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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为什么比北方更卫生

余新忠
2016-06-03 12:1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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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秽:卫生问题还是农业问题?

在晚清以后诸多外国人有关中国的论著中,常常可以见到对中国人“不讲卫生”之类的描述或指责,有些甚至将其视为中国人的代名词。对这类带有一定蔑视性的叙述,在当时的文献中,不仅未见多少相应的辩驳,相反,很多人只是对此表现出令人痛心的自责,痛斥自己民族“卫生之不讲”。卫生的内涵固然丰富,不过就外人的观感而言,卫生与否最直接的印象来源莫过于各地特别是城市中的外在环境状况了,而粪秽,即粪便和垃圾的处置无疑与此有着最直接而密切的关系。

不过,不加思索地将粪秽处置视为卫生问题,其实是现代人的观念,在传统中国人的认识中,粪秽的处置更多似乎还是跟农业和生计问题相关联。

这样的改变显然与近代以来,现代公共卫生观念和制度的发展密不可分。在发端于1750年以后,并在19世纪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的近代西方公共卫生事业中,粪秽处置乃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日本,随着明治政府和长与专斋等人对西方近代卫生机制主动引入和创立,粪秽处置也被纳入到国家卫生行政事务之中。

那么中国的转变是怎么样的呢?与此同时,传统时期中国的粪秽又是怎么处理的?

现代研究表明,在近代以前,东西方对待人的粪便的态度有所不同,与东方明清时期的中国和江户时代的日本将其视作贵重的农业肥料而倍加珍惜相比,西方可能因为宗教和畜牧业相对发达而动物厩肥较为充足等原因,虽然不是严格排斥人粪肥,但并未大规模地商品化,在城市中随意弃置不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东亚世界,农村的农产品流向城市,而同时,农村也向城市买回粪便以保持地力,从而保持了城乡之间的生态平衡。

近代以来,不少观察和研究者均对这一保持生态平衡机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一些日本论著甚至认为,欧洲粪秽在路上和公共水域的随意丢弃所导致的环境恶化乃是促成近代下水道发达的要因,而江户时代日本,由于粪尿的充分利用,这方面并未形成深刻的环境卫生问题,而这也是日本下水道发展相对迟缓的原因。这些无疑表明了,在以下水道和垃圾的填埋或处理为基本内容的近代粪秽处置方法传入并确立以前,在包括明清中国在内的东亚世界,自有一套基本适当或者说与生态环境大体协调的粪秽处置系统。那么其具体的运作情况如何呢?就中国的情况而言,现有的研究并未能给出比较清晰的说明。

1865年4月,威尔士王子巡视英国伦敦下水道

京城为何满街粪秽?

尽管缺乏比较明确的历史记载,不过明清时期数量庞大的历史载籍多少还是留下了一些相关讯息,通过这些零散的记录大体可以明了当时城市中粪秽处置情况。

首先在制度层面上,除了京城,国家基本没有对此作任何制度性的规定。即使在京城也往往不过是虚应故事而已。虽然不能说,城市的清洁卫生全然在当时政府的职责之外,但显然,粪秽处理这样的“细务”决不在国家和地方官府重点关注之列,特别是对地方官府来说,基本可以说是放任不管。

其次,关于粪便的处理。这首先就涉及到厕所的问题,邱仲麟曾指出,明代京城的厕所很少,所以往往满街粪秽。这一情况清代似乎也沿袭如故,康熙年间,方苞曾在一位医生的墓志铭中借用这位医生之口谈到:“此地人畜骈阗,食腥膻,家无溷匽,污渫弥沟衢。”

这应该不是北京特有的现象,晚明的谢肇淛曾谈到,“今大江以北,人家不复作厕矣”。编撰于乾隆初年的官书《授时通考》曾要求北方“须当照江南之例,各家皆置粪厕”。不过这样要求是否有效,殊可怀疑,清末日人所修的《北京志》指出,“凡下等社会家中不设厕所,随时随地排便,毫无忌惮。”“即便上流社会,家里也是大多没有厕所,夜间到街上随地小便。”当然这应该只是就男性而言的,至于女性,即使在北方也都设有“马子”(马桶),北京的粪壅业者中,有专门负责“倒马子”者。嘉道时期的一则笔记在谈到人们随地便溺时言,“当道中人率便溺,妇女辈复倾溺器于当衢”。这里的溺器即为马桶之类。不过,这里所谓甚少厕所,应是指时人的家中很少设有厕所,而不是说当时城市中厕所绝对稀少。光绪中期游历中国的宫内猪三郎曾专门谈到清国的圊厕,称:“都会之地,各处都设有很大的圊厕,白天近街的居民和路人都到此如厕”。只不过这些厕所比较简陋而不甚符合近代卫生标准而已,据清末《北京志》的记载:“旧式厕所三面围以土墙,墙内挖土城粪坑,无屋盖,无门板,无隔障,极不完备,只不过遮路上行人之眼而已。”

