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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参作第44号命令”中所见的南京保卫战

孙宅巍
2021-12-12 10:34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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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底,日本友人岩松要辅先生向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捐赠了自己收藏的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原件,为南京保卫战的研究填补了一个历史档案方面的空白。不久,这件珍贵的文物,便被展陈在该纪念馆的陈列大厅中,成为中国军人在南京保卫战中顽强战斗的有力佐证。

卫参作第44号命令

命令的发现经过及其内容

该件史料系日本佐贺县立小城市高等学校退休校长、小城市乡土史研究会会长岩松要辅先生于2007年在日本佐贺县唐津市的一家旧书店购得。同时购得的,还有一批包括教导总队作战计划、战斗口令、信号表、兵力部署、防御工事说明、参谋业务训练班学员名册、下关中华圣公会马吉会长关于联系通行证函等。

2017年3月,在日中协会理事长白西绅一郎、日本旅日华侨中日交流促进会秘书长林伯耀先生的协调下,岩松要辅先生决定将上述珍贵史料共16件、53页,捐赠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纪念馆将这份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陈列在展厅的显要位置。

该件作战命令为红色衔框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司令部公文用笺,在红色横置长方形框内,为红色油印命令内容,框外左下方有醒目“司令长官唐生智”官印,右上方加盖有“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关防”章。其主要内容为:

卫参作第44号命令 十二月十一日廿四时于卫戍司令长官司令部

一、敌情如贵官所知。

二、第八十三军应固守自光华门东城角(含)起,经光华门至武定门南端(含)城垣之线,左与一0三师、右与八十八师密切连系。

三、第七十二军孙军长指挥第八十八师及八十七师(欠一部),应固守武定门(不含)经通光营房、雨花台至赛虹桥(不含)(相庄西约三百米五万分一地图无此名)之阵地及该区城垣守备,左与八十三军、右与七十四军密切连系。

四、第七十四军应固守赛虹桥(含)经沈家圩、江东门至北河镇之阵地,以一部占领上新河,左与八十八师密切连系,并须接替八十八师所遗水西门(含)起至西南城角之城垣守备。

五、除上记者外,余皆照以前规定办理。

六、各区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违者按连坐法治罪。

……

线上属左

右令

教导总队队长桂永清

司令长官唐生智

南京保卫战中的中方作战命令,竟被发现于日本民间,其最大可能,乃为由日军官兵从中国战俘手中搜去,未按规程上交军方保管,私自携回国内,并于一定时段,抛向市场,流入日本社会。

从与“第44号作战令”同时发现、被捐赠的内容来看,主要有两大类:一类为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司令部所发各类命令、文书、信号表、口令表等,此类文件发放对象,应为守军中各军、军团、总队与直辖师级单位,其中有部分文件,如“卫参作第44号命令”“卫参字第305号令”等件,已注明为发给教导总队者;一类为教导总队本部文件,如总队兵力部署、防卫意见、学员名册、公务报告及官佐士兵随带服装表等。总之,此16件、53页文件,无论属于前述哪一类,均可视为或实际为教导总队部队所收藏者。可见,致使这些文件流出之战俘单位,最大可能为教导总队。即教导总队收藏、保管文件之官兵,在被俘后,使之为日军所收缴。

“第44号作战令”等一批南京保卫战文件,于南京保卫战进行70年后流入日本社会、80年后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收藏、展陈,并进而回归中国与世界公众视野,这对于研究南京保卫战的进行、总结南京保卫战的历史经验,都有着特殊的价值和重要的意义。

唐生智对待蒋介石撤退令的临变举措

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是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唐生智在南京保卫战期间,下达的数十道作战命令中的一件。但它不是一份普通的作战命令,透过它的时间与内容,可以窥见人们不易觉察的唐生智的心态与举措。

查该第44号作战令,成文于12月11日夜24时,亦即12月12日凌晨0时。而在此之前,唐生智已先后三次接到蒋介石的撤退令。

蒋的第一次撤退令,是12月11日中午12时的电话命令。唐在回忆文章中称:

