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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儿冲突中,家长应教会孩子“不被伤害”而不是讲大道理

任大刚/东方早报
2016-09-06 10: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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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选题喜欢耸动人心,对一些司空见惯、视而不见的重大选题,却很少去挖掘其中的内涵,比如儿童打架。

有一个微信公号刊发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有一次,作者三岁的女儿在游乐场玩耍,这时冲上来一个小男孩,不仅抢夺玩具,而且动手打了小女孩一个耳光,脸上留下五个指印。小女孩反击,打在那个小男孩手臂上。小男孩倒在地上撒泼打滚,开始大哭。这时,小男孩的母亲跑来,小男孩只说“妹妹打我”,小男孩的母亲要求道歉。于是作者向她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出示脸上指印,予以印证。小男孩家长只好作罢。

该文作者在赞赏女儿的反击行为时,也感叹道,“不伤人是一种教养,但不被别人伤害是一种气场。而这一点,或许从孩子开始面对这个世界,就需要让他知道了。”

抛开作者把这个小小的打架事件写得很鸡汤不谈,说实话,只要是为人父母者,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所以在微信公号上,这篇文章获得了不少的阅读数——这反过来说明,新闻不是生活的全部,它有时候只能看到地平线上的东西,对桅杆下发生的些微事体,往往失之于漠视。

笔者也曾遇到过类似事情。有一次,我女儿发高烧挂急诊,在焦急等候中,坐在我们前排,有个五十开外的妇女抱着她三四岁的孙子,挥舞着棱角分明的硬塑玩具,使劲向我们扔过来。玩具从女儿脸边飞过去,差点砸中。我想如果稍一偏差砸中眼睛,眼睛多半就废了。

这名妇女已经发现其危险行为,可惜并未制止,捡回玩具之后,又塞到小男孩手里。小男孩故伎重演,再次向我们砸过来。谢天谢地,这一次也没砸中。我已经很生气了。这位妇女再次捡回玩具,温言告诫一番,再次把玩具塞给小男孩。小男孩再次举起玩具向我们砸过来。我老婆侧身一挡,躲过一劫。我勃然大怒,捡起玩具,一脚踩碎。

平心而论,在三次危险中,我没有反应过来及时提醒这名妇女,是我的不对。但作为监护人,不该时时关注被监护对象的所作所为吗?

不管是前述作者和我本人遭遇的儿童之间的相互伤害事件,本质上都反映出小儿教育的严重偏差。我们的小儿教育,注重“平时修为”,爱谈大道理,但实际上,只有在冲突之中,才更能显示一个小儿的修为,但我们往往忘记了这一点。

小儿教育跟大儿童或青少年教育有很大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恐怕在于区分人兽之别。人是动物,其成为“高等动物”,要靠后天的社会化,没有这个过程,人恐怕永远都是动物。

这种社会化开始于什么时候?或许是胎儿期,或许是牙牙学语之时。但不管起于何时,人际交往是核心内涵。成人世界的交往规则,一开始就显性或潜移默化地灌注到儿童身上。

一名小儿怎么与他人相处,主要从父母那里习得。表面上是小儿之间的冲突及其处理方式,背后很可能是父母之间处世原则的冲突对抗。

小儿之间的冲突,无论如何上升不到法律与道德层面,但这是小儿法律与道德意识的最初萌芽。因此,有一些为人处事最基本的原则,是必须掌握的。

每位家长的处世态度都迥然不同,有的进取,有的无为,有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没有一定之论,但作为现代公民,一些基本价值应该得到贯彻:比如权利意识,TA也应当学会在冲突中维护自己不受侵害的权利;比如宽容他人,TA应当在冲突中学会适可而止,冲突完了就完了,不记仇……

小儿冲突不可怕,也不要漫不经心,至少要在冲突中,教会孩子“不被伤害”,而不是讲大道理。

(作者系东方早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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