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入狱8年后,获第二次减刑11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陈华
2016-05-31 15:04
来源:澎湃新闻
10%公司 >
字号

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发布刑事裁定书,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至此,2008年入狱的国美电器(00493.HK)创始人黄光裕,因两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已获两次共21个月的减刑。

刑事裁定书显示,黄光裕,男,1969年5月9日出生于广东省汕头市,汉族,初中文化,香港永久性居民。现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

去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公示》称,出生于1969年5月9日的黄光裕,2012年已被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将其刑期再减去一年。依照5月31日公布的裁定书,黄光裕第二次减刑最终由建议的一年缩减为11个月。

2008年11月,黄光裕突然被拘。2010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二亿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黄光裕等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黄光裕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案二审开庭,法院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黄光裕最初的正式刑期为2008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16日。

按照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正式生效后满一年六个月,便可申请减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18日以(2012)一中刑减字第260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二亿元不变。这是黄光裕的第一次减刑。

2015年,执行机关北京市第二监狱又提出减刑建议,报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刑事裁定书称,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罪犯黄光裕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二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建议减刑。

北京检察机关当庭发表检察意见,同意北京市第二监狱所提减刑意见。

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另查明,罪犯黄光裕已经主动缴纳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计人民币八亿元,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六十六万九千四百元。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法院认为,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法院裁定对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止。

这是黄光裕第二次减刑,经过两次减刑后,黄光裕的服刑日期缩短了21个月,目前距离其出狱还有近5年的时间。

2015年市场曾风传黄光裕刑期过半后即可出狱,国美系上市公司股价闻风一度大幅上涨。

因为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的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理论上来说,服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假释。

今年5月6日,证监会通报对6宗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其中,一家媒体因刊发包含黄光裕即将出狱的虚假信息而受罚。

通报称,《中国连锁》杂志社工作人员姜海锋撰写了《国美静候黄光裕归来》一文,署名发表在《中国连锁》2015年4月刊上,为当期封面文章,该文章包含黄光裕即将出狱的虚假信息。虚假信息传播以后,相关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信息披露秩序和股票交易秩序均受到影响。

证监会认为,姜海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8条第1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6条规定,决定责令姜海锋改正,并对其处以顶格罚款20万元。

此外,《中国连锁》杂志及其网站刊发了《国美静候黄光裕归来》一文,同时还向相关网站推荐此文,传播了虚假信息。《中国连锁》的行为违法了《证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6条规定,证监会责令中国连锁杂志社改正,并对其处以顶格罚款20万元。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截图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