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国务院同意广西贺州设立平桂区,此前名为平桂管理区

平桂管理区网站
2016-07-13 19:41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字号

7月11日上午,广西贺州平桂管理区召开管理区四家班子联席(扩大)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讨论平桂设区相关工作的启动。

管理区党工委书记、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党工委书记赖春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主任朱建军,人大工委主任白锡标、政协工委主任刘耀宁出席会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贺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文件精神,同意设立贺州市平桂区。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贺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中共贺州市委员会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设立平桂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经管理区党工委、管委研究,决定成立设立平桂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赖春忠指出,平桂设区是平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事,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领导对平桂加快发展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凝聚着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平桂发展的殷切期待和巨大支持,凝聚着平桂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付出与努力。设区对平桂加快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赖春忠希望管理区上下要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把平桂建成为“现代化新城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发展战略和平桂设区的具体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的原则,切实把平桂设区工作与换届工作、经济发展摆上同等重要位置,确保“三项工作”统筹推进,促使设区工作顺利开展。

赖春忠要求,管理区党工委、管委要把平桂设区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积极稳妥地做好平桂设区工作。要厘清认识,统一思想,正式启动平桂设区工作;要组织管理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八步区法院、检察院对原材料进行完善;相关部门的有关领导要与市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工作,为顺利推进设区工作做充分准备。

据了解,平桂设区工作中,首先要完成第一届平桂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并依法依章选举产生第一届区委、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和区法院、区检察院“两长”。平桂区“四套班子”挂牌将在今年内完成。

会上,管理区党工委副书记韦勇传达学习玉林市福绵区的撤管理区设区工作经验,并宣读《关于成立设立平桂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就当前如何把设区工作做好,与会人员纷纷踊跃发言,就平桂设区工作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全力支持平桂设区,做好平桂设区工作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平桂设区、换届工作、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礼明,管理区领导邹雪群、古宝营、杨浦才、莫鼎革、唐先秋、陈展维、杨军、王万程、李久兴、薛志灵、陈卫国、苏冬兰、陈蔚、李金洲、刘文忠、吴冬飞、盘志求、邓少安、谢义、吴志明、王勇、魏兆滔、赖芳,以及管理区副处级干部、八步区人民法院、八步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管理区党工委办、管委办、人大工委办、政协工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工委、政法委、统战部、财政局等18个管理区直单位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新闻多一点

2007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为贺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行使相当县(区)级政府管理职能。8月3日管理区筹备组正式进驻平桂开展各项筹建工作;8月16日管理区首批公务员正式到位;9月19日平桂管理区正式挂牌成立,机关办公地址暂定原平桂矿务局总部内,即贺州市平桂南路33号。

2011年1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平桂管理区名列其中。标志着平桂的转型由封闭式转型走向开门转型,步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

平桂管理区位于广西的东北部、贺州市的中部,距贺州市城区中心仅6公里(有公交车通达)。东与贺州市八步区毗邻,西邻钟山县、昭平县,南接梧州市苍梧县,北连富川瑶族自治县及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辖区总面积2022平方公里,管辖西湾街道、黄田镇、鹅塘镇、沙田镇、公会镇、大平瑶族乡、水口镇、望高镇、羊头镇共9个乡镇(街道),124个行政村(社区)、1246个自然村(屯、寨)、2468个村民小组,境内主要居住有汉族、瑶族、壮族等民族,总人口52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