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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3年前虚增利润的单还没买完:多地投资者启动索赔

澎湃新闻记者 唐莹莹
2016-07-25 21:4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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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证监会的罚单开出,投资者对大智慧(601519)的索赔也正式启动。

7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已有上海、广州、杭州等地的多名律师,代理投资者向大智慧提起诉讼。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截至目前他已经代理200多个案子,7月25日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一半材料,下半周再提交一半。

许峰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称述司法解释,凡是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4月30日之前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向大智慧及相关责任人发起索赔,要求大智慧等主体赔偿其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投资差额等损失。

2014年2月28日是大智慧发布2013年年报的日子,而2015年4月30日是大智慧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日期。其间,大智慧股价涨幅超过3倍。

此前的7月22日,证监会已经宣布,对大智慧(601519)虚增利润的行为予以处罚。大智慧被指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违反了《证券法》多项规定。

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除了大智慧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也因大智慧虚增利润一案中因未勤勉尽责案而遭到证监会处罚。

许峰指出,其团队也同时代理投资者起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其与大智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证监会开出的罚单,立信所已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注册会计师姜维杰、葛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中同华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12万元,并处以3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资产评估师徐建福、朱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遭遇索赔麻烦之外,大智慧创始人张长虹因被市场禁入,已宣布辞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7月25日,大智慧公告称,聘任徐可为总经理。此前,徐可为大智慧董事、副总经理。同日,公司当日的董事会还通过了徐可在公司按照法定程序产生新任董事长之前,代为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此外,大智慧董事会还提名张志宏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宏与张长虹为兄弟关系,参与了大智慧的创立。

截至今年6月30日,张志宏持有大智慧2.58%的股份。

有接近大智慧的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张长虹的辞职对大智慧影响并不大,由于其仍为大股东,还是拥有对公司决策的话语权。

大智慧一季报显示,张长虹持有大智慧55.58%股权。而张长虹也在日前的公告中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大智慧的发展并对大智慧未来前景充满信心。

附:徐可简历

徐可,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8年2月,中共党员,博士。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2007年毕业于美国东北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北京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志宏简历

张志宏,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1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曾参与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现任成都零一智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2016年6月30日,张志宏持有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1,2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8%。张志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是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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