十二月十日(按:应为十一日之误,见注释释文)中午,我接到顾祝同打来的电话,他转来蒋介石关于撤退的命令,要我渡江向津浦路撤退,军队相机突围。接到电话时是中午十二时,顾祝同对我说:“委员长已下令要南京守军撤退,你赶快到浦口来,我现在要胡宗南在浦口等你。”我说:“前线如此紧急,被突破的地方很多,如何撤退?”顾说:“你今晚务必撤退过江。”我说:“有许多事情应该与各部队长交待清楚,才能撤退。不然,以后责任,由谁来负?”他说:“你留个参谋长交待一下就行了,今晚赶快过江吧!”我说:“那不行,至迟也要到明晚才能撤退。我不能只顾一人的死活,不顾军队。”他说:“敌人已到六合,情况非常紧急。”我仍说:“今晚要我过江是不行的。”

该电话命令的内容比较明确,称“委员长已下令要南京守军撤退”,并要求唐“赶快到浦口来”“今晚务必撤退过江”。

蒋的第二次撤退令,应在12月11日下午,其命令文序为“真侍参”,内容是“如情势不能久持时,可相机撤退,以图整理,而期反攻”。

蒋的第三次撤退令,发自12月11日晚7—9时间,其命令文序为“真戌侍参”,内容同第二次撤退令。

上述第二、第三次两撤退令,从文字来看,没有顾祝同电话中所述明确。退与不退,若退又选择在何时,均较含糊。主要是多了一个前置条件“如情势不能久持时”。如何判断目前的情势已至“不能久持”?又如何选择撤退之时机,即对“相机”二字如何掌握?只能说,蒋这两道命令的下达,给了唐可以撤退、可以不再坚守的指示与允诺,但也看不出要求立即撤退的意思。因此,面对这两道电文“撤退令”,唐生智实际仍须在退与守之间苦苦思索与挣扎。一是,蒋之命令中对撤退时机的选择含意不清,给唐之执行留下了较大的犹疑空间与变数;二是,即使立即撤退,守军各部在各阵地均与进攻日军呈犬牙交错、攻守交织之态势,也不便顺利实施撤退。为此,唐生智在对待蒋介石关于撤守南京这个问题上,实行了一面继续坚守、一面布置撤退的临变举措。

关于继续坚守。蒋介石的第三次“真戌侍参”撤退令,既标明其发文时间在戌时,即晚7时至9时间,估计唐生智在11日夜12时之前一定已经收到。但新发现的于12月12日零时发出的“卫参作第44号命令”,却丝毫未涉及撤退问题,相反,命令“各区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违者按连坐法治罪”。该电令着重调整了光华门—武定门—通光营房—雨花台—赛虹桥—沈家圩—江东门—上新河,这一依托城垣的西南部防线。该防线,涉及到的守军部队,自东而西为第83军、第87师、第88师、第74军。电令中所称,“余皆照以前规定办理”,即其余的作战部署仍照以前已下达之命令执行。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教导总队守紫金山,宪兵部队守清凉山,第36师守和平门外北固山、红山、幕府山,第2军团守乌龙山等。为增强雨花台阵地之战力,该命令命第88师缩短战线,原由其防守的城西南城垣,改由第74军承担。命令称,第74军“须接替八十八师所遗水西门(含)起至西南城角之城垣守备”。这说明,第44号令是一份继续坚守、坚持战斗的命令。

作为对这一命令的执行与响应,守军各部亦多有相应措施。如:第160师,“十二日七时,奉令构筑玄武门至水西门之南正面阵地,准备巷战。”宪兵部队至12月12日正午,仍在依令作坚守抗击之准备,其“战斗详报”载:12月12日“十二时,奉命在南京之部队须有与南京共存亡之决心,并增筑准备巷战之工事,全部闻命,气为之一壮”。并于下午4时,依第44号令将水西门—西南角城墙段交由第74军防守之部署,“十六时,奉命将水西门之阵地交于友军五十一师”。由此可见,该“卫参作第44号命令”的下达,其目的有二:其一,是鉴于蒋之“撤退令”留有伸缩空间,对于是否已到弃守时机,仍需观察,故再作短时间坚持抵抗,以观后效。其二,是全军之全线撤退,需要有战场形势与全盘部署的准备时间。即使高层已在准备退却,前线部队亦仍需有一个退却前的坚守模样。

