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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启动金融综合监管:为国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探路

澎湃新闻记者 是冬冬
2016-07-19 19:46
来源:澎湃新闻
自贸区连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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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综合监管正式浮出水面。

7月19日,上海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暨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上海副市长周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兴明出席会议,这是上海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意味着实质性启动了上海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据了解,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和副秘书长分别作为第一召集人和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与此次联席会议相对应的是,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 开展综合监管试点 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早在去年10月发布的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中,就提出要“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金融办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实施细则》可以被视为贯彻落实“金改40条”,该细则不仅仅面向上海自贸区,而是针对整个上海范围内实施。

眼下,中国的金融监管采用的分业监管、机构监管模式,银证保各管一摊,但在实际金融业务中,金融业务交叉、金融风险跨界传染并不少见,推行金融综合监管,有利于防范那些规避金融监管的行为,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防范金融风险。

对此,上海金融办称,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有利于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为国家层面金融监管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有利于促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有利于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据介绍,《实施细则》提出,通过全面覆盖经营机构、全面覆盖金融产品以及全面理顺监管分工三个方面,来实现金融监管全面覆盖,并提出编制“分业监管机构清单”和“重点监测金融行为清单”, 后者包括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和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眼下常见的互联网金融问题频发,《实施细则》指出,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形成鼓励金融创新和打击非法活动并重的良好局面。对于产品、业务交叉嵌套的互联网金融行为,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明确监管责任,联合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除了金融监管全覆盖以外,《实施细则》还提出,要适时研究建立上海金融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构建机构信息数据库、产品信息数据库和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进一步丰富信息共享内容,优化共同参与机制,提高分析预警能力。

此次联席会议指出,今年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三周年,要继续加快推进“金改40条”实施细则的出台,适时启动有关业务试点,继续推动金融创新实例实施,不断完善金融发展环境,研究探索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和金融安全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10月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公布后,目前仅出台了一条落实细则,其余金改实施细则落实较为缓慢,时隔近半年后该《实施细则》的出台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推动相关细则加快落地。

熟悉上海金融业务的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该细则是一项很好的创新和试点,但涉及的工作量比较大,牵扯部门比较多,协调难度不小。“其实核心就是促进一行三会的信息要和地方政府的金融信息互通有无,但征信信息的相互沟通一直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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