尽管如此,这并不表明当时的北方没有一定的粪便处理系统,否则,像北京等大都市,情形就会不可收拾。在北京,至少到乾隆年间,已经形成组织完备集粪便的收集、运输、加工和售卖等于一体的“粪厂”机构,这些粪厂由官府划定一定的掏粪范围(即“粪道”),由粪夫在各自指定范围内派人掏粪,运到粪厂,经加工后再售卖于附近的农民。这些粪厂多设在城内各处,清末宣统年间,“警厅为卫生起见,饬五城内粪厂,悉移至五城之外,且抽收粪捐”,结果引起了粪业工人的罢工。

而且,即使没有组织完备的“粪厂”之类的机构,也不能说粪肥在城乡之间缺乏有效的流动。明末福建的谢肇淛虽然批评江北人家不设厕所,并说“江北无水田,故粪无所用”,不过还是承认北方对粪肥也是加以利用的,只是利用的方法有所不同,即“俟其地上干,然后和土以溉田”。既然如此,应该不难想见,在北方的城市中,若无专门粪业组织,应该也像后面所说的南方的情况一样,常有近郊的农民前往搜集和收买粪肥。不过,由于北方气候相对干燥寒冷,冬季较为漫长,而且农工不兴,所以这种收集可能不一定非常及时。前面谈到,“妇女辈复倾溺器于当衢”,这当不至于直接倒在路上,而应是倾入街边的沟渠中。对此,乾嘉时期江南的沈赤然曾记载称:“(京师)城中人家,都无坑厕,其妇女溺器,清晨辄倾门外沟眼中,而洗濯饭器之水亦入焉。”这些沟渠也就成了暂时收纳未被粪夫收走的粪便等秽物场所,而京城每年一次的淘沟之举,则实际就成了清理粪秽另外一种办法。

关于京城的淘沟,当时留下了不少的记载,于此略举数例:

(粪便)京师则停沟中,俟春而后发之,暴日中,其秽气不可近。

(京师)冬月冰凝,尚堪步屧,甫至春深,晴暖埃浮,沟渠滓垢,不免挑浚。

京城二月淘沟,道路不通车马,臭气四达。

燕台为帝王之都,而数百年来,街道失修,河渠湮塞,每年二月,各街开沟,臭秽触鼻,夏初近竣。故俗有“臭沟开,举子来,臭沟塞,状元出”之谚。

也就是说,在京城等北方城市,平日往往将一些倒入沿街的沟渠中,最后以淘沟的方式进行清理。这些挑浚出粪土,当不会就留在街道上,而应该由近郊农民收买而去或由专门的机构贩卖至农村。

明代京城图

南方为何“惜粪如金”?

在南方,由于气候温暖湿润,且水田便于直接利用粪肥,所以厕所的设置与粪肥的利用方法明显与北方不同。

首先厕所数量甚多,往往各家均设置厕所,厕所大抵有遮挡风雨的功能。比如在江西抚州,“此间农人惜粪如金,农居之侧,必置粪屋,低为檐楹,以避风雨”。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南方特别是江南地区,农业精耕细作的程度较高,对粪肥的需要也相对较大,粪的身价日增,甚至出现了“粪便即金钱”的说法,粪肥的商品化程度自然也比北方高。从当时文献中可以看到,至少到晚明时,“江南作厕,皆以与农夫交易”。比如当时南直隶的宣城,人多力农,而有水道相连,百里外芜湖,人多业贾,故宣城“所以粪其亩者,例载薪以易诸芜,于是有宣船粪埠曰莲花池”。可见在当时,粪肥市场即使在芜湖这样并不算很繁华的城市都已形成,在杭州、苏州之类的大都市,必然更具规模。据晚明的《沈氏农书》的记载,杭州的人粪市场辐射范围甚广,连135里以外的湖州的双林买人粪也“必往杭州”,而且粪码头也不止一个。另外明后期的葡萄牙人的游记亦充分地说明了了这一点,而且还显示这种交易已颇具规模。有两则17世纪后半期的游记指出:

