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江西一男子骑摩托拒绝检查被摁在地,警方要求交警大队长道歉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实习记者 郑春风
2016-04-30 12:13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近日,一段关于江西宁都交警执法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一名摩托车男驾驶员与多名警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后被多名警务人员联合拖下摩托车,并一度被摁住。

4月29日晚,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公布了对这一事件处理的情况通报:决定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就执法不规范行为向当事人温某致歉,对参与执法的廖某、协警崔某予以暂停执行职务的处罚,并要求其向公安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时长为1分39秒的视频显示,多名警务人员围住一名骑在摩托车上的男子,其中一人要求男子交出证件,但男子拒绝,并称警务人员在“欺负老人”。另一名警务人员随后对男子发出3次警告,要求男子下车,但男子均拒绝配合。男子被多名警务人员联合拖下摩托车,发生肢体剧烈冲突:其间男子倒地,被一名警务人员强制压在地上;男子多次被一警务人员用手臂抱住头部,其倒地后不断挣扎,并一度被两名警务人员分别控制住手脚,躺在地上无法动弹。

宁都县公安局公布的情况通报显示,事件发生在4月25日上午,地点位于宁都县城南门。该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当时并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对摩托车依法暂扣过程中,与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了视频中的冲突。

通报还称,宁都县公安局党委决定,责令县交管大队在全大队民警、协警中开展思想政治和工作作风教育,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执勤行为。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主任律师介绍,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对于视频事件可视以下情况处理:一是,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二是,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三是,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马文斌认为,从官方的通报可以判断,摩托车男子属于有证未携带,按照前两种情况处理。视频和通报中无法看出摩托车有违法行为,若实际无违法行为,警方应当在现场暂扣摩托车,查明对方有证未携带时,以驾驶时未携带驾照给予相关罚款即可。

马文斌认为,从视频看,警务人员对男子进行了警告,并要求男子下车,男子虽均拒绝配合,但没有使用暴力抗拒执法,也没有逃逸。警察在口头警告对方无效后,完全可以开具行政处罚通知书来处理。警方人力众多,选择掐脖子和拖人致倒地的动作,谈不上规范执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