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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现163起虚假诉讼案:保险银行房管等部门成重灾区
不到两岁的孩子也能签名起诉?日前,江西省都昌县检察院审查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时,发现一份民事诉状签名的原告,居然是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检察机关顺藤摸瓜,发现肇事车辆股东假冒28名当事人签名起诉的虚假诉讼案件。
案件事实是假的,证据是假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关系也是假的……虚假诉讼严重破坏法律秩序、司法权威。江西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有智介绍,该院2014年起启动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63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6件,移送一般刑事犯罪线索11件,29人因参与虚假诉讼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其中11人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虚假诉讼主要是为了逃避对外债务,规避限购等管理政策等,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等3类。从诉讼过程看,案件立案、审理、执行非常迅速,诉讼多由代理人操办,庭审双方无实质抗辩,一审后基本不上诉。”周有智说。
如何才能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江西检察机关主动登门虚假诉讼易发的保险、银行、房管等部门,收集线索。“调查中,我们紧扣关键环节查证确认。”周有智介绍,对起诉书、合同书、借条等主要诉讼证据细致审查,看是否存在伪造、虚假等情形;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等案件关键人员,加大调查力度。同时注重从当事人经济状况、对外债权债务、履约能力、执行款物去向等方面入手,查明当事人诉讼动机。九江市检察院走访该市某保险公司过程中,经过协商由该公司先行筛查了20件存有疑点的保险理赔诉讼案件线索。最终,检察机关确定其中6件属虚假诉讼案件,虚假率占30%。
“发现一件、带出一串”,针对虚假诉讼以窝串案为主的特点,江西检察机关注重延伸监督触角、延展办案思路,对内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对外积极争取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支持配合,通过个案协商、联席会议、研讨交流、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强沟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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