关于布置撤退。尽管蒋介石在两道撤退令中,都给唐生智保留了一定的审时度势、自主决定的空间,但根据时至11日下午的战况,唐已确认,南京是守不下去了。于是,他在12日凌晨0时拟定了“卫参作第44号命令”,严令“各区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违者按连坐法治罪”后,即于3时召集副司令长官罗卓英、刘兴,参谋长周斓,以及参谋处长廖肯、作战科长谭道平,到百子亭住处,商讨撤退问题。唐告诉他们:“现在城已击破,无法守卫了,委员长已有命令,叫我们撤退,你们赶快去准备撤退命令罢!”久经沙场征战的唐生智知道,10余万守军若要撤退,除大部须就地突围外,对于部分拟选择渡江撤退至后方的部队来说,下关乃为渡江之唯一通道,故需保持该处之畅通。

唐遂于中午12时电召第78军军长宋希濂,“面谕要旨”:“1.下关通浦口为我军后方唯一交通路,该军应竭力维持秩序,禁止散兵游勇麇集,以确保要点。2.七十四军在上河镇与敌激战,其后方交通,由汉西门与城内连络,禁止一切散兵及部队通过三汊河入下关。”该命令下达后,唐为确保下关地区交通秩序,于午后1时,又用电话命令宋希濂:“着于下关宣布戒严,禁止一切行动。”唐生智在1个小时内,接连给宋希濂下达的这两道口头命令,既非与敌作战的部署命令,亦非明确的撤退命令。但从大的作战形势与命令内容来看,它的目的是要保持下关地区的通畅,从技术上确保部分部队有序由此渡过长江,撤退到后方。几个小时后,唐便于下午5时,在他的百子亭住所,召开了师长以上的高级将领会议。在这个会议上,他宣读了蒋介石发来的两次撤退令,并由参谋长周斓将印刷好的“卫戍作命特字第一号”撤退令分发给到会者,宣告首都卫戍部队决于当日晚,“冲破当面之敌,向浙、皖边区转进”。该撤退令的指导思想为守军“大部突围,一部渡江”,即各野战部队除第2军团可就地由乌龙山渡江外,其他各支部队均就地突围;卫戍长官司令部直属部队,负有维持军纪责任的第36师、宪兵部队,以及配属之各特种兵部队、义勇军、金陵师管区等,集结于津浦码头、三北码头,自12日下午6时起,分6次渡江。接着,唐又口授命令,宣布:“87D、88D、74A、教导总队诸部队,如不能全部突围,有轮渡时可过江,向滁州集结。”会议于20分钟后,即匆匆结束。各部队于慌乱中,无序撤离阵地。

透过“卫参作第44号命令”,唐生智对待蒋介石撤退令的临变举措,从军事学上来看,乃属正常,并无过错。此乃有经验的高级指挥官在战役结束前夕,常会采用的有秩序、有步骤撤出战斗的措施。即高层已在准备撤退,基层仍在坚守。要顺利撤退,不能不先行坚守。在此时此刻,“退”需要“守”来配合,“守”是为了保证“退”的实施。

这份新发现的作战命令,对于完整、客观地评价南京保卫战的最高指挥官唐生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唐生智的一生,特别是在指挥南京保卫战中的表现,史学界历来存在较大的争议。就指挥南京保卫战而言,指责者认为,唐不战而逃,“抢先逃命”,在组织撤退时,“惊慌失措、放弃指挥、不负责任,甚至丧失军事道德,先期而逃”。也有人著文称,唐“竟在战斗正殷的当儿,不知去向”,“早就退到了安全地带”。对照上文,关于唐生智在接获蒋介石撤退令后,仍在考虑守军撤退皖南的同时,颁发了第44号作战命令,强调“各区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可见其在守与弃的关键时刻,并未惊慌失措,只顾自己逃命。通过对第44号作战命令的透视,似应将以往在撤退问题上,加在唐生智身上的不实之词,予以推倒。事实证明,他是按一般作战、转进规则,来安排部队撤离南京的。在这个问题上,唐至少做到了两点:一是恰当部署撤守,在撤退前再给日军以有力打击,同时创造撤退的有利时机;二是自身仍坚守在指挥岗位,并未丟弃部队于不顾,自己先行逃离战场。一纸完整的指挥作战命令全文,还原了唐生智此时此刻心态与举止的真相。至于他指挥撤退是否成功,发生了怎样的失误,那是另一概念的问题,不在此处讨论

