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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同事为原型创作“狗血剧”发上网,被判赔偿1.3万元
近日,江苏南京。据鼓楼法院,一职员以同事为原型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文章。鼓楼区法院认为,作者主观臆想,损害了二同事的名誉,被判赔偿1.304万元。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高亮 编辑:胡宝秀 素材来源:鼓楼法院 网络
责任编辑:周琦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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