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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停水事件:西湖区和水业集团各执一词,三部门介入调查

信息日报记者 袁思东/“江西政读”微信公号
2016-08-11 07:42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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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区大面积停水事件有新进展!8月10日,江西政读(微信号:xxrbszb)获悉,针对停水事件,目前南昌市检察机关、安监局、监察局三部门已介入调查。

江西政读(微信号:xxrbszb)注意到,关于停水事故原因,南昌市西湖区委、区政府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停水事故专题报告,该报告认为,导致8月6日市区大面积停水的原因并不是西湖区市政部门施工导致。这与此前南昌水业集团的初步结论出现不同说法。

南昌水业:内部产权供电线路被挖断  西湖区:电缆无业主,破损后一直未及时修

8月6日20时15分,南昌市最大的水厂——青云水厂因外力破坏导致停产。8月6日晚至次日凌晨,南昌市区遭遇停水的区域涉及东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西湖区等多个地区。200万余市民用水受到影响。直至8月7日15时专线电缆抢修完成,才逐步恢复供水。

事件发生后,引发广泛关注。

关于事故原因,8月7日上午10时34分,南昌水业集团在其官方微博称,8月6日晚8点15分,内部产权供电线路(水厂至一级泵房取水口供电线路)因外力破坏导致停产。经过奋力排查,直到8月7日上午9点30分,才发现位于水厂路与桃花路交界处的地下电缆被施工单位施工时挖断。而且,挖断供水电缆后,施工单位并未告知供水部门具体情况,造成了青云水厂长时间停产。

对此,南昌市西湖区委、区政府经过调查后,有另外一种说法。

8月10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发布的停水事故专题报告称,导致8月6日市区大面积停水的原因并不是西湖区市政部门施工导致,而是一个月前破损电缆未能及时修复,导致在8月7日启动备用电缆的时候,造成机组故障,直至停水。

专题报告称,水厂路二期(桃花路—象湖西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是由市朝阳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由西湖区具体负责实施的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江西中慧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属西湖区市政的开发公司)施工前进行了摸排,并未发现此处有电力电缆(市规划局管线处无备案图纸)的情况,故在施工中意外导致青云水厂备用电缆绝缘体有一点破损。发现电缆破损后,中慧公司立即停止施工至今。同时当天即与青云水厂联系,厂方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随后还多次到现场察看,均表示不清楚该电缆是否属于青云水厂。中慧公司还请强电人员到现场检测该电缆,最终认定该破损电缆为无电、无规划、无台账、无业主的电缆。按照供电部门在未找到业主情况下,不予修复的惯例,破损电缆一直未得到及时修复。

目前有三部门介入调查

8月7日,南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建洋在抢修现场曾表示,先抢修供电设施,恢复供水,待查明具体原因后再依责处理相关人员。

8月10日上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南昌检察”发布消息: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南昌城区大面积停水事件启动调查程序。

消息称:南昌市大面积停水给全市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针对事件的发生,南昌市检察机关立即启动重大事故调查预案,组织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人员介入调查。

另据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发布的停水事故专题报告称,目前南昌市安监局、南昌市监察局就此事故已经开始进行调查,目前调查还在进行中,事故责任还未划分。

对此,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明认为,“8月6日停水事件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在目前责任认定中,南昌市西湖区委区政府和南昌水业集团双方还有争议的情况下,上级安监部门、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是非常有必要的。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线索收集处置,而不是消极等待或核实线索,这是更值得赞许的行为。”

会从哪个角度来调查和处理此事件?

南昌将会从哪个角度来调查和处理这一事件?

曾明表示,从纪律监督角度来看,此次是监察部门首先介入,包括检察院和安监部门的介入,估计会从失职、渎职角度来调查和处理这一事件,从现有信息来看,这也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当然,如果其中涉及到违反党纪的情况,那按从问责角度来看,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那些社会建设和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象要实行问责,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当然这个有赖于调查结果来区分对待,是否存在的领导弱化情况,从而实行党内问责。”曾明说。

“南昌城区大面积停水事件属于重大民生事件,我们主要是调查涉事政府部门、国企相关人员是否涉嫌渎职行为。”南昌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事件由该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调查。据了解,反渎职侵权局负责立案侦查以下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南昌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城市道路,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在开工二个月前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管线单位,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城市道路主管部门,由城市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同时,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据媒体报道,随着南昌城市框架的快速拉大,南昌市市政管网改造工程平均每月达三四十次——埋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等等。结果有市民反映:同一条道路同一路段出现多次“挖了填、填了挖”现象。

如此高频率的施工对城市管道安全造成了潜在隐患,同时也对市民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命都构成了影响和威胁。

江西政读(微信号:xxrbszb)了解到,南昌每年都会发生数十起因野蛮施工造成的燃气、供水、电力等地下管线破损事故。据江西日报报道,南昌市停水事件中有三成多是野蛮施工导致。2015年全年,野蛮施工导致停水101次。今年截至7月20日,野蛮施工导致停水52次。

有规定为何还是出现“疯狂挖”?曾明表示,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就是要形成“火炉效应”。纪律规定就是“火炉”,只要敢触碰,就必然会受到惩罚。要让那些各行其是,依旧我行我素的人感受到纪律规定的“烫”,以后对待违纪违规就会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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