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宁波受审:被指控受贿1643万余元
央视新闻客户端8月3日消息,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受贿一案。本案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卫华担任审判长,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卫泽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卫泽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赵晋实际控制的多家房地产公司、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3.4643万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杨卫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卫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卫泽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杨卫泽简历
杨卫泽,男,汉族,1962年8月生,江苏常州人。
1988年4月入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978年12月起,南京航务工程专科学校港口水工建筑专业学习;
1981年8月起,省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办事员、科员、基建计划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86年5月—1988年7月挂职任邳县加口乡乡长助理);
1990年11月起,省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1993年1月起,省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部经理;
1994年8月起,省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处长;
1996年9月起,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8年4月起,省交通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2000年1月起,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兼江苏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0年12月起,苏州市委副书记;
2001年1月起,苏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其间:2004年6月—2004年9月参加中组部赴哈佛大学公共管理高级人才培训班学习);
2004年11月起,无锡市委书记;
2006年11月起,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
2011年3月起,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 、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江苏省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共江苏省委十届委员,十一届委员、常委,十二届委员、常委。江苏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简历来源:中纪委官网)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