐浴靓妆,仰药而死。”

以上分淡定接受、遗憾担忧、痛苦而死、勇于赴死四种类型,对唐代女性的临终心态进行说明。从这些女性在生死之际的不同心态,可见她们不同的死亡观。在临近生命的重点之际,相当多的女性已经能够坦然地面对死亡;个别女性义不受辱,选择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部分女性今生留有没能达成的遗憾;部分女性则痛苦而死。在已婚女性以丈夫为天的中国古代,女性在寡居后,很多人选择信佛作为寄托,还有的女性以未亡人自称,内心十分痛苦,难以自解。

(本文摘自么振华、吕璐瑶著《遗言中的隋唐女性世界:离形去智 无累乎物》,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9月。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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