南京保卫战光华门遗址

命令的重要价值

这份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是南京保卫战期间数百件作战命令中,罕见保存下来的原件。它的发现,决不仅仅是给研究者增添了一份普通的南京卫戍司令长官司令部指挥战斗的命令内容,它在多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是内容的完整性。南京保卫战中,国民政府专门在已有的各战区之外,组建了与战区级别相当的南京卫戍军,先后调集了13个建制师又15个建制团,约15万人,在10天左右的时间里,历经外围与复郭阵地30余次大小战斗。令史学界奇怪的是,直至2017年前,人们不知道南京卫戍军为指挥作战曾经颁发过多少份作战命令。笔者估计,由于南京保卫战的惨烈和匆忙撤退,大部分作战文件均已毁弃。如教导总队总部参谋处第一课作战参谋刘庸诚在回忆文章中写道:12月12日,“参谋处长万成渠吩咐我将机要文件和地图,必须烧了才能走……我烧完作战文件和军用地图后,地下室内,只剩邱清泉和他的两名卫士”。当时在卫戍司令长官部任联络参谋的程朗奎说,12日下午5时唐生智向各部队下达撤退令后,“参谋处办公室已空无一人。壁上地图、桌上文件也没有收捡烧毁,就撤走了”。而时任卫戍司令长官部参谋处第一科科长的谭道平,则与另一名同事李仲辛于12日夜晚在参谋处办公室“把遗留的文件焚化了,然后急急地离开铁道部”。

正因为如此,档案部门在整理公布有关南京保卫战档案资料时,很难找到完整的作战命令文本。以收藏抗日战争作战资料著称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曾于1987年和2005年两次整理出版《抗日战争正面战场》档案资料,之后又先后于2005年由马振犊馆长领衔编纂《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2册《南京保卫战》、2018年编纂出版《南京保卫战档案》影印本计8册,其中有关南京保卫战的军史档案,多为军事文电与各部队“战斗详报”,未见有使用“卫参作”编序之完整的作战命令。在整个南京保卫战作战过程中,南京卫戍长官司令部究竟是怎样通过一道道作战命令来指挥战斗的,究竟总共下达了多少份指挥战斗的作战命令,研究者只能从各部队“战斗详报”中,寻找到一点蛛丝马迹。如:11月26日,曾颁发卫参作字第1号命令,“要旨与守备计划同”。查其“守备计划”,当为25日下午5时,唐生智携第78军军长宋希濂晋见蒋介石时,所策定之“南京城垣守备计划”。其方针为,“军以固守南京之目的,利用雨花台、天堡城、红山及幕府山已成骨干工事,编成坚固复廓阵地,以少数兵力强韧抵抗,以期牵制敌军,使我主力军作战容易”。此命令即为以“卫参作”排序之一系列作战命令之始。12月1日,颁发卫参作字第2号命令,令“第二军团徐源泉部,即渡江加入南京守备,以其主力在小金庄、甘家巷、杨梅山、仙鹤观之线,接收八十三军阵地。应派旅长指挥步兵一团及乌龙山要塞部队,任乌龙山要塞之固守”。并规定第2军团与第78军、教导总队之守备地境,分别为“刘家凹—土岗—笆斗山镇相联之线,刘家凹—杨坊山北麓—仙鹤观南麓东码头之线”。12月6日,颁发“卫参字两作命”,其要旨为,“着第二军团前线部队迅占乌鸦山、拜经台、雷彭台之线,并派步兵一连至乌鸦山东约七八公里之普渡桥,对东方南方警戒,并与八十三军连络”。12月7日,颁发卫参作字第25号命令,部署“我军以彻底消灭敌之目的,自岘山—狮子山—射鸟(乌)山三方面包围攻击,并限明(八)日将该敌捕捉歼灭之”。“命令”对第66军、第36师补充第2团、第41师、战车部队、重炮兵第8团等相关部队之战斗任务,以及“击破敌军后各部行动”,都作出了明确规定。12月8日,颁发卫参作字第28号命令,“其军队部署如附图第十三,但军(按指第78军)之阵地无变更”。12月9日,颁发卫参作字第36号命令,主旨为:“1.本军目下占领复廓阵地为固守南京之最后战线,各部队应以与阵地共存亡之决心,尽力固守,决不许轻弃寸地,摇动全军,若有不遵命令擅自后移,定遵委座命令,按连坐法从严办理。2.各军所得船只,一律缴交运输司令部保管,不准私自扣留。着派第七十八军军长宋希濂负责指挥。沿江宪、警严禁部队散兵私自乘船渡江,违者即行拘捕严办。倘敢抗拒,准以武力制止。”直至12月12日零点颁发本文所论述之卫参作第44号命令,依据时间与战况判断,这道命令很可能已是要求坚守阵地的最后一道作战命令。也就是说,按“卫参作”序列排列的作战命令,至少颁发了44份。在这44份作战命令中,其大部分内容也不清楚,只有第1、第2、第25、第28、第36号命令,能查得时间与详略不等的内容。有鉴于此,新发现的第44号作战命令原件被完整发现,使我们对卫戍长官司令部所发作战命令的数量、指挥模式及撤退前的部署,都有了清晰的了解。一份完整的作战命令文本,向人们提供的信息与战况,当有特殊的意义与价值。

