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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强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要求:前海人寿曾因此被点名

澎湃新闻记者 徐庭芳
2016-07-08 23:1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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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此前规定关联交易需向保监会报告外,此次通知还明确险企要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并同时在公司网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

7月8日晚间,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关联交易的识别、报告、信息披露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

宝能与万科之争还未有最终定论,监管部门一举一动都让市场浮想联翩,有市场人士揣测,关联信息披露是否会影响宝能系通过前海人寿在举牌万科A问题上的策略?从目前的情况看,真的只是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的文件去年已下发。

此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2015年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报》中,有多家保险公司就是因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被点名,其中就包括前海人寿。

上述通知提及: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保监会报告。经核查,2015年有3家保险公司存在该问题,分别是:太平财险、英大财险、中意财险;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在行业协会网站披露。经核查,2015年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存在该问题,分别是:太平集团、太平洋财险、光大永明人寿、中融人寿、前海人寿、太平资产;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在公司网站披露。经核查,2015年前海人寿存在该问题。

从中可以看出,前海人寿被点名的原因不是没报备,而是因为没在行业协会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关联交易。当然,上述点名的处罚结果主要是要求整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实际上,作为保险资金运用公开透明的要求之一,加上这个文件,自2014年5月起至今,保监对于险企的资金运用信息披露问题相继出台过四个文件,分别从关联交易、风险责任认定、未上市股权和不动产投资以及举牌公司股票四个方面对险企的信息披露方面作出要求。

具体在关联交易的信披上,主要是扩大披露信息范围、细化披露内容,并提高了披露标准。

比如,该通知重新定义了“关联交易”,具体指“保险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额占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1%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或者一个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与一个关联方的累计交易额占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5%以上”的交易。

这里的三个金额上限分别是“1%、3000万、以及5%”,而此前相关规定的对应数字分别为“1%、500万、5000万”。业内人士称,表面上通知扩大了限定数额,但实际增加了需要披露项目的种类。

根据通知,除上述符合描述的交易外,有三类关联交易信息同样需要险企进行详细披露,包括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资产类关联交易(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买卖、租赁和赠与),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包括提供财务资助、债权债务转移或重组、签订许可协议、捐赠、抵押等),以及其他资金的投资运用和委托管理信息。

同时,相比此前规定关联交易需向保监会报告外,此次通知还明确险企要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并同时在公司网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

前海人寿为宝能系关键融资平台,举牌万科A股票高达万科A总股份的6.66%,在被合并进入宝能系另一主要平台钜盛华后,万科A的股份也一并由钜盛华公司持有。

但与此同时,前海人寿对这种短债长投、层层借债及多重杠杆造成的险资安全性问题并未具体解释,保监会甚至一度要求其披露相关信息,但至今尚无任何进一步动作。

根据财新网的统计,前海人寿成立以来进行过15次重大关联交易,而这15次交易全部与宝能地产有关,前海人寿累计通过各种投资渠道向宝能地产输送了超过45.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能够帮助行业建立“防火墙”,严格防范不当利益输送、风险跨行业传递等风险,并建立起关联交易风险监测核查机制,严格关联交易比例监控及报告审查,定期开展核查通报及风险提示。

市场解读为,如果前海人寿的资金运用符合规定,同时对资金利用、关联交易等信息披露完善,监管便没有理由查收具体市场行为。

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加大关联交易监管力度,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关联交易内控制度,探索建立关联交易全链条监管审查问责机制,确保关联交易“防火墙”制度严格落实,促进保险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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