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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三问诺普信:常州“毒地事件”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澎湃新闻记者 吕琦伟
2016-04-21 10:0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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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常州“毒地事件”的发酵,此前已经作出回应的诺普信(002215)4月20日又接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据央视4月17日报道,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近500名学生出现身体异常,家长们把问题指向了学校北边的一片工地,据他们反映,这个地块上原来是三家化工厂,怀疑污染来自对土壤进行的开挖作业。这三家化工厂中,最大的化工厂叫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作为诺普信的子公司,常隆化工是否可能因报道事项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深交所问询函中提出的首个焦点问题。同时,深交所指出,如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要说明该事项对诺普信2016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官网资料显示,江苏常隆化工于2000年在原国有常州农药厂和常州有机化工厂的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2013年7月实施资产优化重组,成为上市公司诺普信的子公司之一。

此前的4月18日,诺普信布回应称,报道中涉嫌污染的地块为常隆化工的原址(新北区龙虎塘12号厂区),常隆化工从2009年开始已搬迁至新北区长江北路1229号,2010年8月完成了整体搬迁和土地交付。“毒地事件”对上市公司不会有太大影响。

不过,公开消息可知,目前,环保部、江苏省政府正在进一步调查“毒地事件”。

就在4月20日晚间,诺普信发布一季度业绩报告称,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30.61%;营业收入为6.6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5.54%。

关注函的第二个焦点在于诺普信于4月5日晚间发布的年报。根据诺普信2015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常隆化工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金额为8.97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截至目前上述担保是否履行完毕,报道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提示相关风险。

这已并非诺普信第一次卷入污染“黑天鹅”事件,2015年2月,诺普信筹划非公开增发,但最终被证监会否决。

证监会2015年4月披露的“关于不予核准诺普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显示,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常隆化工子公司——常隆农化等6家企业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主体排放于河道中,导致水体严重污染,造成环境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常隆化工还是江山股份(600389)重大资产重组的收购标的之一。江山股份2015年底宣布因重大事项停牌,后披露拟收购江苏常隆化工、常隆农化两家公司的股权。

深交所的第三个关注问题是,2016年3月29日诺普信披露《关于与江山股份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拟以持有的常隆化工35%的股权及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35%的股权认购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报道事项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受此次事件影响,截至4月20日,诺普信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累计跌幅达到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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