其次,是时间的关键性。第44号作战命令,文字完成于12月11日24时,亦即12月12日0时。这一时间段,是南京守军经过了8天的激烈战斗,已调整至二线复郭阵地,正处于继续坚守与准备撤退转换的关键时刻。估计该命令应在12日拂晓前送达坚守阵地的各部队。唐生智考虑到蒋介石撤退令的随机性,以及组织撤退亦需创造有利撤出的氛围与条件,所以在命令参谋部门起草撤退命令的同时,颁发了可以算作是最后的一道坚守作战命令,要求各部所守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也正是这道命令,使12月12日成为南京保卫战中,在城陷前战斗最为惨烈的一天。

是日,第74军之第51师,遵第44号作战命令,坚守赛虹桥经沈家圩迄关帝庙以东之线,并以一部担任水西门以南800公尺起迄西南城角之城垣守备。其第302团程智所部负责扼守赛虹桥阵地。其“战斗详报”载:该日自拂晓起,“赛公桥为敌突破数次,幸赖官兵英勇与敌肉搏,经三小时之恶战,终将赛公桥阵地完全恢复。”程智团长亲临第一线指挥战斗,在右手三指被打断后,腹部又被日军机枪击中9弹,肠断而出,壮烈牺牲。

第88师遵第44号作战命令,担任雨花台阵地之守备任务。其第262旅、第264旅在旅长朱赤、高致嵩指挥下,面对三路冲击的日军,顽强拼搏,奋勇冲杀。据该师“战斗详报”载:“上午韩团长宪元,营长黄琪、周鸿、符仪廷先后殉难;下午旅长朱赤、高致嵩,团长华品章,营长苏天俊、王宏烈、李强华亦以弹尽援绝,或自戕或阵亡,悲壮惨烈,天日亦为之变色。全师官兵六千余员名均皆英勇壮烈殉国,五二七团李团长杰亦因突围至飞机场,被敌击伤自杀。”该师仅在12日一天,即牺牲少将旅长2名、上校团长3名、营长3名,其战斗之惨烈,于此可见一斑。

教导总队遵第44号作战命令,凡未作调整的各部队应“皆照以前规定办理”。该部自南京保卫战开始以来,一直奉命担任紫金山、中山门一带之守备任务。12日,教导总队各团坚守阵地,与进攻日军进行了最为惨烈的拼杀。日军步兵第33联队担负主攻紫金山顶峰的作战任务,该联队“战史”在记述这一天战况时写道:“敌军不愧是精锐的教导总队士兵,其抵抗无比猛烈”,“紫金山上已成为双方肉搏的战场”。日军配合第16师团从左翼干道攻击中山门的步兵第35联队,在其战斗报告中称:“12日,虽然继续猛攻近在咫尺的南京城,但由于受到来自右侧山地方向的侧射和城门前敌军的顽强抵抗,部队无法冲向中山门。”

