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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首套合同指引出台:划分为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刘歆宇
2016-04-19 07: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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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私募行业的差异化特点,令行业中频频发生不规范行为。

4月18日晚间,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自2016年7月15日起施行,是中国首套针对私募基金合同文本的系统性行业指引。

具体来看,合同指引包括三个文件,分别针对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三种形式,1号是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是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3号则是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为什么私募投资合同需要分为3种?

基金业协会解释称,这体现了不同组织形式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规范要求。

原来,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广泛、策略多样,如证券类投资基金大多采用契约型组织形式,而股权类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则通常采用合伙型、公司型的组织形式。3类组织形式的私募,各使用一份合同文本,才具有针对性。

正是私募行业的差异化特点,令行业中频频发生不规范行为。此前,投资者如果要购买私募基金产品,所签订的合同并没有明确的格式及内容规定,因此,有些私募机构滥用产品设计的自主权,以违法违规手段设置合同条款,侵害投资者利益,甚至从事起非法集资。

而合同指引的出台,可以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1号文为例,澎湃新闻记者发现,指引包括三大章共63项条款,内容涉及私募基金的募集、成立、备案、申购、赎回与转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费用与税收、收益分配、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合同变更、清算、争议的处理等,相当全面。

基金业协会近期频频出手,力打私募行业乱象。

2月5日,基金业协会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进行了多方面的规范。4月15日,协会再次出手,发布最严格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未来将陆续出台更多规定,搭建起7个自律管理办法和2个指引的行业准则框架。投资者未来仍可期待五大文件的出台,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外包业务管理办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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