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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八仙尘爆案活动举办者被判4年10个月,致15死四百伤

陈键兴、李来房/新华网
2016-04-26 16:2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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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在新北市发生的“八仙尘爆案”。

新华网台北4月26日消息,台湾士林地方法院26日就去年6月发生的造成15死、400多人受伤的“八仙尘爆案”作出一审宣判,依业务过失致死罪等判处举办活动者吕忠吉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据判决书指出,瑞博公司实际出资人、负责人吕忠吉以公司名义,于2015年6月27日晚在新北市八仙乐园举办“彩色派对”。吕身为现场总指挥,了解使用色粉具有引发尘爆的危险,负有防止尘爆的保证义务。当晚7时许,吕离开舞台时未告知友人沈浩然勿再喷射色粉,沈其后叫无操作经验的卢建佑一起,分别在舞台两侧持二氧化碳钢瓶喷射色粉堆,使舞台前方至舞池区充满粉尘云。其后,卢建佑操作不慎,使色粉喷触到一旁的灯泡高温表面而被引燃,瞬间引燃舞台前方至舞池区弥漫的高浓度粉尘云,导致连环爆燃,造成15人死亡、331人受重伤、135人受普通伤害。

判决书认为,被告吕忠吉触犯业务过失致死罪、业务过失致重伤罪、业务过失伤害罪,所造成伤害“甚为严重且巨大”。虽坦承犯行,但案发至法院审理时未曾至罹难者灵堂致意,亦未前往探视伤者,“难认有道歉之诚意”;同时至今未赔偿被害人,也未提出具体可行的赔偿计划,未能为被害人家属所接受,“亦难认被告有和解赔偿之诚意”。

一审宣判当天一早,士林地院门口就聚集大批被害人及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他们多表示刑罚过轻无法接受。

另据了解,包括活动场地提供方八仙乐园董事长陈柏廷、总经理陈慧颖、行政总监林玉芬在内的8人未被检方起诉,被害人及家属提起再议,台湾高检署已就此作出发回士林检方重新侦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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