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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园方是否应担责?法律界意见不一

张尼、种卿/中新网、中国网
2016-07-26 07: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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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6日消息,近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惨剧,事件致1死1伤。目前,野生动物园已被责令停业并配合联合调查组对事发原因进行调查,受伤的游客正在医院进行治疗。7月25日,延庆区园林绿化局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表示,网传伤人老虎被处死为谣言,目前,包括伤人老虎在内,动物园的所有老虎均已被关回虎舍。

这起老虎伤人的悲剧发生在23日下午3点左右,地点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东北虎园内。

从动物园当时的监控视频看,事发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游览过程中突然停下,接着副驾驶座位上一位梳着马尾、身穿裙子的年轻女子打开车门,从前方绕到汽车驾驶座。

视频显示,当时前方有声音引起年轻女子注意,她抬头看了一下,不料身后突然蹿出一只老虎。女子被老虎扑倒在地并拖走。遇此突发状况,驾驶座位上的年轻男子和车后座上的一名老年女子赶紧下车追赶。紧接着,园内巡逻车飞快赶过来,向被叼走女子的方向驶去。

据了解,遇袭的年轻女子之后被工作人员救下,并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遗憾的是,赶去解救的老年女子被另一只老虎袭击,当场死亡。最终这起事故造成1死1伤。

另外,此前网上有传言称,伤人的老虎可能会被处死。但延庆区园林绿化局新闻发言人王淑琴向中新网记者证实,上述说法纯属谣言。“动物园已经把散养的老虎关进虎舍,伤人的两只老虎也没有受到处置,而是和其他老虎一起被关进虎舍。”

对于园方及有关部门后续会做怎样善后处理,以及如何与伤者及家属进行协调,王淑琴称,现在的重点工作还是全力救治伤者。

【争议

游客违规下车遭袭,园方能否“免责”?

当事游客进入园区前签订过相关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自驾入园要锁好车门窗,严禁下车。那么,老虎伤人事件是否应该由擅自下车的游客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这也引发广泛讨论

不赞同园方免责: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张起淮对中新网记者分析称,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安全协议的签署并不能成为免除园方对游客人身伤害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

张起淮表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即便双方签订有安全协议,但其中免除园方责任,加重游客责任或者排除游客主要权利的条款,应属于无效条款。

同时,《合同法》第五十三条亦规定“(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属于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因此,安全协议中如有前述免责条款的,对双方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律师张新年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起悲剧中,伤、亡者本身存在很大过错,但是动物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便园方以广播或路标的形式进行了安全提示,并与游客签订了责任书,但是园方并不能全部免责。园方与游客所签订的相关“免责”条款还有可能会误导园内工作人员,认为出现意外与动物园方面没有关系,从而疏于管理。

“在老虎出没的险境中,普通车辆本身就不是安全的掩护体。”张新年强调,在行驶的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比如车辆失控发生撞击使得车窗破损、发动机故障又遭遇手机断电、游客身体突发疾病开门求助等等,都有可能使得乘客暴露在老虎的攻击范围内。

张新年认为,作为管理方,动物园应该意识到这样的游园项目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应该对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充分考量并严防死守,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赞同园方免责: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以前对于动物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存在一定争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出台,特别把这种情况进行了明文规定。

该法第十章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其中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从这条规定来看,动物园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先推定动物园有责任,但如果能证明自己完成安全保障义务和管理职责的话,就不用担责。”朱巍说。

据悉,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的游客入园前都要签订《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记者看到,该协议第一条即写明“猛兽区必须关好、锁好车门、车窗,禁止投喂食物、严禁下车”;同时规定“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车辆损伤和人员伤害,自驾车主应负相应的责任”。

此外,景区内有相关的安全提示牌,并有巡逻车来回巡视,还有广播反复提醒游客安全注意事项,也包括禁止下车。

监控视频显示,年轻女子被咬后,附近一辆墨绿色吉普车立即驶向老虎拖拽方向。延庆区园林绿化局新闻发言人王淑琴表示,该车就是园区的安全保障巡逻车,“她下车之前,巡逻车还用喇叭喊,让她别下来,她还是下来了。”

当日在现场目睹了老虎咬人整个过程的吴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证实,在自驾游览区是不允许游客下车的。“一路都有广播,但还是没有能避免悲剧发生。”吴女士说。

基于以上内容,朱巍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在此次事件中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首先,法律有规定,动物造成损害虽然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能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职责的,即可不承担。”

“从视频上看是年轻女子主动下车的,而且高音喇叭包括外面的提示已经说的很清楚,不能够下车,不是动物从园中跑出来伤人,是人明确知道规则依然要下车。”朱巍说,“从这一点来看,动物园已经完全尽到了提示的义务,而且管理职责也都尽到了,所以应该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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