人粪也得到利用,需要用钱购买,或用蔬菜交换,并且要上门掏粪。他们要付钱或付相等价值的东西,对方才允许他们打扫厕所,当他们背着粪把它从城里带走时,一路上气味难闻。为了减少臭味,他们把粪桶的外面打扫得很干净。

既有机会提到各种商品,我就再讲一讲所见到的一种交易,看到人们居然抓住这么低贱肮脏的东西来为自己的贪心服务,令十分吃惊。这就是有许多人在买卖人粪。……欲购者走在街上,边走边敲击一块木板,其状犹如沿街乞讨。……这种交易如此兴隆,以至有时在某个海港会看到有二三百条船入港装粪,犹如我国海港的轮船装运食盐。根据各地的需求,往往还要市场监察府进行分配才行。

在这种情况下,开设公共厕所,自然也就成了有利可图的事,清初的小说《照世杯》中的一则故事讲到,湖州乌程县义乡村因为离城窵远,“没有水路通得粪舱,只好在远近乡村埂路上抬些残粪。这粪倒比金十还值钱。”于是有一位叫穆太公的人就想起,他曾见到城里,“道旁部有粪坑,村中就没得。可知道把这些宝贝汁都狼藉了”。于是他就开设了一个豪华的厕所,号召远近之人前来如厕,通过经营粪便而发家致富了。设置厕所可以营利,于此可以看得很清楚。晚清上海的《申报》也谈到,“老闸绍兴会馆后有钱姓者,夙设坑厕于左侧,盖以便行人而以为肥私计也。”而清末作成的一首题为《大便处》的竹枝词则对此有生动的描述。

造成坑厕亦招财,大字书墙引客来。路上咸防巡捕见,投钱给纸小门开。

同时也可以看出,当时的城中,坑厕一定不少。在苏州,“五步一池(粪池),十步一楼(厕所人称一步楼)”,是流传已久的说法,这表明过去苏州的厕所很多。晚清时期的上海城内,亦是如此。“一入城中,则城门之侧,即有排列坑厕者,城墙之下,两面皆是,令人无从回避,而且相隔数家,即又有一二处。”

在这样的背景下,组织完备收集和贩卖粪尿的商业性组织至少到清初已经出现在苏州等大都市中,其行业被称为“壅业”或“粪壅业”。壅业商人各有专门划定的收集粪便的地段,这些“祖遗粪段,世代相传”。这些壅业商人当然需要向官府缴纳一定的税收,然后便可以取得收集和售卖某一地段的粪尿的特权。若未经授权而私自到别人地段倒粪,则被视为“偷粪”,是为官府所禁止的。

与北方的粪厂有所不同的是,南方的壅业商人似乎并不将粪便进行加工处理,而是直接装船或装车贩卖给农民。在当时苏州的城河中,常常行驶着粪船,嘉庆时,昭文的吴熊光在与皇上谈话时也说:“(苏州)城中河道逼仄,粪船拥挤,何足言风景?”道光时,包世臣曾向南京的官员建议,设立船只,“仿苏城挨河收粪之法”。当然,粪船不可能遍及各处,因此,必然还应有收集和陆上运送粪便粪车和挑夫。比如光绪时的南昌,“载运货物,每用手车,故街衢虽宽,常为拥塞。……六门一日所进多至万余辆,……就中粪车最伙。”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粪肥商业化程度的提高,城市中的壅业组织也应在不断地发展,到光绪年间,在江南即使像常熟这样的县城中,也已有粪业机构。德国学者W. Wagner在1926年出版的《中国农书》中谈到,在中国的都市中,到处都有多数为合作社性质的有组织的粪尿搬运企业。

不过在晚清以前,特别是在那些相对偏远或人口较少的市镇中,这样组织是否存在似乎仍有可疑之处。根据笔者在江南小镇昌化的生活经验,在1980年代中期现代城市下水系统设立以前,镇上众多公厕的粪便似由附近农民自由掏取,每日的拂晓或清晨,在通往乡间的公路上,常常可以见到“衣着污秽”掏完粪用手推车将其运回家的农民。由于粪厂或粪壅业都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机构,在需求或城市人口未达到一定规模以前,显然就难以获利。这在文献中也不无反映。道光年间,包世臣就农业问题建议说:“凡附城民,令多备缸桶,至城运粪,仍以桶置各家收尿。”这说明,当时城市中由粪壅业者垄断粪便收集的情况还未见得非常普遍。

