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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明湖因放生成“水族馆”,林业局:将立规严管此类现象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16-04-28 16:08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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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频繁曝出的放生乱象,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总工程师严旬直指其背后利益链,表示将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强化监管。

4月28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新闻通气会,严旬在会上说,野生动物放归的利益之大远远超出一般的野生动物经营利润,现如今已成为一种利益链条。“有买的就有卖的,有放的就有收的,一般人买野生动物还会讨价还价,做善事的人往往在钱的问题上不会斤斤计较,比如一千块钱一笼的鸟,卖给放生的人两千。利润之大,非常火爆。”

从公开报道来看,放归的动物五花八门。在山东济南的大明湖里,乌龟、王八,各种鱼类,凡是能放的都往湖里放。“我们(大明湖)这都变成水族馆了。”大明湖负责人曾对严旬抱怨说。

据山东当地媒体报道,随意放归使大明湖的生态破坏日益显现:荷田被毁,本地水生生物减少,水质变差。放生的鱼类大量死亡,景区每天要捞上百斤死鱼。

此外,有些物种放归后还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威胁。近日,北京怀柔放生了300多只狐狸。严旬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这些狐狸是人工饲养的北欧蓝狐,几代以来都靠人工喂养长大,放归野外的蓝狐没有捕食能力无法生存。“有几只还跑到老百姓院子里把人家的鸡给咬死了。放归理念本身没有达到,还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当地百姓很反感。下一步我们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将加强管理。”

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在修订,修订草案第三十五条仅对外来物种的放归行为进行了约束。4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对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时,针对频发的不规范放生现象,委员闫小培建议增加“规管合法放生、禁止随意放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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