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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县一男子行窃被追溺亡,官方:处警人员无失职渎职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邱萧芜
2016-04-26 17: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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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四川省泸县,一名行窃男子遭警民围堵后涉水逃跑溺亡,处警民警被指未实施救援陷入舆论漩涡。事后,泸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26日从泸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和溺亡男子一同作案后潜逃的同伙余某根已被泸县警方抓获,两人均是刑释人员。联合调查组经调查确认,男子溺亡属意外事件,未发现处警人员有违法和失职渎职情形。

行窃男子在众人围观下溺亡

溺亡小偷4月21日下午在泸县天立·碧水康城内行窃被发现。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图

4月21日下午2点左右,两男子潜入泸县玉蟾街道天立•碧水康城C区44单元行窃。两人在撬开业主黄莉(化名)家的防盗门时,遭正在打电话的黄莉发现。两人随即留下开锁工具离去。

事发当天参与追捕的碧水康城小区保安郭斌告诉澎湃新闻,行窃的两人,一人着灰色上衣、挎黑色挎包,一人着紫红色上衣、秃顶。事发后,他曾抓到灰色挎包男,但对方掏出弹簧刀意图行凶,他只能看着灰衣男逃跑。

另一名穿紫红衣服的秃顶男子,在警务人员入楼搜查时被发现,他在逃出小区时曾差点被郭斌用身体堵门拦下。但郭斌在听到对方吼出“杀死你!”后,他急忙将原本堵在小区电子门前的身体挪开,看着对方夺门逃去。

但这名男子刚跑出小区,就被围观的群众给堵住,他只好走向小区外的九曲河边。九曲河将近40米宽,最深处4-5米,男子在警民合成的包围圈下对峙了一阵后,选择涉水下河,游往碧水康城小区对面的康桥丽璟小区,警务人员随即驱车赶到康桥丽璟小区围堵。

目睹这名男子下水经过的何大姐回忆说:“小偷(指男子)的水性很好,游得很快,但他下水前脸色黑紫,可能是跑累了。”

网传长3分31秒的视频中,视频第1分12秒时,男子出现体力不支情况。围观群众急着朝警察喊话“快点,快点,搞快点,(小偷)要遭淹死”。在河边劳作的妇女也尝试递锄头给对方,因锄头把子太短施救未果。

这名妇女去寻找其他的救援物时,一名身着黄色警务背心的制服男子双手插包,站在一旁毫无动作。

视频2分10秒时,男子众人围观下在沉入九曲河中,只留下一串水泡。

通报:处警人员无失职渎职

针对此事,泸县公安局4月22日发布通报称,事发后,该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展开调查。

4月26日,澎湃新闻从泸县县委宣传部提供的通报材料了解到,联合调查组由泸县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组成。

通报中称,在过去的几天时间里,联合调查组通过询问当日处警人员、现场目击群众、调取小区监控、群众拍摄视频、查看相关物证,并组织开展实地勘查工作进行调查。

经查,事发当天,泸县公安局14时32分接警后指令巡防大队出警,就近的辅警童某强和张某春迅速到达事发小区。经走访群众得知,一名可疑男子已逃出小区,另一人仍在小区内且可能持有凶器。

在增援民警陈某、辅警袁某冰到达现场后,处警人员随即展开排查工作,并在小区九单元三楼发现嫌疑男子,但嫌疑人逃跑。处警人员随即追出,并得到小区群众的自发围堵。

在得到群众反映嫌疑男子可能遗留有物品在九单元的信息后,民警陈某随即返回九单元查找。

在童某强喊话要求嫌疑男子配合调查后,嫌疑人下河并快速游向对岸。童某强随即用对讲机呼叫指挥中心请求119和120支援,并搭乘群众摩托车到对岸拦截。辅警张某春跑步至对岸,袁某冰则在原地蹲守。

小偷当天从河滨走廊的架空层下河,而后溺亡。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图
通报材料称,童某强到达对岸平台后,观察嫌疑人在水中的动向,并与随后到达的张某春会合,沿小路下至嫌疑人附近的河边。此时,先期到达的康桥丽璟物管员卢某林发现嫌疑男子已下沉。

卢某林在寻找竹竿准备施救时,嫌疑男子已沉入水下,但张某春和童某强不会游泳。张某春随即拨打增援民警刘某银电话,让其携带救生设备前来救援。

约两分钟左右,救生设备送至河边,专业救援队随后赶到,并将嫌疑男子搜救上岸,经120医务人员确认死亡。

联合调查组综合目前调查情况认为,嫌疑男子死亡系意外事件,未发现现场群众有违法犯罪情形,未发现处警人员有违法和失职渎职情形。

身份:溺亡男子与同伙服刑时相识

溺亡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在泸州论坛和百度贴吧“泸县吧”发帖称,九曲河中溺亡的小偷来自四川宜宾市,并称当地警方“破获位于泸县得胜镇20余人的盗窃团伙聚集点,警方已带该团伙成员到泸县天立(碧水康城)C区指认,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在该小区盗窃10余户的犯罪事实”。

澎湃新闻从泸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网传消息不属实,经公安机关侦查,溺亡小偷叫贺某富,今年38岁,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人,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妨害公务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19年,2014年11月23日刑满释放。

而逃脱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根,4月2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事发小区附近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告诉澎湃新闻,4月24日上午,警方曾带着被抓获的嫌疑人到碧水康城小区指认现场。

通报材料显示,余某根今年52岁,是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曾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4年、1年2个月,2014年1月20日刑满释放。

警方调查发现,余某根和贺某富是在四川省眉州监狱服刑期间相识。

澎湃新闻4月24日从泸州市殡仪馆了解到,贺某富的遗体事发后保存在泸州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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