由此可见,至少到清中期以后,无论在北方还是南方,组织完备的清除粪便的商业性机构均已出现,城市的粪便经由它们流向农村,即使没有这类组织之处,一般也会有附近自发的农民将其掏走,从而保持城市基本的环境卫生。

除此之外,在城市中还有一类拾粪草者,他们在街头巷尾拾取随地大便者或牲畜留下的粪便,以及一些有用的垃圾,经过积累卖给农民或粪业机构维生。比如明万历年间,邵荣在南京“检积粪草,卖钱度日”。北京“捡粪的”经常串胡同或在街上拾取人畜粪便,卖于城外粪厂子为业。晚清江西的抚州,“近城市者,每日携担往各处代涤便溺秽器,且老稚四出,多方搜聚,兼收各种畜粪”。西方的传教士的观察也指出:“有相当数量的贫苦人是靠捡拾粪便维生的。”特别是十八世纪末随马嘎尔尼访问中国的斯当东对此有颇为详细的描述,他说:

中国人非常注意积肥。大批无力做其他劳动的老人、妇女和小孩,身后背一个筐,手里拿一个木耙,到街上、公路上和河岸两边,到处找各种动物粪便和可以做肥料的垃圾废物。除了家禽粪而外,中国人最重视人的尿粪,……中国人把这种粪便积起来,里面搀进坚硬土壤做成块,在太阳下晒干。这种粪块可以做成商品卖给农民。

这显然可被视为当时正常粪便处理机制之外的一种补充。

传统社会的粪秽处理机制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社会的城市中,自有一套粪秽处置机制,它主要是由社会与市场来主导,缺乏国家和地方官府制度性的介入,也基本没有相应监管观念和举措。其效果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市场对粪秽的需求程度、城市人口的密度与规模以及社会的组织力量,所以,与北方相比,南方由于农业上对粪秽的需求相对较大而城市卫生面貌相对较好,而中小城镇的卫生状况也相对好于大都市。

这一机制虽然整体上大体满足维持城市正常运转最基本环境卫生要求,但其效果不尽人意也是毋庸讳言的,不仅近代以来常常为外人所诟病,即使此前国人自己的议论中,也多有烦言。比如,明末绍兴王思任尝作《坑厕赋》批评北京的不洁,“愁京邸街巷作溷,每味爽而揽衣。”清嘉庆年间的一位士人来到北京,也痛感北京臭秽难堪,说:“余初人都,颇觉气味参商,苦出门者,累月后亦安之,殊不觉矣。”而包世臣则批评南京的情况称:

城中沟渠无不淤塞,汗秽无归,浸淫入井,以致井水苦咸。夏秋潮通内河,而夹河多妓馆,净桶上泼,居民即于下流汲用,是城中居民,自少至老,肠胃皆渐渍污秽而成,志趣卑下,实有自来。

这些批评大多不过是一些抱怨或自嘲,而很少谈到如何改进,即使有所建白,也基本多为建议官府、倡导乡贤疏浚河道之类。从中,即使能让人感受到随着城市人口增加而问题变得日趋严重,也似乎看不到得到根本改善的途径。

另外,这一机制虽然局部亦可起到“故官无辟除之令,而民有清理之劳”的效果,但由于缺乏专门资金和职掌部门、人员,必然无法使这项工作做到经常化、普及化和制度化。其实施的好坏往往要视为政者、地方乡贤善士、各地经济和环境状况等等具体条件而定,也必然会存在众多的卫生死角,比如像前引议论所指出的,大街通衢,卫生状况尚可保证,而市梢城郊也就不免臭秽不堪了。又如,在苏州玄妙观这样的中心之地,由于“恰在城之中离,有水之河过远,故皆不来□粪,所有厕坑,尽行倾满,泛滥街衢”,生状况也自然时好时坏,一如前面谈到的上海和杭州的情况。同时,由于缺乏监督和管理,既不利于社会的垃圾清运办法的有效运作,而且也无法制约民众保持卫生。

(本文节选自余新忠,《清代卫生防疫机制及其近代演变》,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4月。有删节,标题与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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