第44号作战命令发布的时间,正处南京城守弃交替的关键时刻。它不同于前面发布的所有各件命令。之前,在“与阵地共存亡”的口号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除了部署节节抵抗外,唐生智无权擅自决定撤退与放弃南京城。而此时此刻,唐已接蒋“可相机撤退”的命令,有了选择守与撤、何时撤的余地与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唐颁发了继续严守阵线,“非有命令不得放弃”的命令,这对于判断唐生智保卫南京的诚意度与南京守军顽强抵抗的决心与力度,都有重要作用。

再次,是史料的启发性。新发现的第44号作战命令,本身是一件军事档案,是一份史料。它的被发现在史料学方面,也给了人们诸多的启示。

第一,档案与史料的发现是永无止境的。我们做史学研究工作,永远只能在社会与我们的能力所能提供的那些史料的基础上来进行。我们无法超越档案保存的局限、人们记忆的讹误,以及我们自身寻找史料手段与方法的能力。按照常理,一次重大战役的编序作战命令,应保存于军史、档案部门,应在浩如瀚海的档案资料中去仔细搜寻。然而,第44号作战命令,却是诡异地出现在侵略国日本佐贺县唐津市的一个旧书店里。中方的作战命令,竟远离中国、军方、档案馆这些本应收藏的元素。仅此一件文件的流转过程,其中就包含了太多的非正常的偶然因素。由此我们还可以联想,至今尚未现身的第1—43号作战命令的真身何在?我们还发现,南京卫戍长官司令部还编制了“卫参字”序列的命令。第78军根据11月22日(唐生智于19日接蒋介石手令任南京卫戍军司令长官,尚未经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之卫参字第3号训令,“以主力位置于汤山附近,担任观山至朝真观地区之警戒,并于警戒地境内指导民伕构筑复廓阵地”。12月1日,其卫参字命令已发至第171号,内容为“敌我态势及军队部署”。12月11日,颁发卫参字命令第305号,令教导总队桂永清及其他各部队长依发放给下关中华圣公会(按马吉牧师为该会会长)职役符号,验样放行。那么,这至少包括305件的“卫参字”序列命令,除第305号已发现收藏外,其他304件命令原件又在何处、系何内容?上述提及之“卫参作”命令及“卫参字”命令,才是南京保卫战大量军事文书中之冰山一角,应当还有南京卫戍长官司令部的其他军事文书及各支部队(军、军团、总队)本身向所属师、团下达的作战命令。如能挖掘出更多的这类军事文书、作战命令,对于还原南京保卫战的历史真相,当有重要意义。当然,欲穷尽其所有,乃不可能实现。但“卫参作”第44号命令原件的发现,确给学术界在史料发掘方面,燃起了新的希望之光;同时,也感悟到学术界对南京保卫战史料的搜索与探寻,是永无止境的任务与使命。

