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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女司机穿人字拖踩不下刹车,硬生生把别人车撞翻

张斌/扬子晚报全媒体
2016-06-22 09:4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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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穿“人字拖”没能踩下刹车。

扬子晚报全媒体6月22日消息,江苏常州天宁区云青路和逸方路交叉口日前发生一起夸张的车祸:由于没有信号灯,一辆咖啡色轿车被一辆白色轿车撞成侧翻,白色轿车的车头也损毁严重。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白色轿车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刹车痕迹。通过询问才得知,原来女司机穿着“人字拖”开车,一紧张鞋不贴脚,连刹车都没踩上。

虽然这起事故发生在上周一,但在雨水较多、穿着“清凉”的夏天开车,有些“小事”还真是马虎不得。

在路口把另一辆小车撞翻

6月13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常州市天宁交警大队接报,云青路和逸方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车祸。

交警赶往现场后,只见一辆咖啡色轿车侧翻在路口,前挡玻璃损毁严重,车上两名乘客受伤。不远处,与之相撞的白色轿车车头损毁严重,安全气囊弹出。

民警调查发现,事发地点是一个暂未安装信号灯的路口。当时白色轿车经逸方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咖啡色轿车经云青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

在路口相遇时,白色轿车撞上了咖啡色轿车,由于冲击力较大,咖啡色轿车被撞成侧翻。

现场几乎无刹车痕迹

交警对现场认真地进行了勘察,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白色轿车撞上咖啡色轿车前,几乎没有踩刹车,现场制动痕迹基本找不到,这是怎么回事?

很快,民警注意到驾驶白色轿车女司机脚上的“人字拖”。通过和女司机的交流,民警得知,这起事故有一个诱因,就是白色轿车没刹住车。据了解,当时事发突然,女司机受到惊吓想踩刹车,可是由于“人字拖”不贴脚根本不听使唤,硬是没踩住。

被顶翻的轿车

交警: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这起事故中,交警是怎么定责的呢?据了解,由于没有信号灯,咖啡色车辆由西向东正常行驶,根据保护驾驶员的原则,理应让白色车辆先行,没有避让存在一定过错。白车司机由于穿了“人字拖”,紧急关头踩不了刹车,也存在过错。因此,二人共同承担责任。

据调查,夏天很多市民喜欢穿拖鞋出行,似乎这是一种时尚的象征。特别是一些爱美的女性市民,穿拖鞋不说,甚至穿高跟凉鞋开车。常州市交警支队给出安全警示:入夏以后,广大市民应谨防祸从“脚”生。夏天里,有的事故正是因为鞋子引起的!穿拖鞋开车和穿普通的平底鞋开车,在紧急关头区别很大!

交警部门介绍说,根据国外的研究表明,穿拖鞋的驾驶员踩刹车,比平底鞋等黏合力更高的鞋,制动时间会延迟0.13秒,不要小看这0.13秒,按照六十公里每小时计算的话,制动距离可能要延长3.5米,这3.5米往往就是出事故的3.5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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