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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P2P监管要全国统一

2016-08-21 19:3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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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年底以来,主管部门发布的两个与P2P监管有关的征求意见稿,都明确了P2P网贷平台由地方政府负责日常监管。然而,地方政府是否能有效承担起P2P监管重任,这既取决于P2P行业的属性和特征,也取决于地方政府面临的激励。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地域分布不平衡,高度集聚于东部省份。根据第三方机构的统计,截至2016 年4 月底,广东、山东、北京、上海、浙江5省市的平台数量之和占到了全国平台总数的63.3%。

互联网金融,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一个鲜明特征就是收益本地化、风险外部化,因此促进其发展与地方政府面对的激励是相容的。在目前各界普遍对P2P持负面态度的时候,一些地区仍然继续大力鼓励和扶持P2P平台。在2016年的31个省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有12个省份提及互联网金融,其中一半用词改为“规范”、“稳妥”等。2015年12月至今,全国多个省市下发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文件,或采取了针对性举措。

为了避免属地化监管带来的激励不相容问题,制度上必须加强P2P网络借贷的全国性统一化管理。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成功经验就是在各个具有外部性或涉及宏观经济稳定、公正公平等问题的领域,中国政府设置了种种垂直管理的“条条”来制衡地方政府“块块”各自为政、恶性竞争的负面影响。

金融机构的经营具有不透明、不对称等影响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特征,也有系统重要性、高传染性等影响宏观经济稳定性的特征,因此金融监管上更应该加强全国统一监管。P2P网络借贷,天然具有全国性,没有地域分割,因此制度制定上,更应该加强全国统一监管。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执行力度统一,避免出现监管洼地,导致监管套利。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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