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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驾车冲撞学生致4死18伤,一审被判死刑
张凌/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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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宜春8月25日消息,8月23日上午10:30,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奉新“1·19胡家兵故意驾车撞人案”在奉新进行了一审宣判。
胡家兵在法庭上。奉新发布 图2016年1月19日7时10分许,奉新县城狮山大道发生一起驾车冲撞行人案件。被告人胡家兵故意驾车冲撞上学途中的学生,造成4名学生死亡,1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后果。
事发现场。图片来自网络审判长宣读判决结果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如下:
被告人胡家兵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被告人胡家兵对六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依法进行经济赔偿。
(原文标题:奉新“1·19故意驾车撞人案”一审宣判,胡家兵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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