第二,完整档案文本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功能。正因为完整,它的编号、排序、时间、内容及颁发对象,都能给我们提供许多隐藏在背后的信息。第44号作战令,它的序号告诉我们,南京卫戍长官司令部在整个保卫战期间,至少颁发了44道指挥作战的命令。文件标明形成时间为12月11日24时,这使我们知道各部队一般可在拂晓前接到并执行这一命令,因此12月12日这一天各阵地的猛烈战斗,基本是这一命令的实践与结果。命令部署了东自光华门、西至水西门依托城垣的防线,调整了第88师的守备阵地,并指示未提及的各部队、各阵地“皆照以前规定办理”。这使我们了解了在城陷前一日南京城郊各阵地守备的概貌。文件最后用黑色毛笔写明接收者为“教导总队队长桂永清”,这告诉我们这份红色油印的统一命令,系颁发给相当于教导总队队长一级的军、军团级指挥官,也可能还包括低于军级、独立作战的各师师长及要塞司令。如果不是命令正式文本,在其他文件转述中,命令内容往往会出现歧异与差错。如上文中所述之“卫参作字第28号令”,其在第78军战斗详报中,明确记载,“是(12月8日)晚奉司令长官八日十六时卫参作字第二十八号命令,其军队部署如附图十三”。而第2军团战斗详报中则称,“(12月8日)八时复奉卫戍司令长官唐卫参字第28号命令如左”,“命令,十二月八日十六时于卫戍长官司令部”。两份战斗详报所载命令序号数皆为“第28号”,下达时间也都是“八日十六时”,但编序排列却一为“卫参作字”,一为“卫参字”。查按“卫参字”编序之命令,12月1日即已颁发了第171号,不可能至8日又回过头来颁发第28号令。故笔者采信第78军战斗详报将其称为“卫参作字第28号令”之说法。再如为学界引用较多的12月12日唐生智颁发之“卫戍作命特字第一号”撤退令。《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2册《南京保卫战》中,注明其档案号为七八七—7593,即“南京卫戍军战斗详报”卷宗。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近年编印之《南京保卫战档案》影印本第8册,该撤退令乃为“南京卫戍军战斗详报”后之附录文字,中有“首都卫戍部队决于本()日晚冲破当面之敌”语,连日期都尚未填写,当非下发至各部队执行之命令正式文本,显属参谋人员所草拟之稿本。该撤退令起草人员之一、参谋处第一科科长谭道平在《南京卫戍战史话》一书中的记载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写道:当时,他“和廖处长起草了这一个撤退命令:‘首都卫戍司令长官作战命令特字第一号……(以下文字与《南京卫戍军战斗详报》后附撤退令文字全同,在撤退日期处同样留有空白括号)’”。如能找到撤退命令正式件或原件,一定不会出现这一撤退日期尚未标注的情况。由此看来,寻求一份作战命令或军事文书的完整文本,它那些不为人注目的日期、编序、数字、符号,都可以透析出极为珍贵的信息。

第三,档案资料比之其他各种类型资料,内容更加准确。对比一些对南京保卫战的口述回忆资料,常有时间、地点的讹误,至于内容的不完全准确就更为常见。因第44号命令的时间与内容,均与南京保卫战的结束及南京城的失陷十分接近,而这一阶段的战事,正是一些论著中议论的焦点。第87师副师长兼第261旅旅长陈颐鼎在回忆中认为,“南京城的保卫战,糊里糊涂地打了五天”,卫戍长官司令部“没有尽他们应尽的责任;也没有告诉我们南京保卫战的一般部署情况”。对照第44号命令的内容与原文,将南京保卫战的复郭城垣战斗称为“糊里糊涂地打了五天”,似过夸张。第44号命令中,明明规定第87师应与第88师共同固守武定门、通光营房、雨花台一线,并告知各支部队的守备位置,又怎能说不知道南京战役的“一般部署情况”呢?教导总队炮兵营的一位排长陈剑声回忆11日夜间的战况时说:“约九时许,城内各部队突然大乱,指挥系统解体,上下联系中断……在临近挹江门一段公路上,自相践踏,积尸盈尺。”11日夜间,正是南京卫戍长官司令部颁发第44号命令至各部队的时刻,从命令全文看来,东自光华门、西至水西门之城垣一线,应仍由南京守军各部坚守,不可能在作为战场纵深的挹江门一带,发生如此混乱死伤情况。还有戾天先生在报道南京保卫战最后两三天战况时称:“雨花台于十一日不守……因雨花台沦陷,中华门的守兵便受了瞰射。”对照第44号作战命令,唐生智于11日24时发布命令,要求第88师、第87师二师要坚守包括雨花台在内的复郭阵地,“非有命令不得放弃”;若雨花台于11日白天或晚间已不守,则命令中或不应再将雨花台作为“固守”阵地,或应令相关二师夺回该阵地。以有关亲历者的回忆,与作为军事档案的作战命令两相对照,可以明显看出,回忆资料在时间与战局评估的准确性方面所存在的局限。

如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将新发现的“卫参作字第44号命令”,作为南京保卫战的一件珍贵实物加以陈列,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档案资料在见证一段历史事实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文首发于《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2021年第3期,原题《新发现南京保卫战第44号作战令的重要价值》,作者孙宅巍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记忆与国际和平研究院研究员。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现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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